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30 年,歐盟在經濟增長、生產力和創新力方面逐漸落後於美國和中國。在經濟增長方面,近 20 年歐盟與美國的差距不斷拉大,按購買力平價計算,GDP 水平差距從 15% 擴大到 30%,人均 GDP 差距從 31% 擴大到 34%。在創新領域,2021 年歐盟企業在研究和創新方面的投入僅為美國企業的一半,且創新成果轉化不足,許多創新企業選擇赴美尋求發展。在關鍵技術領域,如人工智慧和量子計算,歐洲也面臨被超越的風險。
馬里奧・德拉吉發佈《歐洲未來競爭力報告》,為探討如何確保歐洲長期經濟實力和穩定的討論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增長乏力、全球局勢不穩定、地緣政治緊張以及國際競爭(尤其是來自美國和中國的競爭)日益激烈的當下,這份報告給歐洲敲響了警鐘。在全球經濟格局複雜多變的當下,這份報告為歐洲經濟的長遠發展提供了重要思考方向。 2025年3月,德國工業聯合會(BDI)對該報告進行評估並行布相關聲明,深入分析歐洲競爭力現狀、面臨的挑戰,提出多方面建議,為歐洲制定發展戰略提供參考。
該報告的嚴峻分析顯示,歐洲的競爭力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在過去三十年裡,歐盟在增長、生產力和創新實力方面明顯落後於美國和中國。歐洲在人工智慧和量子計算等關鍵技術領域面臨被甩在後面的風險。高昂的能源價格以及對第三國關鍵原材料的嚴重依賴,更是雪上加霜。與此同時,歐盟必須進一步推進經濟脫碳,以實現其氣候目標。
歐盟需要一項產業政策戰略,推動人工智慧和綠色創新等關鍵技術的發展。必須加大研發力度,以增強對衝擊的抵禦能力。通過降低能源價格、建立雄心勃勃的資本市場聯盟、改善技術工人的獲取途徑,尤其是減少繁文縟節,來從根本上改善歐洲企業的發展環境。其他必要措施還包括加強成員國之間的合作以及深化單一市場。德拉吉報告中提出的許多建議,也被納入了給新任歐盟委員的任務書中。
2024 年 12 月,新的歐盟委員會就職,這是全面審視德拉吉報告關鍵結論的適當時機。本聲明從德國工業的角度對該報告進行了總結,並對其核心建議進行了評估。它遵循德拉吉報告的結構,還包含一個關於稅收的附論和一個關於規劃與許可的附論,這些話題在德拉吉報告中未單獨成章,但在報告中多次提及,因此在本聲明中單獨進行討論。
在融資方面,所有相關組成部分都需要改進:制定更有針對性、規模更大的促進競爭力的計畫;歐洲投資銀行(EIB)要增加風險承擔;更多地利用擔保來降低私營部門的風險;設立專門用於跨境電網、國防研發的信貸計畫;在具有戰略競爭力的領域(包括能源密集型產業、汽車行業、航天領域)推出新的 “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s);調整 “下一代歐盟”(NextGenerationEU)的還款方式。
其中,大部分動力將來自國家對私營部門的投資激勵措施(例如以稅收激勵和補貼的形式)。在治理方面,德拉吉報告提議建立一個新的 “競爭力協調框架”,以處理歐洲理事會制定的歐盟層面的戰略優先事項。這個框架應與歐盟財政政策改革的 “歐洲學期” 平行建立,並在每個政策周期開始時確定,為期四至七年,涵蓋國家能源和氣候計畫。針對每個戰略優先事項,都應制定一份行動計畫,明確目標、治理和融資方式。
未來,這些行動計畫應作為一個單獨項目納入歐盟預算。應更多地利用所有能夠加快決策的機制(包括特定多數表決制(QMV)、強化合作)。該報告還建議設立一名新的歐盟委員會簡化事務副主席,對任何新的監管負擔進行事先審查,並將中小企業和中型企業的報告義務再降低 50%。
3. 評估:該報告對歐盟經濟和競爭地位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連貫的,不過在能源市場的闡述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報告在許多領域提出的解決方案(例如競爭政策、簡化措施、監管程度、數字政策),與歐洲機構(尤其是歐盟委員會)迄今為止採取的政策方法有所不同。在其他領域,報告提出的一些建議,由於在理事會中存在強烈的利益衝突(如銀行、資本市場聯盟相關問題),目前已知是失敗的。
不過,總體而言,該報告包含許多具體且可行的建議,其中大多數建議無需修改條約或進行大規模的機構重組。德拉吉報告對歐洲在增長和競爭方面的地位做出了正確的診斷,特別強調了歐盟與美國之間、以及與中國(這種差距日益明顯)之間在創新和生產力方面的差距。該報告指出了人們熟知的創新方面的弱點(研發投入過少、創新及其商業化不足、風險投資、新企業、人工智慧(AI)和技能方面存在問題)、氣候和產業政策的不一致,以及歐洲韌性戰略中脆弱、不完善的部分。
該報告涵蓋了經濟政策的所有主要領域。其在金融政策方面的建議方向正確,但相對保守,且未完全量化。德拉吉報告的一個積極之處在於,它認識到跨地區和行業的大中小型企業在價值和供應鏈中的合作意義,這凸顯了其戰略連貫性和政治差異性。因此,該報告沒有過於狹隘地關注中小企業,而是合理地將中型企業納入其財政激勵和降低報告義務的提案中。
該報告認為,這種轉化不足是歐洲產業發展動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此外,報告顯示,在過去二十年裡,歐盟的研究領域一直保持不變,自 2000 年以來,歐盟研發投入最高的三個行業一直來自汽車行業,而在美國,這一時期研發投入最高的行業已從汽車和製藥行業動態地轉向了數字行業。報告還得出結論,歐盟在研究和創新(R&I)方面的公共支出效率低下,因為其對戰略目標和戰略創新的關注不夠,且資金分散。所有這些因素都阻礙了創新的發展。儘管歐盟在其 “地平線歐洲” 研究框架計畫下有近 1000 億歐元的研究預算,但這些資金分散在眾多不同領域,導致該計畫最終未能培育出突破性的創新成果。
許多創新企業選擇在美國尋求風險投資,並更傾向於在美國擴大規模,因為與碎片化的歐盟市場相比,美國提供了更高且更容易實現的增長前景。該報告還分析了歐洲創新型初創企業在創立、融資和市場滲透方面相較於美國所面臨的劣勢,得出結論認為,歐洲市場的碎片化使歐盟初創企業以及歐洲作為初創企業所在地,在融資、市場覆蓋範圍和監管方面處於相當大的競爭劣勢。在所有階段,尤其是後期融資階段,歐洲可獲得的風險資本規模僅約為美國的 20%。美國的風險投資基金規模也大得多,能夠進行更大規模的投資。這意味著,有前途的創新型初創企業的擴大規模往往由美國市場參與者提供資金。2008 年至 2021 年期間,30% 的歐洲 “獨角獸” 企業將總部遷至國外。
報告關於國家和地區研究計畫與歐盟計畫協調不足的分析是正確的。各項措施應更好地協調,以提高其影響力。對 “地平線歐洲” 研究框架計畫的分析是精準的,特別是關於其過於複雜的問題。一個研究和創新聯盟最終是否能改善現狀,取決於其結構。
無論如何,這樣的聯盟應該與現有的歐洲研究區相聯絡。高等教育與商業部門之間的聯絡確實需要加強。根據該報告,發明家到目前為止成為創業者的動力不足。確實應該提高人們對與工業研究合作潛在優勢的認識,同時更好地管理智慧財產權(IPR),並提高研究成果的商業化程度。尤其是深度技術初創企業,主要因歐洲市場的碎片化而處於劣勢。因此,本報告(在 B 部分)提出的建議旨在減少因規模不足而產生的劣勢,這是正確的。
建議總結:增加用於人工智慧模型訓練和微調的計算能力。確定並推廣關鍵工業領域的優先人工智慧應用。簡化並統一實施《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和《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制定歐盟範圍內的雲服務和資料安全政策。採用歐盟範圍內的雲服務 “通行證制度”。支援經預先批准的資料中介機構 —— 資料經紀商。加強歐盟與美國在雲資料市場的合作。推出新的 “技術技能獲取計畫”,提升歐盟在先進技術領域的競爭力。通過新的《歐盟雲與人工智慧發展法案》,提升歐洲的高性能計算、人工智慧和量子計算能力及基礎設施,統一雲架構要求和採購流程。啟動 “歐盟垂直人工智慧優先計畫”,基於資料共享,為各工業領域的關鍵垂直人工智慧模型提供資金支援,並免受反壟斷執法的限制。統一各國的 “人工智慧沙盒制度”,促進選定工業領域的創新人工智慧應用的試驗和開發。
評估:增加計算能力和推廣人工智慧應用的建議有助於提升歐盟企業的競爭力。除了統一《通用資料保護條例》和《歐盟人工智慧法案》,還應推進歐盟數字立法的整體協調,包括《資料法案》《網路彈性法案》和《資料治理法案》。加強歐盟與美國在雲資料市場的合作本身是個好主意,但應同時促進歐洲本土的技術主權解決方案,以處理敏感的公共資料。關於高性能計算中心的建議已詳細納入任務書中。《歐盟雲與人工智慧發展法案》也已按照德拉吉報告的建議通過。然而,其他與行業相關的措施,如統一各國監管沙盒和簡化統一實施《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在任務書中未提及。
建議總結:制定新的歐盟半導體戰略,配備專項資金並協調需求。為現有卓越中心附近的創新和測試實驗室提供資金支援。鼓勵創新設計能力和無晶圓廠公司發展。為專注於戰略細分領域的晶圓代工廠提供補貼。支援主流晶片和晶片 let 的創新潛力。推動歐盟範圍內有利於晶片創新的審批制度。啟動長期的歐盟量子晶片計畫。支援優秀半導體企業整合併保持領先地位,以應對競爭對手的出口限制。推出 “技術技能獲取計畫” 的晶片子項目,吸引世界級人才(如提供特殊入境簽證)。
評估:總體而言,我們歡迎這些建議。然而,為建立可持續的韌性,歐盟微電子政策需要採取更全面的方法,涵蓋整體產業政策、原材料政策和教育政策,並將半導體確立為歐洲經濟安全戰略的支柱。應對出口限制的建議尤其值得肯定,儘管這一點在報告中提及較少且表述模糊,需要進一步明確。指定的歐盟委員的任務書在實施《晶片法案》的背景下提及了半導體。歐盟委員還被要求按照德拉吉報告的建議通過一項歐盟量子晶片計畫。但任務書中未包含其他建議。 ( 歐米伽未來研究所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