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2.0】終止「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是否違憲?美國聯邦法官裁決出爐


當地時間1月23日,美國聯邦法官約翰·考夫諾爾裁定,美國總統川普旨在終止“出生公民權”的行政令“明顯違憲”,他已發佈臨時禁令阻止該政策的實施。此禁令有效期為14天,以便在接下來的法律辯論中進行更多審查。

考夫諾爾表示,第十四條修正案明確保障出生在美國土地上所有兒童的公民權,這一問題的法律界定「毫無爭議」。在裁決公佈前,考夫諾爾就在整個聽證會上都表現出明顯的質疑態度。

考夫諾爾還質疑代表川普政府的司法部律師,“坦率地說,我很難理解律師協會的成員怎麼會明確地說這是一個符合憲法的行政令”,“這讓我感到難以置信」。

來自華盛頓州總檢察長及其他三個民主黨主導州的訴訟團隊稱,川普的行政令不僅違反憲法,還會對出生公民權的兒童及相關州政府的財政和福利系統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川普政府則稱,修正案中「受其管轄」條款可解釋為不包括「非法外國人在美國生下的子女」。

隨後,川普回應稱,政府「顯然」會對相關臨時禁令提出上訴。他說:“他們把它交給了西雅圖的某個法官,我猜,對吧?是那位法官的話,就沒有什麼意外。”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對此表示,美國總統川普有權發佈相關行政令,且該行政令正確解釋了第十四修正案,司法部將“堅決捍衛總統的行政令”,並期待向法院和美國民眾提交全面的法律論點。案件可能將最終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德州共和黨眾議員布萊恩·巴賓(Brian Babin)在23日與幾位共和黨議員宣佈了一項立法,將把川普的行政命令編入法律。該立法提議修改美國《移民和國籍法》,以「澄清」誰在出生時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

巴賓說,川普行政令的支援歡迎對該指令的法律挑戰,因為這樣,「我們能夠將其提交到美國最高法院」。目前在最高法院,保守派以6對3佔絕對多數,其中3名還是川普第一任期任命的大法官。

此前1月20日,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簽署行政令,非法移民或持臨時簽證者在美出生的子女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該行政令將在發佈30天後生效,適用於屆時在美出生的相關人員。

行政令內容指出,「根據行政令定義,下列兩類人將不再自動享有美國公民身份的特權:母親在美國非法居留且父親在其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母親在美國的居留為合法但屬臨時性質(如通過免簽計畫或持學生、工作或旅遊簽證入境),且父親在其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

所謂的“出生公民權”,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賦予人的權利,只要是在美國本土及其受管轄領土上出生的人,自動獲得美國國籍,成為美國公民。

這項法案的初衷是為了保護非裔美國人的公民權利,在美國內戰以前,南方各州的法律明確禁止非裔享有普通美國公民擁有的權利,只把他們當成「地位低下的奴隸」。內戰期間,美國發佈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為確保非裔美國人享有和白人同等的權利提供了​​法律基礎。 1868年,出生公民權被正式寫入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少數族裔在法理上擁有了與白人同等的權利。

然而,川普長期以來一直將火力聚焦到“出生公民權”,認為此項立法“荒謬,必須叫停”。早在2015年他第一次競選時就曾承諾要終結「出生公民權」。在川普的第一個任期中,他就不止一次地說過要終止“出生公民權”,也做過不少嘗試,比如繞過國會和最高法院,通過簽署總統行政令來結束這一權利,但最終都無功而返。

在美國,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在最高法院,不僅如此,要修改憲法及修正案,還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參眾兩院各自2/3議員的同意,各州3/4立法官員的批准。 (i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