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凌赫熱播劇全集疑遭洩露,“求資源”要擔責嗎?

近日,由演員張凌赫、田曦薇主演的古裝劇《逐玉》正在熱播。

然而,3月21日,該劇被曝出全集40集片源大規模洩露,盜版資源遠超平台當前30集的更新進度。

記者發現,多段尚未播出的洩露劇情被網友錄屏後上傳至視訊平台,還有許多網友在評論區“求資源”。

網友評論

22日,熱播劇《逐玉》的官方微博發佈反盜版聲明。

聲明表示,在最近的維權監測中,發現網際網路上有人未經許可,擅自非法傳播,銷售劇集《逐玉》的盜版內容,該盜版內容不僅嚴重擾亂了劇集《逐玉》的正常播放秩序,侵犯了出品方及播出平台的合法權益,也對創作者和觀眾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此,版權方嚴厲譴責並堅決抵制,同時將嚴查盜版來源,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及賠償損失的權利。

版權方也呼籲廣大網友、觀眾通過合法播出平台觀看《逐玉》,不購買,不觀看,不傳播任何盜版內容,不點選來源不明的連結,若發現盜版線索,可向《逐玉》官方微博帳號進行舉報,以實際行動支援正版,共同打擊盜版,營造良好的版權保護環境。

近年來,熱播劇資源洩露的事件屢屢發生。此前,不少熱門影視劇在上映或播出後,盜版資源會迅速通過非法影視網站、網盤分享等多種管道傳播。

洩露與傳播行為將面臨那些法律責任?

  • 律師解讀

對此,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武認為,對洩漏源頭者,將未公開的全集內容擅自複製並傳播出去,直接侵犯了權利人的複製權與資訊網路傳播權。對於網路傳播行為,任何個人或帳號上傳、分享盜版資源連結,使得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作品,同樣構成對資訊網路傳播權的直接侵害。

如果洩露和傳播行為以營利為目的,且達到一定嚴重程度,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侵犯著作權罪。侵犯著作權罪在“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律師強調,個人出於欣賞目的觀看盜版,在現行司法實踐中通常不被認定為直接侵權。然而,這種行為在客觀上為盜版網站帶來了流量與廣告收入,助長了侵權產業鏈的生存。觀眾選擇正版,是對創作的基本尊重。

  • 警方提醒

熱門電視劇開播後,還有一些不法分子藉著熱度,利用觀眾對熱門電視劇的迫切期待,以自己有資源可以提前看全集為由實施詐騙,並附上一些“圖片”佐證,不少群眾上當受騙,一定要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官方影視平台是觀看電視劇的可靠途徑,廣大群眾要在官方影視平台上理性追劇,凡是自稱有資源或者下載未知名的視訊平台的極有可能是詐騙,不輕信陌生資訊,不輕易支付費用。 (深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