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出生公民權”案將川普與最高法院的關係推向懸崖邊緣
當大法官們準備審理他的下一樁重大案件之際,總統對法院怒火中燒。
川普與美國最高法院的關係,從未像現在這樣充滿敵意。眼下,這種關係還有進一步惡化的風險。
法院否決川普關稅措施後,總統對最高法院的敵意進一步升級。如今,大法官們又將審理其移民強硬路線中的一項關鍵主張:縮小美國公民身份的取得範圍。川普似乎已開始為敗訴作準備。
此案將於周三進行口頭辯論,焦點是川普試圖取消非法移民和臨時訪客子女的出生公民權。川普此前已在下級法院接連敗訴,而最高法院數名保守派大法官也已通過一些不易察覺的細微訊號,暗示他們或許同樣對此持懷疑態度。
如果法院作出不利於總統的裁決,將進一步削弱川普一再表達的願望,也就是希望法院對其施政議程照單全收。自關稅案裁決以來的六周裡,他已多次質疑那些作出不利裁決的大法官是否真正愛國、是否對他忠誠。
“他們讓我噁心,因為他們對我們的國家有害。”川普上周這樣說。
他還在社交媒體上預測,法院“會想辦法得出錯誤結論”,在出生公民權問題上作出錯誤裁定。他說,如果出現這種結果,其他國家都會拍手稱快。
就在川普不斷抨擊法院之際,他的司法部訴訟總長D.約翰·紹爾(D. John Sauer)將站到大法官面前,為一種曾長期處於邊緣地帶的公民權理論背書,那怕連一些強硬保守派學者都不接受這一理論。他將要求法院推翻一個長期以來的基本認知,即幾乎任何出生在美國土地上的人,都是美國公民。
2024年競選期間,川普就曾以此為主張。和全球關稅問題一樣,他把這一議題視為一種政治武器。
“我認為,在川普總統看來,無論最高法院作出什麼裁決,他都能從中獲得政治收益。”俄亥俄州立大學法學教授塞薩爾·誇烏特莫克·加西亞·埃爾南德斯(César Cuauhtémoc García Hernández)說,“如果他在最高法院敗訴,他就可以把大法官描繪成站在錯誤一邊的人。”
“凡在美國出生者”
此案圍繞《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公民權條款展開。
該修正案於1868年獲得批准,其中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
長期以來,這一條文一直被理解為確立了出生即自動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原則,且僅有極少數狹窄例外。外國外交官和入侵軍隊的子女,歷來不在其列。美洲原住民最初也被排除在外,但國會後來通過聯邦立法,普遍賦予他們美國公民身份。
1898年,最高法院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確認了對該條款的寬泛解釋。法院當時維持了一名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父母為居住在當地的中國公民男子的美國公民身份。
如今,川普正試圖改寫這一傳統框架。在其第二任期的第一天,他通過行政命令宣佈,如果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其父母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政府將不承認這些孩子擁有美國公民身份。該政策將適用於命令生效後出生的兒童。
但這項命令從未真正生效。至少已有六家下級法院裁定其違法,不同意識形態背景的法官都稱其明顯非法。
“我記不得還有那個案件,擺在面前的問題像這個案子這樣清楚明白。”西雅圖聯邦法官約翰·考夫諾爾(John Coughenour)去年在叫停該命令時說。這位法官由羅納德·里根任命。“這是一項赤裸裸違憲的命令。”
一場關於歷史的爭論
川普政府及其盟友承認,他們是在挑戰當前佔主導地位的解釋。但他們表示,在現代社會中,對這一條款的寬泛解讀,鼓勵了一些移民來到美國,“唯一目的就是讓自己的孩子獲得公民身份”。他們還主張,第十四修正案中提到的“受其管轄”,本身就限制了該條款的適用範圍。
“傳統觀點是錯誤的。”紐約大學法學教授理查德·愛潑斯坦(Richard Epstein)在一份法庭之友意見書中寫道。
但另一大批法學者和歷史學家,包括一些保守派學者在內,認為川普政府正在扭曲第十四修正案的文字含義,違逆最高法院先例,並誤述該修正案起草者的本意。
耶魯大學法學教授阿希爾·阿馬爾(Akhil Amar)在一份法庭之友意見書中寫道,政府援引的歷史證據,不過是“一種經過刻意拼貼的雜糅物”,由誤導性的、被誤讀的和或不具代表性的零碎材料拼湊而成。另一些學者則指責政府斷章取義,進行“修正主義歷史”式的解讀。
法院保守派釋放出的線索
在當下的最高法院裡,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幾乎肯定會對川普的行政命令投下反對票。而六位保守派大法官中,已有數人也許同樣已用微妙方式露出了傾向。
去年,在此案較早階段的一輪審理中,最高法院聽取了有關地區法院法官是否有權發佈廣泛禁令的辯論。法院當時並未觸及該行政命令本身是否合法,但由川普任命的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卻傳遞出一些現實層面的擔憂。
“這要怎麼操作?”卡瓦諾問道,“醫院面對新生兒該怎麼辦?各州面對新生兒又該怎麼辦?”
去年12月,也就是法院同意審查該命令實體問題幾周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也許也給出了自己的暗示。在他每年的年終致詞中,他讚許地引用了蘇珊·B·安東尼(Susan B. Anthony)於1876年的一篇演講。安東尼是婦女權利運動的先驅,在那篇演講中,她支援一種對憲法公民資格保障的寬泛理解。
更能說明問題的是,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其實已經在另一種語境下採納了對公民權條款的寬泛解釋。2022年,在一宗涉及波多黎各居民聯邦福利的案件中,托馬斯主張,該條款承諾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保護。
儘管那起案件並不直接涉及出生公民權,但長期撰寫出生公民權問題文章的律師迪蘭·埃斯珀(Dilan Esper)表示,托馬斯不可能不明白,他當時的論證會對未來圍繞出生公民權展開的訴訟產生什麼影響。
“克拉倫斯·托馬斯作為奴隸後裔,認為公民權條款極其重要,這完全說得通。”埃斯珀說,“他認為,第十四修正案的起草者當年確立公民身份時所依據的原則非常重要,那就是,凡出生在這個國家的人,不應再被分成第二等級的人。” (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