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2.0】川普剛剛簽署命令:建立比特幣國家儲備標準


1月23日,據福克斯商業新聞獨家獲悉,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周四簽署一項行政命令,旨在澄清加密行業的監管,以“確保美國在數位資產經濟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行政命令全文中有一句話讓筆者印象深刻。 「工作組應評估建立和維護國家數位資產儲備的可行性,並提出建立此類儲備的標準,儲備可能來自聯邦政府通過執法行動合法沒收的加密貨幣。」

福克斯新聞稱,川普命令設立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組,該工作組將制定包括穩定幣在內的數位資產聯邦監管框架,並評估建立戰略性國家數位資產儲備。該工作組將由白宮人工智慧和加密貨幣沙皇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部長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主席,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和機構負責人。

此外,該行政命令還禁止各機建構立、發行或推廣央行數字貨幣,並指示其他聯邦機構和部門向該組織提供應撤銷或修改的數位資產監管建議。它還撤銷了拜登政府關於數位資產行業國際參與的行政命令框架。

白宮公告稱:「川普總統將停止前幾屆政府採取的抑制加密貨幣創新的激進執法行動和過度監管,幫助美國成為數字金融技術的中心。」

此前,川普在總統競選期間宣稱將採取有利於加密貨幣的方式來監管這一不斷髮展的行業。去年夏天,他在參加的加密貨幣會議上承諾,如果選舉,美國將成為「全球加密貨幣之都」和「世界比特幣超級大國」。

「這對比特幣和數位資產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拜登政府執政四年,試圖有效地關閉並將整個加密貨幣生態系統從美國驅逐出去。所以他們現在得到了這種支援。政府最高層的支援使這項技術的重要性和前景合法化,對我們的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對媒體表示。

前總統喬·拜登的政府通過時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對數位資產行業進行了監管打擊,旨在剷除不良行為者。

烏耶達的首個官方行動是成立一個新的加密工作組,由共和黨專員海絲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 領導,海絲特·皮爾斯通常被稱為“加密媽媽”。

該工作組將加強與行業參與者的對話,重點是劃定明確的監管界限,提供切實可行的註冊途徑,制定合理的揭露框架和部署執法資源,以促進更友善的監管環境。

它還將與其他聯邦機構協調這些活動,包括準備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周四,比特幣價格在消息公佈前小幅上漲,隨後略有回落。以市值計算,比特幣仍是最大的加密貨幣,價格仍超過10 萬美元。今年,比特幣價格已上漲逾10%。

以下為川普簽署的加密行政命令全文:

根據《美國憲法》和《美國法律》賦予我作為總統的權力,為了促進美國在數位資產和金融技術領域的領導地位,同時保護經濟自由,特此發佈以下命令:

第一條宗旨和政策

(a) 數位資產產業在美國的創新和經濟發展以及國際領導力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本屆政府將支援數位資產、區塊鏈技術和相關技術在經濟各領域的負責任成長和使用,包括:

(i) 保護並促進公民個人和私營部門實體出於合法目的訪問和使用開放式公共區塊煉網路的能力,使其免受迫害,包括開發和部署軟體、參與挖掘和驗證、不受非法審查地與他人進行交易以及自我保管數位資產的能力;

(ii) 促進和保護美元的主權,包括採取行動促進全球範圍內合法且正當的美元穩定幣的發展和增長;

(iii) 保護並促進所有守法公民和私營部門實體公平、公開地獲得銀行服務;

(iv) 在技術中立法規、考慮新興技術的框架、透明的決策以及明確的司法監管邊界的基礎上,提供清晰明確的監管,所有這些對於支援充滿活力且包容的數字經濟和數位資產創新、無需許可的區塊煉和分佈式帳本技術至關重要;以及

(v) 採取措施保護美國人免受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風險,這些風險威脅著金融體系的穩定、個人隱私和美國的主權,包括禁止在美國管轄範圍內建立、發行、流通和使用CBDC。

第2條定義

(a) 就本命令而言,「數位資產」一詞是指分佈式帳本上記錄的任何數字價值尺度,包括加密貨幣、數字代幣和穩定幣。

(b) 「區塊鏈」指任何資料:

(i) 在網路中共享,以建立網路參與者之間經過驗證的交易或資訊的公共帳本;

(ii) 使用加密技術連結,以維護公共帳本的完整性並執行其他功能;

(iii) 以自動方式在網路參與者之間分發,以同時向網路參與者更新公共帳本的狀態和任何其他功能;以及

(iv) 由公開可用的原始碼組成。

(c)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指以國家記帳單位計價的數字貨幣或貨幣價值形式,是中央銀行的直接負債。

第3條 2022年7月7日撤銷第14067號行政命令和財政部框架

(a) 2022 年3 月9 日第14067 號行政命令(確保數位資產負責任的發展)特此撤銷。

(b) 指示財政部長立即撤銷財政部於2022 年7 月7 日發佈的「數位資產國際參與架構」。

(c) 根據第14067號行政命令和財政部《數位資產國際參與框架》發佈的所有政策、指令和指南,凡與本命令的規定不一致的,均應予以撤銷,或由財政部長酌情撤銷。

(d) 財政部長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遵守本命令規定的政策。

第4條成立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小組。

(a) 特此在國家經濟委員會內成立總統數位資產市場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人工智慧和加密特別顧問(主席)擔任主席。除主席外,工作組還應包括以下官員或其指定人員:

(i) 財政部長;

(ii) 總檢察長;

(iii) 商務部長;

(iv) 國土安全部長;

(v) 管理及預算辦公室主任;

(vi) 國家安全事務總統助理;

(vii) 國民經濟政策助理總統(APEP);

(viii) 總統科學技術助理;

(ix) 國土安全顧問;

(x) 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以及

(xi)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xii) 在適當且符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主席可根據其他行政部門和機構負責人或總統行政辦公室其他高級官員的專長和職責,邀請他們參加工作組會議。

(b) 在本命令發佈之日起30天內,財政部、司法部、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及工作組成員所在的其他相關機構應確定所有影響數位資產行業的法規、指導檔案、命令或其他事項。自本命令發佈之日起60天內,各機構應向主席提交建議,說明是否應撤銷或修改所確定的每項法規、指導檔案、命令或其他事項,或是否應將法規以外的事項納入法規。

(c) 在本命令發佈之日起180 天內,工作組應通過APEP 向總統提交一份報告,其中應提出推進本命令所確立政策的監管和立法建議。報告應特別關注以下內容:

(i) 工作組應提出一個聯邦監管框架,用於規範包括穩定幣在內的數位資產在美國的發行和營運。工作組的報告應考慮市場結構、監督、消費者保護和風險管理的規定。

(ii) 工作組應評估建立和維護國家數位資產儲備的可行性,並提出建立此類儲備的標準,儲備可能來自聯邦政府通過執法行動合法沒收的加密貨幣。

(d) 主席應指派工作小組執行主任,並負責協調工作組日常職能。在影響國家安全的問題上,工作小組應諮詢國家安全委員會。

(e) 在適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工作小組應舉行公開聽證會,聽取數位資產和數字市場領導者的個人意見。

第5條禁止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a) 除法律要求外,禁止任何機構在美國境內或境外採取任何行動建立、發行或推廣央行數字貨幣。

(b) 除法律要求外,任何機構在美國境內與建立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任何正在進行的計畫或舉措應立即終止,不得採取進一步行動制定或實施此類計畫或舉措。

第6條可分割性

(a) 若本命令的任何規定或任何規定對任何人或情況的適用被認定為無效,本命令的其餘部分及其對任何其他人或情況的適用不應因此受到影響。

第7條一般規定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內容不得解釋為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影響:

(i) 法律賦予行政部門、機構或其負責人的權力;或

(ii)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主任在預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方面的職能。

(b) 本命令應依適用法律執行,並視撥款情況而定。

(c) 本命令無意且不會產生任何實體或程序性權利或利益,任何一方不得依據法律或衡平法針對美國、其部門、機構或實體、其官員、僱員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強制執行。

白宮

2025年1月23日 (碳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