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近年聯合港交所推進多輪上市規則改革,核心聚焦特專科技、生物科技、發行機制、A+H股安排、母基金上市、保密申請等方向,以下為2023-2026年初的關鍵新規與實操要點。
1. 特專科技公司(18C章,2024年9月生效)
適用領域:新一代資訊技術、先進硬體軟體、先進材料、新能源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市值門檻下調:已商業化公司由60億港元降至4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由100億港元降至80億港元(有效期至2027年8月)。
核心要求:商業化企業需有≥10億港元收入;未商業化企業需有核心技術與明確商業化路徑。
2. 生物科技公司(18A章,持續最佳化)
無收入門檻:允許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上市時市值≥15億港元,核心產品至少進入I期臨床。
合規升級:強化研發管線、臨床試驗資料與風險披露,要求保薦人具備生物科技領域專業資質。
3. 不同投票權架構(8A章)
適用範圍:18A/18C發行人自動符合創新產業公司認定,可直接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
保障機制:投票權差異上限為10:1,上市後不得提高;重大事項需經普通投票權股東批准。
1. A+H股公眾持股量:由15%降至10%,或公眾持股市值≥30億港元(二選一),減輕股東稀釋壓力。
2. 公眾持股量分層標準(非A+H):市值≤100億港元需25%;市值>100億港元可15%-20%(最低10%),自由流通量≥10%且≥5000萬港元,或市值≥6億港元。
3. IPO配售機制:建簿配售最低佔比40%;公開認購設雙機制——機制A回撥上限35%,機制B可自選10%-60%比例且無回撥;基石投資禁售期維持6個月。
4. 自由流通量新規:上市時公眾持股中無禁售部分需達標,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
1. 保密申請通道(2025年5月推出)
適用主體:18A生物科技、18C特專科技公司。
操作流程:可先以保密形式提交申請,在上市前特定節點再公開關鍵資訊,適配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商業節奏。
2. 母基金上市指引(2025年2月生效)
適用對象:封閉式母基金(另類資產為主)。
核心門檻:AUM或預期市值≥7.8億港元;單只底層基金投資≤20%淨值;底層基金不得二次投基金;管理人需有≥7.8億港元另類資產管理經驗。
披露要求:每季度披露資產淨值,充分提示折溢價風險。
3. SPAC上市(18B章)
市值要求:上市時≥10億港元,贖回權安排更靈活。
併購時限:24個月內完成併購,延長則需股東批准;併購標的需符合港交所行業與合規標準。
1. 保薦人責任:要求對18A/18C發行人開展更深度盡調,對財務造假、資訊披露違規實施“終身追責”,提高違規成本。
2. 公司治理:強制設立稽核、提名、薪酬委員會,獨董佔比≥1/3;強化ESG與風險管理披露,董事會每年檢討內控並披露缺陷與整改。
3. 資訊披露:特專科技/生物科技公司需披露技術壁壘、研發進度、商業化風險;關聯交易、同業競爭需全面披露並經獨立股東批准。
影響:降低特專科技、A+H股上市門檻,拓寬生物科技、母基金等融資管道;提升市場流動性與國際吸引力,助力香港打造全球創新資本中心。
建議:擬上市企業提前匹配18A/18C/8A等對應章節;與保薦人、律所協同制定架構與披露方案;關注保密申請、配售機制等新規細節,提升申報效率。 (才說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