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表示,「我們所學的知識、商業模式、技術演算法都不應該是用來壓榨社會最底層的兄弟們的,我們的利潤、市值和財富更不應該建立在底層百姓無保障的生活之上的!」劉強東還呼籲,所有快遞員和完全可以獲得五險一金
基於劉強東近期公開言論及產業背景,我們可以從科技應用、商業模式、資本邏輯和社會責任等角度,分析目前將知識科技異化為壓榨底層勞工工具的主體及其運作機制:
一、平台型企業:技術演算法與勞動權益的失衡
1. 零工經濟模式下的“演算法壓榨”
劉強東指出,部分平台企業利用技術演算法最佳化配送效率,卻未同步完善勞工保障體系。例如,透過演算法動態調整訂單量、縮短配送時間,導致騎士被迫高強度工作,甚至犧牲安全。這種「效率至上」的邏輯,將技術異化為剝削工具,而勞動者則被簡化為「資料節點」。
案例:部分外送平台將騎手歸類為“靈活用工”,規避五險一金繳納責任,依賴演算法管理替代傳統勞動關係,形成“技術性去勞動關係化”。
2. 利潤分配與成本轉嫁
大型平台憑藉技術壟斷和規模效應獲得高利潤,但底層勞工的收入與平台市值成長嚴重脫鉤。例如,劉強東提到“中國幾大平台的利潤和市值完全可以支撐五險一金”,暗指部分企業透過壓縮人力成本(如社保繳納)提升利潤空間。
二、資本驅動的商業模式:技術服務於短期利益
1. 資本逐利與技術異化
在資本壓力下,企業更傾向於利用科技快速擴張市場,而非建構可持續的勞動者保障體系。例如,劉強東提及京東早期堅持為快遞員繳納五險一金時,曾面臨員工因短期收入需求反對,但最終選擇承擔全額成本以保障長期權益。
比較:部分企業為追求短期業績,選擇犧牲勞工福利,科技成為資本擴張的加速器而非社會價值的平衡器。
2. 「輕資產」模式的社會成本
平台企業常以「輕資產」為榮,但實際將倉儲、配送等重資產環節外包,透過技術系統控制產業鏈,卻將風險(如工傷、社保)轉嫁給第三方或勞工本身。在這種模式下,科技成為轉移責任的工具。
三、結構性矛盾:技術紅利分配的階級差異
1. 知識與科技的權力壟斷
技術菁英與資本所有者掌握演算法設計權,而勞動者缺乏對技術規則的議價能力。例如,配送演算法最佳化可能忽略騎士的實際工作條件,導致「系統困局」。
2. 社會保障體系的滯後性
目前勞動法規對新型用工模式(如眾包騎士)的覆蓋不足,技術發展速度遠超政策調整,形成制度真空。劉強東呼籲全業推廣五險一金,正是試圖填補這一缺口。
四、解決路徑:技術倫理與企業責任的重構
1. 科技設計的“人性化轉向”
演算法需納入勞動者權益參數(如工作時長、安全閾值),而非單純追求效率最大化。京東案例顯示,長期投入員工保障最終可轉化為企業競爭力(如五年內超萬名藍領員工退休的永續模式)。
2. 政策與產業的協同治理
需推動立法明確平台用工關係,強制五險一金涵蓋(如劉強東倡議),並透過稅收優惠激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建立技術倫理審查機制,防止演算法濫用。
直接責任方:選擇「低成本擴張」策略的平台企業,將科技作為降低人力成本的工具;
結構性推手:資本短期逐利導向、落後的勞動保障政策、技術倫理缺位;
潛在改善力量:如京東等承擔全額社保成本,證明技術發展與勞動者權益可相容,為產業提供典範。
未來需透過「技術向善」的理念重構、政策強制約束與企業自發責任結合,避免知識技術淪為階層壓迫的工具。
知識技術被異化為壓榨底層勞動者的工具,而這個問題的長期存在涉及複雜的結構性矛盾、利益博弈與制度滯後性。結合劉強東的呼籲及產業背景,可從以下維度分析其難以解決的根本原因:
一、資本逐利與技術異化的共生邏輯
1. 短期利益優先的商業模式
平台企業透過演算法最佳化效率、壓縮人力成本,將科技作為利潤擴張的核心工具。例如,外送平台透過動態訂單分配和縮短配送時間最大化單量,卻將社保成本轉嫁給勞工。這種「輕資產」模式依賴技術控制產業鏈,卻將風險(如工傷、失業)轉移至底層勞動者,形成「技術性剝削」鏈條。
2. 技術紅利的分配失衡
技術菁英與資本所有者掌握演算法設計權,而勞動者缺乏規則的話語權。例如,配送演算法的最佳化以效率而非安全為導向,騎士被迫接受高強度工作,但平台利潤成長與勞動者收入脫鉤。資本透過技術壟斷獲取超額利潤,卻未將紅利公平分配至底層。
二、政策與監理的滯後性
1. 勞動法規與新型用工模式的脫節
零工經濟下的「彈性就業」模糊了傳統勞動關係,現行法律難以界定平台與勞工的責任邊界。例如,眾包騎士被歸類為“個體戶”,規避五險一金繳納義務,導致社保覆蓋率不到20%。政策調整速度遠落後於技術迭代,形成監管真空。
2. 技術倫理的缺位
演算法設計缺乏對勞動者權益的強制性約束。儘管劉強東呼籲全產業普及五險一金,但缺乏國家層級的技術倫理審查機制,企業仍可自由選擇「低成本擴張」策略。例如,部分企業透過外包和演算法管理來規避法律風險,進一步加劇壓榨。
三、教育與技能鴻溝的固化效應
1. 低技能勞動者被技術邊緣化
自動化和AI取代了大量低技能職位(如製造業工人、客服),但底層勞工缺乏轉型所需的數位技能。中國教育體系與社會需求脫節,職業教育投入不足,導致低技能群難以適應科技變革。例如,2024年大學畢業生中僅30%掌握AI基礎技能,結構性失業加劇。
2. 知識生產的功利主義傾向
高等教育過度強調“實用技術”,忽視基礎研究與人文關懷,導致技術發展缺乏倫理約束。鄭永年指出,中國知識生產既缺乏「無用之學」(基礎研究)的原創性,也缺乏「有用之學」(應用研究)的現實針對性,加劇技術與社會的割裂。
四、技術發展的結構性矛盾
1. 科技依賴與自主創新的困境
中國網際網路企業長期依賴“拿來主義”,重視業務擴張而非底層技術沉澱。例如,開源元件的便利性導致企業忽略核心技術創新,一旦遭遇技術封鎖(如晶片制裁),便暴露基礎能力短板。這種短視邏輯使科技淪為資本工具,而非普惠性生產力。
2. 技術普及的階層分化
新技術推廣受限於基礎設施與區域經濟差異。例如,欠發達地區網路覆蓋不足,底層勞工難以享受技術紅利,反而因自動化失業陷入更深的貧窮。科技普及的「馬太效應」擴大了階層差距。
五、社會認知與企業責任的缺失
1. 企業價值觀的異化
部分企業將搾取技術機密、壓榨員工視為競爭手段。例如,透過解僱掌握核心技術的員工竊取智慧財產權,或將勞工視為“可替代資源”,忽視長期權益。這種短視行為損害社會信任,卻因低違法成本而屢禁不止。
2. 公眾意識的侷限性
社會對科技倫理的討論多停留在表層,未形成系統性壓力。例如,消費者更關注配送速度而非騎士權益,間接助長平台壓榨行為。勞工本身因生計壓力,也常選擇犧牲保障換取短期收入。
利益固化:資本與技術合謀形成的既得利益團體抵制變革;
制度惰性:政策調整需平衡多方利益,改革阻力大;
文化慣性:功利主義與科技至上思維根深蒂固;
能力缺口:勞工技能提升與制度創新均需長期投入。
劉強東的實踐(如京東全額承擔藍領社保)證明,科技發展與勞工權益可相容,但需企業主動讓利、政策強制約束與社會共識推動三者協同。未來,唯有打破「技術即壓榨」的路徑依賴,重建技術倫理與分配正義,才能實現知識科技的普惠價值。
要解決知識技術被異化為壓榨底層勞工的難題,需從企業責任、政策監管、技術倫理、社會協同等多維度系統性推進。結合劉強東提出的實踐案例及產業現狀,以下為關鍵解決路徑:
一、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從“利潤至上”到“價值共享”
1. 全面覆蓋勞工保障
京東透過全額承擔快遞員五險一金成本,證明企業完全有能力為底層勞工提供基本保障。劉強東指出,中國幾大平台企業的獲利和市值足以支撐五險一金覆蓋,呼籲全業推廣此模式。例如,京東已有1,200多名快遞員退休後享有公積金提領、月均5,350元退休金及健保全覆蓋,未來五年每年退休藍領員工將超萬人。
2. 技術演算法的“人性化改造”
演算法設計需嵌入勞動者權益參數(如工作時長限制、安全閾值),避免單純追求效率壓榨。例如,外送平台可動態調整配送時間,引入騎士疲勞度監測系統,而非僅以訂單量為導向。
二、政策與法律的剛性約束
1. 明確勞動關係界定
目前零工經濟中「彈性用工」模式模糊了勞動關係,需修訂《勞動法》明確平台與勞工的責任邊界。例如,強制將眾包騎士納入正式用工範疇,要求平台承擔社保繳納義務。
2. 建立技術倫理審查機制
政府可設立第三方機構對演算法進行倫理評估,要求企業公開演算法邏輯中涉及勞動者權益的規則(如訂單分配、獎懲機制),防止演算法濫用。劉強東倡議的政策強制推廣五險一金,正需此類制度支撐。
三、科技普惠與勞工賦能
1. 技能訓練與職業教育改革
針對低技能勞工被技術邊緣化的問題,需加強職業訓練體系與產業需求對接。例如,為騎士、快遞員提供數位轉型技能(如物流管理系統操作),提升其職涯發展空間。
2. 推動技術紅利共享
透過稅收調節機制,將平台超額利潤部分用於勞工福利基金。例如,對未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徵收專案補償稅,補貼底層勞工保障缺口。
四、社會多方協同治理
1. 消費者與公眾監督
消費者可透過選擇支援勞工權益保障的平台(如京東),形成市場倒逼機制。同時,媒體需加強對科技壓榨現象的曝光,提升大眾對勞工權益的關注。
2. 產業聯盟與工會力量
建立跨平台勞工工會,增強集體議價能力。例如,外送騎手聯合發起演算法最佳化倡議,要求平台公開演算法規則並參與改進設計。
五、長期文化價值重構
1. 打破「技術至上」迷思
企業需摒棄將技術單純視為成本壓縮工具的觀念,轉向「技術向善」理念。劉強東強調,知識科技不應成為剝削工具,而應服務社會整體福祉。
2. 資本邏輯的倫理轉向
投資人需將ESG(環境、社會、治理)指標納入決策,優先支援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例如,對保障勞工權益的平台給予融資優惠或政策傾斜。
短期行動:強制推行五險一金全覆蓋、演算法透明化改革;
中期建設:改善勞動法規、建立技術倫理審查體系;
長期目標:重建技術發展的社會契約,實現資本、技術與勞動者的利益平衡。
劉強東的實踐表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僅可行,還能轉化為長期競爭力(如員工忠誠度與品牌聲譽)。唯有透過企業自律、政策強制與社會監督的“三重驅動”,才能阻止知識技術淪為壓榨工具,真正實現技術普惠。 (在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