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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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接連發生大型犬襲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8月20日,一名33歲寵物酒店負責人在新界打鼓嶺遭一隻一歲田園犬襲擊致死;而8月17日在元朗,亦有一隻60公斤的大型犬在20分鐘內咬死兩隻小狗。儘管香港設有「大型犬隻豁免規管考試」以核發「乖狗證」,但實際成效有限。評論指出,此類事件揭示了寵物寄養專業度不足及部分飼主無視牽繩規定的問題,呼籲相關部門應重新審視大型犬管理制度,嚴懲違法飼主,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香港狗事,留給人太多思考!

雖然沒發生人咬狗的事,但連續發生狗咬狗、狗咬人事件,難道就不是新聞?

1

8月20日,在香港特區新界打鼓嶺,發生一起犬隻襲擊人類致死事件!

具體說,當地有一間持牌“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中心的女負責人被發現身亡。

據香港特區警方披露,死者在一片草地上被發現:

頭、下顎、頸及雙臂有多處撕裂和動物咬痕,

救護員到場證實其已死亡。

香港警方稱,死者33歲,系香港本地女子。

8月20日,香港新界打鼓嶺發生一起犬隻襲擊人類致死事件

而“殘忍”殺死該女子的涉事田園犬,為一隻1歲雄性犬。其身長約1.5米,高1米,體重30公斤。

警方表示,該女子拖狗入狗籠的時候,狗不肯返回狗籠,對死者進行了襲擊。監控視訊顯示,死者被狗襲擊時是清醒的。

在海叔看來,此事涉及幾個方面:

其一,既然是寵物酒店的持牌人,也就是合法經營者。既然是合法經營者,本該是受到過應有的系統培訓,在怎樣對待犬隻方面,應該是有專業知識的。但很可惜,從監控視訊等等可以看到,該女子並沒有做到萬無一失,以及並沒有做好應有的防護措施。

其二,襲擊該女子的是一隻大型犬。很可能也是狗主人送至該寵物酒店的犬隻。對於寵物酒店經營者來說,面對的是一隻陌生的大狗。養過狗的都知道,狗是認主人的。而以香港這樣的生活節奏較快的國際大都市來說,如今家庭單位普遍較小——有一人獨住的,有兩人小家庭的,三口之家已經算人口不少的了,逢著出門旅遊、出差之類,將家中寵物寄養在寵物酒店,不僅無可厚非,也是一門合適的新生意。

死亡女士生前所經營的寵物酒店圖:港媒報導螢幕擷圖

然而,對於寵物寄養場所,比如寵物酒店、寵物醫院等等來說,經營者是否專業,港府又是否能夠加緊相關管理能力的提升,都是題中之義。特別是在香港這樣的人口密度較大的都市,當然也有一些鄉村——什麼地方可以養大型寵物,什麼地方該禁止大型寵物,該有所商議。包括立法會等,似乎該有人討論此事!

看現行法律,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面向體重超過20公斤的大型犬,有一項狗主人自願報名參與的考試:“大型犬隻豁免規管考試”。通過考試的大型犬隻,將獲得一枚徽章和一張證明書。在香港地區乃至一些粵語區,將這張證明書俗稱為“乖狗證”。有了“乖狗證”的大型犬隻就可以豁免在公眾場合佩戴不超過2米的狗帶。

看上去考試考得很細。有媒體如此解讀:

考試共有兩項評核,一位獸醫在主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測試狗狗接近另一隻被鐵絲網隔開的狗時的反應,評估它是否友好、穩定。這叫性情評核。

另一為控制能力評核,為狗主人帶著不牽繩的狗沿約160米的環形路線行走,要通過四道關:

無繩隨行:狗要時刻保持在主人10米範圍內,不能跑遠;

遇人即停:遇到陌生人要坐下或停步,不能挑釁撲鬧;

抗誘惑召回:和主人分開至少10米後,依然能被成功召回,不被自行車等干擾帶跑;

冷靜遇狗:遇到牽著狗的陌生人,也要保持冷靜。

“乖狗證”

總體上看,能夠獲得所謂“乖狗證”的犬隻少之又少。據稱,今年有兩隻田園犬考過了。

2

其實,在大型犬咬死人之前幾天——8月17日,香港地區元朗剛發生過一隻大型犬在20分鐘內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的事。

這只肇事的咖啡色大型犬體重達到60公斤。

當天15時06分,警方接報,一名狗主人稱,自家一隻迷你貴婦犬被咬死。

15時24分,又有報,一隻白色比熊犬被咬死。

涉事大狗脖子上有項圈,但沒有拴狗繩。

白色比熊犬主人表示,在大狗襲擊自家犬的時候,現場嘗試腳踢、水噴、以零食吸引等各種方法,雖有熱心路人相助,但“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小狗失去生命”。

而這“相助路人”,後來找到——

系內地到香港遊玩的一名遊客。

元朗大型犬咬死小狗監控畫面螢幕擷圖

後來,這名內地遊客在社交平台發文還原事發情景:自己與表弟第一時間幫忙拉著大狗,然而狗體型實在太大,“力氣大而且特別臭,小狗還是被它咬死了”。他表示,其實也很擔心大狗會回頭咬人。

香港警方之後拘捕了該大型犬主人,並表示,如果有足夠證據,將檢控該人士。

3

在海叔看來,香港在一周之內連續發生大型犬闖禍的情況,其實不僅僅是香港地區的事,也給包括中國其他地方,以及全球不少大都市提了一個重要的醒!

在一些地方,一些養狗人士每每不喜歡牽狗繩,還美其名曰“我家的狗不咬人”。海叔要說,這種說辭本身就是在“咬人”!在你家狗不咬人之前、闖禍之前,都說不咬人,可真咬了人,負法律責任的可就不僅僅是狗了。

對於大型犬隻如何管理?是如香港這般建立考試制度,還是必須嚴格要求牽繩?

在內地一些城市,有一些類似的規定,比如中心城區不准養大型犬,遛狗要牽繩等等。在禁養區域做到不出現大型犬,這一點其實容易做到。可遛狗必須要牽繩等等,每每遭遇一些無知者無謂的養狗者明著、暗著抵制。

他們一會說給狗戴了電子項圈,遇到情況可直接電擊;

一會兒又說自家狗需要自由跑一跑。

問題在於,對此等一些人眼中的“輕微違法”,該如何禁絕?

一些法律法規出台後,因為即使觸犯,也算輕微違法,且找不到當事人立即解決,反而成為一些人觸犯法律底線、讓法律尊嚴無以維護的情況。以元朗這只涉事大型犬來說,據港媒報導,其早在今年7月10日就因主人未按照法律要求行事,沒有在公眾場合佩戴狗繩並被牽引,而咬傷一隻狗。

短短一個多月內,該狗咬傷一隻狗,咬死兩隻狗,竟然無需償命,而只是被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去觀察。狗主人雖然面臨最高罰款20萬元和可能的三年監禁,可是否足夠警示其他養狗,特別是養大型狗的人士呢?

香港狗事,留給人太多思考! (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