歷史性宣判! Google慘敗或被分拆,微軟贏麻,蘋果也輸了

最新消息顯示,針對Google的反壟斷案終於宣判,這是二十多年來針對大型科技巨頭做出的最重要的法律裁決。

一名美國聯邦法官周一稱,Google每年向蘋果和三星等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將Google設為智慧型手機和網際網路瀏覽器的默認搜尋引擎,從而非法壟斷了線上搜尋和廣告業務。

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在長達286頁的判決書中稱,Google通過壟斷智慧型手機和瀏覽器的搜尋查詢,濫用了其在搜尋市場的主導地位,限制了競爭並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Google每年超過3000億美元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來自搜尋廣告。

梅塔寫道:“Google是一個壟斷者,並且它一直以壟斷者的身份來維持其壟斷地位。”

這項判決可能會從根本上重塑Google的經營方式,也可能改變我們使用網路和搜尋資訊的方式。


在川普政府執政的最後幾周,美國司法部向Google提起了反壟斷指控,兌現了唐納德·川普挑戰大型科技公司失控權力的承諾。這一訴訟在拜登政府期間繼續進行,拜登政府在反壟斷案件方面也很積極。

美國司法部部長加蘭德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場對Google的勝利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任何公司,無論規模多大、影響力多大,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曾在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任職的聖母大學法學院教授羅傑·阿爾福德表示,此案是司法部幾十年來在壟斷案中取得的最重大勝利,「自20世紀90年代微軟敗訴以來,我們從未見過如此重大的案件。

Google表示將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Google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裁決承認Google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但結論是,我們不應該輕易獲得它。”

法官作出裁決後,Google母公司Alphabet的股價下跌。周一,科技股普遍下跌,Alphabet股價收盤下跌4.61%。

芝加哥洛約拉大學法學院教授斯賓塞·韋伯·沃勒表示,如果維持原判,該判決將對針對Google以及亞馬遜、蘋果和Meta等其他主要科技公司的反壟斷案件產生“重大推動作用” 。

周一的裁決並未包括補救措施,補救措施很可能在上訴後決定。補救措施之一就是Google可能失去在裝置上定製搜尋引擎的能力。

沃勒表示,制定正確的補救措施對於恢復市場競爭至關重要。

「這類案件不會有罰款或罰款,但法庭必須決定是否應以某種方式拆分Google。更有可能的是,法庭將命令Google取消多年來鞏固其壟斷地位的獨家合約和許可限制,”他說。

Google辯稱,其分銷協議在商界很常見。Google花錢讓搜尋引擎出現在手機上,就像食品製造商花錢在雜貨店貨架上以平視高度推銷其產品一樣​​。

從Google的角度來看,如果你不喜歡Google,你可以將裝置上的預設搜尋引擎切換成其他的。但Google表示,人們不會切換,因為他們更喜歡Google。

如果Google不再是許多裝置的預設搜尋引擎,消費者還會使用它進行90%的網路搜尋嗎?

在為期10周的審判中,微軟執行長薩蒂亞·納德拉作證稱,Google不容置疑的主導地位創造了「Google網路」。

納德拉在證詞中說道:“你早上起床,刷牙,然後用Google搜尋。每個人都在談論開放網路,但實際上只有Google網路。”

納德拉曾表示擔心,隨著人工智慧成為搜尋的主要組成部分,微軟的劣勢將會更加明顯。

對於Google來說,法官的判決直接觸及其龐大的利潤來源。 2023年,Google的搜尋廣告業務創造了超過1750億美元的收入。

加上Google在其通用搜尋引擎上推廣的YouTube廣告和Google網路收入,廣告收入在該公司3,070億美元的總收入中佔據了驚人的2,370億美元。

據Statcounter稱,截至2023年6月,Google控制了所有計算平台91%的全球搜尋引擎市場。在行動端,Google的市場份額甚至更高,達到95%。

近四年前,也就是2020年10月,當美國司法部和各州提起訴訟時,Google的年收入為1,620億美元,約為其最近報告的年度收入的一半。

在周一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貝爾德股票研究公司高級分析師科林·塞巴斯蒂安指出,Google的主要競爭對手微軟多年來採用了一系列策略來擴大其必應搜尋引擎的市場份額,包括付費給使用者使用其搜尋引擎,以及將其嵌入Office軟體之中。

塞巴斯蒂安說:“人們顯然更喜歡Google而不是必應。”

進步商會執行長亞當·科瓦塞維奇表示,周一的裁決對微軟來說算是利多。

科瓦塞維奇在聲明中表示:「今天裁決的最大贏家不是消費者或小型技術公司,而是微軟。幾十年來,微軟在搜尋領域一直投資不足,但今天的裁決為必應打開了大門。

另一方面,蘋果或許也是Google敗訴案中的大輸家。 Google每年向蘋果支付數百億美元,僅2022年就支付了200億美元,以在iPhone上的搜尋中佔據領先地位。

當然,蘋果公司去年創造了近4,000億美元的收入,因此對於該公司來說,200億美元的損失可能看起來也沒什麼了不起。但是,這仍然是紮紮實實的200億美元,也不會變為零。

另一方面,無論Google是被必應這樣的競爭對手取代,還是繼續以不同的條款與iPhone合作,蘋果都可能從中獲得豐厚的收益。

儘管如此,現有的Google交易仍然是蘋果「服務」業務的關鍵部分。隨著其核心業務——銷售iPhone——放緩甚至下降,增加高利潤服務收入對蘋果來說變得至關重要。蘋果最近一個季度財報顯示,其硬體業務成長了10億美元,服務卻成長了30億美元。

因此,Google敗訴將引發投資者對蘋果公司獲利的擔憂。

周一收盤,蘋果大跌4.82%,報209.27美元/股,總市值3.18兆美元。 (北美商業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