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產業掀起新一波反壟斷浪潮



最近,半導體圈又掀起了一輪反壟斷浪潮。

首當其衝的是AI晶片巨頭輝達,美國司法部盯上輝達並對其展開兩項反壟斷調查。

首先是今年4月,輝達斥資7億美元收購了以色列一家專門從事GPU管理軟體的初創公司Run:ai。雖然有關Run:ai收購案的具體問題尚未披露,但美國以及國際監管機構近來一直在密切審查大型科技收購案,涉及到反競爭商業行為和市場壟斷等問題。人工智慧領域的收購尤其引人關注。

美國司法部發起的第二項調查是為了回應競爭對手的投訴。美國司法部將審查輝達是否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向雲廠商施壓,迫使他們購買其產品。美國司法部還將調查有關“輝達向選擇購買AMD和英特爾等競爭對手公司AI晶片的客戶收取過高網路裝置費用”的指控。

輝達在給外媒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競爭的基礎是數十年的投資和創新,嚴格遵守所有法律,確保客戶可以選擇任何最適合他們的解決方案。我們將繼續支援各個行業和市場上有抱負的創新者,並樂意提供監管機構需要的任何資訊。

禍不單行,而就在此前輝達被曝面臨法國反壟斷指控。有知情人士透露,該指控源自法國監管機構去年9月對GPU(圖形處理晶片)行業的一次突擊檢查,而這次檢查針對的目標便是輝達。

根據法國反壟斷法的規定,違反反壟斷法的公司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但他們也可以做出讓步以避免處罰。以輝達2024財年609億美元的營收來計算,罰款金額最高可達60.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42.63億元)。

而根據法國監管機構發佈的一份關於生成式AI行業競爭狀況的報告顯示,晶片供應商存在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的風險。這份報告提到了業內對輝達CUDA晶片程式設計軟體的依賴,並對此表示擔憂,因為這是與輝達GPU(圖形處理晶片)完全相容的唯一系統。另外,輝達近期還對專注於AI的雲服務提供商CoreWeave進行了投資,加劇了監管機構的不安。

除了輝達外,Google也在最近被認定壟斷。自2019年科技反壟斷監管浪潮席捲矽谷以來,Google、蘋果、Meta、亞馬遜等公司相繼面臨多起訴訟。而此次針對Google的判決,既是全球科技巨頭在反壟斷監管壓力下所面臨挑戰的縮影,也被外界普遍視為美國科技反壟斷行動的重要里程碑。

不難看出,科技圈特別是半導體圈面臨著很大的反壟斷壓力。

01 壟斷的危害

反壟斷顧名思義即反對壟斷。當一個公司的經營表現出壟斷跡象或有壟斷趨勢的時候,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依據相關壟斷法對其進行的一種干預手段。

之所以各國積極反壟斷,主要是以下幾點原因:

1、濫用市場地位。最知名的案例莫過於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壟斷行為責令整改並罰款60億元的案件。2013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舉報啟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數十家國內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晶片製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

經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晶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三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對中國企業進行專利許可時拒絕提供專利清單,過期專利一直包含在專利組合中並收取許可費。同時,高通公司要求中國被許可人將持有的相關專利向其進行免費反向許可,拒絕在許可費中抵扣反向許可的專利價值或提供其他對價。此外,對於曾被迫接受非標準必要專利一攬子許可的中國被許可人,高通公司在堅持較高許可費率的同時,按整機批發淨售價收取專利許可費。這些因素的結合導致許可費過高。

二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在專利許可中,高通公司不將性質不同的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與非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進行區分並分別對外許可,而是利用在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將非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進行搭售,中國部分被許可人被迫從高通公司獲得非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三是在基帶晶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高通公司將簽訂和不挑戰專利許可協議作為中國被許可人獲得其基帶晶片供應的條件。如果潛在被許可人未簽訂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條款的專利許可協議,或者被許可人就專利許可協議產生爭議並提起訴訟,高通公司均拒絕供應基帶晶片。由於高通公司在基帶晶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中國被許可人對其基帶晶片高度依賴,高通公司在基帶晶片銷售時附加不合理條件,使中國被許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專利許可條件。

這些壟斷企業往往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捆綁銷售,甚至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2、價格壟斷。價格壟斷主要包括,壟斷高價或壟斷低價的行為。2018年5月,中國監管機構對儲存晶片生產商三星電子、美光科技公司和海力士半導體展開反壟斷調查。這次的突襲調查主要源於儲存晶片(DRAM)價格的持續大幅度上漲。舉報企業認為這三家公司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控制價格。

2017年,三星電子、SK海力士、美國美光三家晶片企業佔全球DRAM市場的份額總和近96%。三家公司半導體業務在中國營收總計446.8億美元,同比2016年的321億美元增長39.16%。資料顯示,2016年6月1日到2018年2月1日,4GB的DRAM記憶體價格上漲了130%。僅在2017年,DRAM記憶體價格就上漲了47%,創下近30年來最大漲幅。

2018年第一季儲存器三大廠商三星、海力士、美光在DRAM產業的市佔率分別為44.9%、27.9%、22.6%,合計共佔95.4%的市場份額。由於儲存器在2017年的瘋狂增長,三星不僅沒有因為手機自燃事件導致營收下降,反而在2017年賺的盆滿缽滿。按照中國《反壟斷法》,如果監管部門最終裁定三大巨頭存在價格壟斷行為,以2016-2017年度銷售額進行處罰,三家公司將面臨8億-80億美金的罰金。

價格的壟斷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為壟斷企業帶來了超額的利潤。好在近年來,國產儲存晶片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相關晶片的價格也得到了穩定。

3、阻礙創新。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創新和壟斷是矛盾的。一開始,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收穫大額利潤,就願意冒險去促進創新。但一旦壟斷到一定地步,企業就會把更多資金用在維護壟斷地位、消滅潛在競爭者上,而不是推動創新。因為維護壟斷所獲得的利潤更多,而創新是有風險的。

比如近年來,半導體領域不斷掀起併購熱潮,其原因之一便是消滅潛在的競爭對手。2022年,晶片行業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交易,即輝達收購ARM交易宣告失敗。若交易成功,將會讓輝達控制一家掌握全球大多數移動裝置核心的公司。包括高通和微軟在內的依賴Arm晶片設計的大型科技公司均反對此次收購。

Arm的出售受到嚴格審查,因為其晶片設計用於從手機到汽車再到工廠裝置的所有領域,使中立性成為其商業模式的基礎。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都依賴Arm的技術,他們擔心在輝達的領導下科技公司可能會失去不受限制的存取權。

如果收購成功,屆時給予ARM架構的生態系統可能會遭到重大打擊。

02 反壟斷的發展

壟斷的概念及其基本經濟含義早在古典經濟學時代就已提出。但上世紀張伯倫的《壟斷競爭理論》大大拓展了經濟學對壟斷問題的研究。該理論認為,在純粹競爭和純粹壟斷之間存在大量中間形態,即由於產品差別導致的壟斷競爭狀態。產品差別指同類產品之間在質量、性能、外觀、品牌、服務等方面存在差異,各自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要,互相不能完全替代,而這些差異就會引起某種意義的壟斷。

據瞭解,全球目前已有80多個國家制定了反壟斷法。其中以“美國”為代表的模式以及以“歐盟”為代表的模式是當今世界反壟斷體系中的兩個主要模式。

1、美國:美國的反壟斷法被稱為“反托拉斯法”,其是由多部法律所組成。19世紀80年代末期,在石油、採煤、製糖等部門相繼出現了托拉斯組織。托拉斯的形成,雖然給壟斷資本家帶來超額利潤,但卻破壞了市場結構,導致大量的農場主和中小企業破產,反托拉斯運動高漲。為緩和社會矛盾,美國政府決定採取法律手段進行國家干預。1890年,美國誕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壟斷法”—— 《保護貿易及商業以免非法限制及壟斷法案》,簡稱《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在此之後,1914年聯邦國會通過了《克萊頓反托拉斯法》(Clayton Act),作為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的補充。該法明確規定了17種非法壟斷行為,其中包括價格歧視、搭賣合同,在能夠導致削弱競爭後果的情況下購買和控制其他廠商的股票等。

2、歐盟:歐盟反壟斷法被稱為“歐盟競爭法”,現已成為當今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反壟斷法之一,是由《歐共體條約》第81條、第82條和《理事會關於企業之間集中控制條例》等所確定的規則構成的體系。縱覽歐盟競爭法,我們會發現其價值目標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追求經濟平等和競爭自由,而這主要體現在對中小企業權利的維護上。

3、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於2007年8月30日通過,2008年8月1日才真正開始實施。法律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實際上,壟斷地位或市場優勢地位本身並不違法,只有當行為人濫用壟斷地位或市場優勢地位破壞競爭環境時,法律才予以控制。反壟斷的目的是促進市場健康的競爭和創新。

03 台積電、輝達等巨頭的反壟斷壓力凸顯

近年來,隨著貿易戰和科技戰的發展,半導體圈的反壟斷壓力凸顯。正是在各種反壟斷下,諸多巨頭的收併購,特別是跨境收併購宣告失敗。

去年8月16日,英特爾宣佈終止對高塔半導體(Tower)的收購計畫,原因是該交易無法及時獲得監管批准。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以及協議的終止,英特爾將向高塔支付3.53億美元的終止費。

2021年,由於未能及時取得監管批准,應用材料擬定以35億美元從私募股權公司KKR收購日本國際電氣的交易失敗。按照之前的約定,應用材料公司將補償國際電氣公司1.54億美元的違約金。

此外,輝達近年來多起收併購也因反壟斷而終止。

最近,台積電提出了“晶圓代工2.0”。針對台積電的新定義,各界都有許多猜測,認為可能與反壟斷有關。在這個新定義的框架下,晶圓製造2.0的產業規模在2023年將近2500億美元,在新定義前則是1150億美元,而台積電在2023年晶圓製造2.0市佔比為28%,在新的定義下,台積電的市場份額明顯下降。

半導體產業是新一代資訊技術產業發展的核心,對全球經濟的發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據悉,在半導體領域,行業間的兼併收購逐漸成為各大企業獲取創新技術與人才、以及增強市場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反壟斷的浪潮下,半導體巨頭企業相繼折戟沉沙,如何規避反壟斷大棒將成為企業戰略的重要研究課題。 (半導體產業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