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賣房,滿2年免徵增值稅,元旦起施行

財政部網站發佈公告,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來看上觀新聞的報導↓

財政部網站發佈公告
關於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7號

現將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同步停止執行。2026年1月1日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可按本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