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訴訟
Google拒絕歐盟!
當地時間周五(11月14日),Google發佈公告稱,將針對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訴訟裁決提出上訴。該公司拒絕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拆分部分業務的要求。今年9月,歐盟委員會對Google處以29.5億歐元(34億美元)的罰款。這項決定源於四年前的一項調查,該調查始於歐洲出版商委員會的投訴。歐盟委員會於2023年正式對Google提出指控,稱其在廣告服務中偏袒自家平台、排擠競爭對手。歐盟委員會要求Google在11月前提出措施,以解決廣告科技供應鏈中的利益衝突,並建議Google出售部分業務。Google周五表示,已向歐盟監管方提交了相關提案,將讓出版商和廣告主更容易使用其線上廣告技術,但不會對業務進行拆分。Google在公告中稱:“我們的方案完全符合歐盟委員會的裁決要求,且無需進行破壞性拆分,否則將損害成千上萬依賴Google工具拓展業務的歐洲出版商和廣告主。”先前有消息稱,如果Google繼續實施反競爭行為,歐盟監管機構可能參照二十年前微軟的案例,在後期階段下達拆分令。大西洋兩岸的監管機構都在調查Google對廣告主、出版商所用工具的所有權,以及其處於中間環節的廣告交易平台AdX。歐盟此案與美國司法部的調查類似,美國方面要求Google出售AdX。Google則表示,此舉在技術上不可行,將為廣告主和出版商帶來長期不確定性。該案件目前正在美國法院審理。據悉,如果美國法官支援司法部的立場,將為歐盟委員會解決此問題提供基礎。 (財聯社AI daily)
高通對Arm發起全球反壟斷訴訟!
據報導,高通已針對Arm發起全球反壟斷訴訟,這兩家長期商業夥伴在計算半導體市場爭奪優勢。知情人士透露,高通在私人會議和向三大洲監管機構提交的機密檔案中稱,Arm存在反競爭行為。知情人士稱,高通向歐盟委員會、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提出投訴,指控Arm在營運開放網路20多年後,通過限制對其技術的使用,損害了競爭。作為手機晶片的龍頭製造商,高通認為Arm通過開放許可模式使其技術依賴度極高,這也促進了晶片行業的繁榮。知情人士指出,高通正在向全球競爭當局表示,隨著Arm為提升自身晶片製造利潤而限制技術訪問,這一動態市場現在受到威脅。Arm表示,它有信心獲勝。該公司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Arm仍然專注於加強創新、促進競爭和尊重合同權利和義務。任何反競爭行為的指控都只不過是高通為了自己的競爭利益而試圖貶低事實真相併擴大雙方正在進行的商業糾紛的絕望嘗試。”報導指出,這兩家公司都在努力從計算需求的繁榮中獲益,包括從桌上型電腦到人工智慧系統的所有領域,因為近年來推動了這兩家公司的大部分增長的智慧型手機晶片市場已經變得更加低迷。高通向全球監管機構的投訴與其在最近一起由Arm在特拉華州提起的訴訟中的論點一致。在那場訴訟中,高通成功辯稱,其無需新許可即可使用Arm的技術為其收購的晶片初創公司服務。高通在特拉華州的反訴中陳述了其全球立場,稱在Arm被日本軟銀集團公司收購以及出售給輝達公司失敗後,Arm現在正不擇手段地填充其底線和股價。Arm表示計畫尋求重審。1月底,兩家公司表示,他們計畫按照特拉華州法官的要求,在法院下令進行調解談判,然後再決定是否允許重審。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這場衝突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解決,從而分散兩家公司對核心業務的注意力。反壟斷和法庭鬥爭顯示,這兩家長期商業夥伴相互對抗,爭奪法律勝利,以在涵蓋數億處理器(這些處理器用於手機,每年產生數十億美元利潤)的許可協議中創造優勢。知情人士透露,2024年12月底,在法庭勝訴之前,高通在歐洲對Arm提起競爭投訴,指控其試圖限制許可訪問並扣留關鍵技術,以更直接地與高通競爭。知情人士稱,Arm已收到歐盟的投訴,並正在回應過程中。高通今年早些時候在華盛頓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官員會面,討論其關切。其中,高通指控Arm扣留了根據許可協議應提供的關鍵技術,另外,高通已向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提出其擔憂。 (飆叔科技洞察)
馬斯克向多家公司宣戰
伊隆·馬斯克(Elon Musk)旗下的社交媒體平台X在美國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提起聯邦反壟斷訴訟,指控多家公司非法串謀抵制X平台,導致其損失了“數十億美元”的廣告收入。 報導稱,這起訴訟的起因是馬斯克2022年收購X平台(當時稱為推特)後,部分公司因擔心X不會繼續按照標準嚴格刪除有害的網路資訊,而大幅減少對該平台的廣告投入。一位消息人士稱,X預計2024年的廣告收入將持續下降,比2023年(25億美元)還要低,僅有20億美元,這一數字遠低於2021年的45億美元。 X在8月6日提交的訴訟裡,將世界廣告主聯合會(WFA)、聯合利華、丹麥沃旭能源公司(Orsted)以及瑪氏公司等列為被告。訴訟檔案顯示,上述幾家公司根據WFA倡議的“全球負責任媒體聯盟”(GARM)制定的安全標準(GARM的宗旨是“幫助該行業應對數位媒體平台上非法或有害內容的挑戰,並通過廣告實現盈利”),不公平地扣留了針對X的廣告支出,儘管X已應用了與競爭對手相當的品牌安全標準。檔案中提到,這些公司的行為違背了它們自身的經濟利益,構成了對X的陰謀,違反了美國反壟斷法和競爭法。 提出訴訟後,馬斯克在X上寫道:“我和對X投放廣告的幾家公司試著友好相處了兩年,除了空話什麼也沒得到。現在,這是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