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香港互認數位資產跨境規則,試點項目落地:廣州南沙金改七大看點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8月12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於8月8日成文的《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援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實施方案》公開。

廣東南沙越秀國際金融中心

看點一:

建構與香港互認的數位資產跨境規則體系

實施方案提出,推動資料交易所完善資料流通交易綜合性服務,與金融機構、徵信機構等合作創新資料金融產品,與香港獲許可的數位資產交易平台加強合作對接,研究建構兩地互認的數位資產跨境規則體系試點推動項目落地,創新數位資產交易服務方式。

看點二:

鼓勵企業在跨境交易中使用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

深入推進數位人民幣試點工作,在南沙逐步擴大數位人民幣的應用,重點拓展消費、旅遊、醫療、教育、航運、大宗商品交易、跨境貿易等場景。鼓勵更多的企業在與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跨境交易中使用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推動銀行機構最佳化應用數字貨幣橋的項目與功能,逐步拓展外匯交易、貿易融資等多元化場景。

看點三:

開展內部資料跨境流通試點

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動在南沙和香港、澳門分別設有分支機構的商業銀行圍繞跨境支付、跨境匯款、對公信貸、對私客戶關係拓展等金融業務場景,開展內部資料跨境流通試點

指導南沙符合條件的港資或澳資商業銀行與其香港、澳門母行(總行)做好系統對接,完善內控制度建設,探索“可用不可見”的跨境資料流動模式。在徵得香港或澳門居民同意的情況下,依法共享其香港或澳門母行(總行)掌握的同一香港或澳門居民信用狀況,為香港、澳門居民在南沙生活和就業提供信貸等金融服務。

支援廣州航運交易所開展航運金融服務創新,聯合金融機構建構“航運資料×金融”航運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為航運企業提供高效便利的資金結算、存管、融資等金融服務。

看點四:

開展智能信貸、智能投資、智能風險控制系統研發

支援在南沙建設區塊鏈、人工智慧等關鍵數位技術與金融場景融合應用的資料算力中心、研發認證中心、測評中心以及監管平台等機構。

依法支援生成式人工智慧大模型開發與金融領域應用,支援金融科技企業及人工智慧企業落戶南沙,鼓勵南沙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人工智慧公司、市場化徵信機構等合作,積極開展智能信貸、智能投資、智能風險控制等產品或系統研發,提升智能化金融服務。

看點五

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資管中心

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資管中心。推動跨國公司在南沙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

鼓勵在南沙自貿區內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加快南沙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審批,在基金發起設立的前置部門核准後,支援銀行按有關規定試點基金辦理人民幣跨境結算。

看點六

鼓勵開設科技支援,

探索股債混合型融資模式

推動商業銀行在南沙設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依託科技支行探索開展認股權貸款等股債混合型融資模式。探索在科技支行內針對廣州市和南沙區政府引導基金的已投企業設定“白名單”,推動貸股擔保租綜合發力,給予企業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

支援南沙符合條件的製造企業、科創企業、股權投資機構等在銀行間市場和滬深北交易所市場發行科創債和科創票據。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科創債增信工具,精準匹配科創企業實際融資需求。

看點七

支援保險機構通過債券、股票、未上市股權,投資科創企業

鼓勵國內保險機構在南沙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推動“險資入穗”。支援保險機構加大對科創企業資金運用力度,做好保險資金產融對接活動,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援保險機構通過債券、股票、未上市股權等方式投資科創企業。

這一實施方案是對5月1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援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地。

按照這一合作意見,南沙將被建設成為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金融創新功能的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要推動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高品質發展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引領地”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