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場的熱度基本都在AI應用上,我們也還是維持之前的觀點,看好這一輪的AI應用。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也提到過,其實無人駕駛就是目前最大的AI應用場景:
後面我們會規劃多篇關於無人駕駛的產業分析文章,帶大家一起跟蹤無人駕駛的產業政策、投資方向。
這篇文章來專門講一下逐漸放開的無人駕駛政策,為什麼特意講這個?
因為現在智駕面臨的很大問題就是技術進步和政策滯後的矛盾,而智駕已是大國博弈的一個重要方向。
就在1月13日下午2:00 ET(也就是台北時間今天凌晨3點),美國眾議院能源與商務委員會就放寬無人駕駛車輛部署舉行聽證會,這個法案的全稱有點長《Safely Ensuring Lives Future Deployment and Research In Vehicle Evolution (SELF DRIVE) Act of 2026》,簡稱SELF DRIVE Act。
裡面提到了關於防範中國競爭以及針對智駕的一些要求和標準,而今天下午上海就發佈了關於智駕的行動計畫。
可以說兩國的競爭已經逐漸白熱化,政策已經越來越開放,2026 是智駕從 “試點” 轉向 “規模化落地” 的關鍵年。
在上海今天下午發佈的這個行動計畫中,我們特別需要關注的幾點。
1、多樣化應用場景
也就是乘用車、商用車、裝備車的多樣化推動,大家比較熟悉的是Robotaxi,但Robovan更是我們非常看好的應用場景,這個後面會有文章來繼續分析。
2、加快建構高能級創新要素
裡面提到了三點:搭建自動駕駛數字孿生訓練場、完善自動駕駛資料監測平台、有序擴大自動駕駛開放區域。
其中第二點是非常關鍵的,我們認為智能駕駛升級的核心是L4的升級和L3的普及,L3的普及利多零部件公司,但L4的升級一定利多營運平台。
這個草案很多讀者並不太瞭解,我們寫的詳細一點。
SELF DRIVE Act並非橫空出世,它其實是2017年和2021年類似法案的更新版本。
早在2017年,美國國會就曾提出過SELF DRIVE Act,試圖為自動駕駛車輛鋪平道路,但最終未能通過。2021年的版本也停留在討論階段。現在,2026年的這個草案是在前兩次基礎上最佳化而來,目的是應對自動駕駛技術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
為什麼現在推出呢?背景很簡單:自動駕駛技術正從實驗室走向現實道路。美國希望通過這部法案,建立統一的聯邦監管框架,減少人為駕駛錯誤導致的事故(據統計,人為因素佔交通事故的94%),提升道路安全、機動性和可及性,尤其是為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更多出行便利。
同時,它還強調美國在全球AV領域的領導地位,防範中國等競爭對手主導市場。
如果沒有全國統一標準,美國各州會各自為政,會造成監管碎片化,阻礙創新。美國更注重“與中國競爭創新,而不是與歐洲競爭監管”。
總之,這個法案的誕生源於技術進步與政策滯後的矛盾。它不是單純的“鬆綁”,而是平衡安全與創新的嘗試。
時間推進得很快!2026年1月初,這個討論草案正式發佈。緊接著,1月13日下午2:00 ET(也就是台北時間今天凌晨3點),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的商務、製造和貿易小組委員會舉行了聽證會,這個聽證會不僅是SELF DRIVE Act的焦點,還討論了其他16項汽車相關草案,包括提高自動駕駛車輛豁免上限至每年90,000輛的提案。 聽證會上,支援聲音佔主流:小組委員會主席Gus Bilirakis在開場白中讚揚了草案,強調它能促進安全部署並提升美國競爭力。
此外,草案強調不強制特定技術(如感測器類型),而是基於性能標準,提供靈活性。 總體來說,它的目標是“安全第一”,但也為創新留足空間。
如果一切順利,它可能被納入2026年的地面交通再授權法案,這是一項更大的交通立法包。 然後,草案需通過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全眾議院、參議院對應委員會和全參議院,最後由總統簽署生效。
總體來看,除了安全方面的要求,美國的這個草案跟上海的《行動計畫》都在強調Robotaxi和Robovan的多應用場景,以及自動駕駛資料監測平台的完善。
後續我們會繼續追蹤相關產業資訊,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到星球一起討論。 (傅里葉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