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周五(11月14日),Google發佈公告稱,將針對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訴訟裁決提出上訴。該公司拒絕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拆分部分業務的要求。今年9月,歐盟委員會對Google處以29.5億歐元(34億美元)的罰款。這項決定源於四年前的一項調查,該調查始於歐洲出版商委員會的投訴。歐盟委員會於2023年正式對Google提出指控,稱其在廣告服務中偏袒自家平台、排擠競爭對手。歐盟委員會要求Google在11月前提出措施,以解決廣告科技供應鏈中的利益衝突,並建議Google出售部分業務。Google周五表示,已向歐盟監管方提交了相關提案,將讓出版商和廣告主更容易使用其線上廣告技術,但不會對業務進行拆分。Google在公告中稱:“我們的方案完全符合歐盟委員會的裁決要求,且無需進行破壞性拆分,否則將損害成千上萬依賴Google工具拓展業務的歐洲出版商和廣告主。”先前有消息稱,如果Google繼續實施反競爭行為,歐盟監管機構可能參照二十年前微軟的案例,在後期階段下達拆分令。大西洋兩岸的監管機構都在調查Google對廣告主、出版商所用工具的所有權,以及其處於中間環節的廣告交易平台AdX。歐盟此案與美國司法部的調查類似,美國方面要求Google出售AdX。Google則表示,此舉在技術上不可行,將為廣告主和出版商帶來長期不確定性。該案件目前正在美國法院審理。據悉,如果美國法官支援司法部的立場,將為歐盟委員會解決此問題提供基礎。 (財聯社AI 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