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誌—延遲退休漸進調整,基本退休金最低繳費年資將升至20年



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充分考慮社會關切,體現自願、彈性的原則,採取漸進的方式。堅持小步調整,逐步到位;堅持分類推進,有序銜接;堅持統籌兼顧,協同配套


9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並對外發佈。退休年齡具體怎麼規定?何時開始實施?能否自願選擇彈性提早退休?關乎億萬勞動者晚年生活安排的變革啟幕。

根據決定,職工法定退休年齡自上世紀50年代確定後,70多年來首次進行調整。從2025年1月1日起,中國將用15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60周歲延遲到63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50周歲、55周歲,分別延遲到55周歲、58周歲;從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退休金最低繳費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個月;可彈性提前或延後退休,最長不超過3年;為臨近退休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本退休金最低繳費年限提升至20年;加強對就業年齡歧視的防範和治理。

《財經》採訪的多位專家表示:隨著中國人口老化處理程序加快,勞動力供給逐漸減少,退休金支付壓力也日益增大。延遲退休措施,不僅能增加勞動力供給,還能一定程度上減輕退休金體系的負擔,確保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運作。

人社部公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人口老化程度持續加深,「十四五」期間新退休人數將超過4,000萬人,勞動年齡人口淨減少3,500萬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

因此,「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依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小步調整、彈性實施

決定提出,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堅持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先前對《財經》表示,延遲退休改革更突顯自願、彈性原則。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與先前的表述相比,延遲退休改革更突出自願、彈性原則,「不是強制性的、'一刀切'式落實」。何為“自願”“彈性”,是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退休的關鍵。

房連泉認為,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既是就業政策的變化,又是關係退休金的領取。在具體的方案設計上,建議包括每年延長的時間,何時領取全額養老金、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限,及相應的激勵機制等,讓勞動者根據自身的情況自願和彈性地選擇延遲退休年齡。房連泉進一步解釋,建立與延遲退休和退休金領取相關的激勵機制,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有助於穩妥有序推進延遲退休改革,並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老年人口繼續就業。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接受《財經》專訪時曾表示,「自願、彈性」是一體的,只要引入彈性原則,就必然要伴隨著自願原則。縱觀歷史,發達國家幾乎都推出了延遲退休政策。

鄭秉文認為,這種漸進式改革,對個人的退休安排、家庭生活和隔代撫養影響不大,感覺不明顯。對五、六十歲的人來說,延遲退休的感覺被稀釋了。而對三、四十歲的人來說,距離實際退休還有較長時間,對心理預期影響也不大。

鄭秉文告訴《財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後退休年齡政策。從那以後這一表述多次被提及。在2020年公佈的「十四五」規劃綱要建議稿中,對於延遲退休的表述是「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依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這裡的「自願彈性」是一體的,只要引入彈性原則,就必然要伴隨著自願原則。 「穩妥有序」強調了政策的實施需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當前實際情況,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這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與以往表述不同之處。而相同之處在於繼續使用了『漸進式』這一概念。『漸進式』指政策的調整幅度不能太大。這一表述在過去十年中始終未變。


逐步延至男職工63周歲、女職工55或58周歲退休

根據決定,從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60周歲延遲到63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50周歲、55周歲,分別延遲到55周歲、58周歲。為了確保延後退休政策的順利實施和社會穩定,國家採取用15年漸進式的調整策略。

接受《財經》採訪的多位專家表示,延遲退休符合中國老齡化的人口現狀。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資料,2023年末,中國16歲-59歲勞動年齡人口86481萬人,佔比為61.3%,而60歲及以上人口29697萬人,佔全國人口的21.1%。從人口出生情況來看,中國從2022年起出現人口負成長,2023年延續負成長態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表的《中國發展報告2023》中提到,在過去12年間,中國勞動年齡人口和總人口已相繼達到峰值,預計在未來長時間內將呈現下降趨勢。


基本退休金最低繳費年資將提升至20年

決定提出,從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退休金最低繳費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個月。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通過延長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的辦法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決定明確這項調整從2030年才開始逐步實施。也就是說,在2025年到2029年期間退休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不變,還是現在的15年。」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董克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說,這樣能讓改革初期離原法定退休年齡較近、已經或快要繳費滿15年的職工不受影響。 “大部分勞動者從進入職場到退休的時間都會比較長,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基本上都會超過20年。”

董克用分析,2030年以後退休的職工,最低繳費年限也不是一步提高到20年,而是逐步過渡到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決定也提出,國家健全養老保險激勵機制。 「根據退休金計發辦法,一般來說,多繳費1年,退休時基礎養老金提高1個百分點;晚退休1年,個人帳戶養老金也會相應增加。粗略估算,繳費年限由15年增加到20年,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退休金大概能增加三成。


特殊工種可申請提早退休

根據決定,國家規範完善特殊工種等提早退休政策。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以及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職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針對公眾普遍關注的大齡勞動者就業問題,決定明確要求,加強對就業年齡歧視的防範和治理,激勵用人單位吸收更多大齡勞動者就業。

決定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等一系列舉措。決定還提出,僱主招募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應當保障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基本權益。













來源:新華社


(財經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