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可以貸40年了,該喜還是該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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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迎來 32 年來最重大制度變革,8·28 新政正式推動「現房銷售」優先,並大幅提高預售門檻,要求主體結構封頂後方可預售,旨在根除開發商挪用資金導致的爛尾風險。信貸方面,個人房貸期限延長至 40 年以降低年輕人月供壓力,且採取「竣工後放款」保障購房者權益。此舉標誌著房企將從「債權依賴」轉向「資產營運」,迫使中小房企洗牌,推動行業從金融投機回歸建築製造業。對購房者而言,雖面臨成本增加可能,但實現了「所見即所得」的權利保障。

多年以後,當一個年輕人不再需要對著沙盤想像未來的家時,他可能不會知道,這種“交房即交證”的理所當然是從2026年8月28日開始的。

這一天,先是住建部等三部門印發《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堪稱“1994年以來,商品房銷售制度最重要的一次變革”。之後,央行、金融監管局發佈了一組重要檔案,一系列房地產金融政策調整,包括個人房貸最長期限從30年拉長到了40年等重磅調整,引發市場的極大關注。

粗一看,這一次的政策並不是常規的樓市“放鬆”。沒有降首付,沒有降利率,沒有放鬆限購。但這一次的調整確實很重要,因為它調整的是預售制這樣的中國房地產運行了三十多年的底層制度。

從1994年《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確立預售制度算起,已經過去了32年。“賣樓花”這個從中國香港舶來的模式,讓中國房企用購房者的錢蓋了三十多年的樓,也催生了“高負債、高槓桿、高周轉”的粗放擴張。32年後,這一制度終於迎來了重大調整。

理解今天的新政,要先理解過去三十年中國房地產的底層邏輯。

1994年《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確立預售制度時,房企普遍缺少資金,預售制解決了“錢從那來”的問題,所以定下的全國底線是“開發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的25%即可預售”,開發商拿地3到6個月就能預售回款,用購房者的錢蓋下一棟樓、拿下一塊地。這套模式運轉了三十年,成就了中國城鎮化最快的三十年,也埋下了風險的種子。

住建部等三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提到了一個名字:恆大。8月2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許家印案一審公開宣判,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周之後,8·28新政出台,這不是巧合。

恆大是“三高”模式最極端的樣本。它用高槓桿拿地、高周轉回款、高預售融資,把資金鏈崩到了極限,然後崩斷了,至今仍是一地雞毛。恆大案是對舊模式弊端的充分暴露,在這之後,新制度的落地才具備充分的正當性與共識基礎。

但恆大隻是一個引爆點,更深層的變化發生在市場層面。

浙江工業大學中國住房和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虞曉芬在一篇解讀中給出了兩組資料:全國新建商品住房現房銷售比例從2022年的13.9%提高到2025年的32.4%;今年上半年,全國二手房銷售面積佔比首次在半年度尺度上超過50%。

這說明市場在用腳投票,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新建商品住房現房銷售比例從2022年的13.9%提高到2025年的32.4%,今年上半年全國二手房銷售面積佔比首次在半年度尺度上超過50%,“所見即所得”正在成為越來越多購房者的共識,現房消費開始成為市場主流趨勢。

與此同時,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38074億元,同比下降18.0%。房地產在收縮,但收縮的不只是規模,在經歷了這一輪長達六年的下行周期後,更是壓縮了舊模式的生存空間。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這話說得委婉,但翻譯一下就是:房子夠住了。房地產市場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預售制這個為解決“有沒有”而生的制度,也該謝幕了。

8·28新政不是修修補補,而是開始調整底層制度,針對銷售端、信貸端、資本端三管齊下。

先說銷售端,這次動了真格。住建部等三部門的通知明確了兩件事。

第一,現房銷售優先。從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和已出讓土地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的,鼓勵現房銷售。

第二,預售門檻大幅提高。繼續實行預售的,單體建築必須完成主體結構封頂。買樓花的歷史要被徹底改寫了。

現房銷售實行備案管理,推行“交房即交證”。所銷售房屋及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無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推行現房銷售定金制——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房企可與購房人簽訂定金合同、收取少量定金,將定金納入監管。

預售資金監管也升級了。購房人支付的首付款、個人住房貸款等全部存入資金監管帳戶,項目竣工驗收、水電氣熱等配套具備交付條件後才能解除監管。開發商再也挪不動你的首付款了。

通知採取了“新老劃斷”,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按原有政策執行。這樣不搞“一刀切”,而是採取漸進式過渡是符合我們當前實際情況的,如果立馬要求所有項目都現房交付,而原有的融資方案不變,帶來更多的是混亂。

再說信貸端,央行和金融監管總局的《意見》核心變化有三條。

第一條,個人住房貸款期限從最長30年延長至40年。中國的住房貸款期限經歷了三次調整,1997年,個人住房貸款期限只有10年;1997年之後將期限延長為20年;1999年又將期限延長為30年,直至此次才進一步延長至40年,這期間畢竟已間隔了近三十年,且之前的調整基本都集中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

貸款年限的延長意味著每個月還貸壓力的降低,以100萬元貸款、年利率3%計算,30年期月供約4216元,40年期約3581元,每月少還635元。但總利息從51.8萬元增加到71.8萬元,這也意味著多還20萬利息,換每個月少還635元。

第二條,貸款發放時點延後。買期房的,項目竣工備案後才放款。與之前賣樓花相配套的是很多人房子沒蓋好就開始還貸,但是這次制度調整之後,爛尾樓最大的風險——“房子沒了債還在”——從制度上被解決了。

第三條,月所有債務與收入比上限從55%提高到60%。簡單說就是給購房者加了更多的槓桿,但幅度不大。

開發貸款也變了,實行“主辦銀行制”,單個房地產項目對應一家主辦銀行,資金封閉管理。開發貸款期限與項目建設周期匹配,預售項目最長5年,現房銷售項目最長7年。首次還本日期原則上在項目竣工備案後。

再說資本端。證監會同步出台《意見》,支援上市房企再融資,支援通過發行股份、定向可轉債等工具收購涉房資產。公司債可投項目,存量債滾動續發;推進商業不動產REITs發展。這些措施雖然談不上多特別,但都是進步,當年的“三道紅線”鎖死的就是房企的融資能力,你看現在這些措施,其實就是逐步打破“三道紅線”的封鎖。

但是,對一些教訓還是有整改的,比如房地產信託首次設立量化集中度紅線,一家管理1000億的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最多做50億。反思一下這一波房企出險,金融機構中銀行和信託公司是受傷最大的,特別是信託公司。

據中國司法巨量資料研究院的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5月末,全國已有66家信託公司存在涉房地產的司法訴訟。考慮到當時全國在營運的信託公司總數也不過六十余家,這意味著幾乎所有開展地產業務的信託公司,都或多或少地被捲入了這場風險漩渦,新華信託、四川信託、中融信託、民生信託等公司最後或破產,或被重組,或被接管,雞零狗碎至今沒有結束。現在新政調整,也意味著過去靠信託高息輸血的通道,被正式擰緊了。

40年房貸是這次新政中被討論最多的條款,但很多人罵錯了方向。

有人說這是讓老百姓多背十年債。但事實是,幾乎沒有誰會真還40年。過去30年房貸的人,平均5到10年就全部還清了,無論是換房、提前還款、置換改善,中間總有一次。銀行按揭貸款的實際平均期限不會超過10年。

40年是一個“可選項”,不是“必選項”。央行明確表示,這是“給予借貸雙方更大的靈活度”,但銀行不會傻到給所有人都批40年。一個五十歲的人去申請40年貸款,銀行的第一反應是:你打算還到90歲?你真當銀行的風控是紙糊的嗎?

真正受益的是年輕人,降低准入門檻,減少最初幾年的還款壓力。30歲買房,貸40年要還到70歲,聽起來嚇人。但如果你在35歲換房,40年選項的意義只是讓你前五年的月供少了635元。

有人問,這是不是要拉房價?

全球經驗確實顯示,貸款期限越長,名義購買力越高。日本推過“三代貸”(期限100年),韓國2022年將房貸從40年延長到50年,英國2024年推出50年固定利率房貸。規律是一致的——能貸的時間越長,你能承受的總價就越高。

但中國這次的政策組合,核心是“重建制度”而非“刺激價格”。沒有降首付、沒有降利率、沒有放鬆限購。政策的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把爛尾和資金挪用從制度上摁住,讓好項目拿到錢,推著整個行業從高周轉轉向現房銷售和資產營運。

在我看來,延長貸款期限算不上是什麼樓市利多,它的真正意義在於,讓月供壓力可控的人能夠進場,而不是讓所有人加槓桿。

這其實也是這一輪政策的核心邏輯,不在於猛拉房價,而在於真正讓居民安居樂業。

每一次制度重構,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8·28新政之下,不同主體的命運截然不同。

首先,購房者是最大的贏家。比如“所見即所得”爛尾風險從制度上被摁住,“拿到房再還貸”不再為看不見的房子背負債務,“交房即交證”讓產權清晰。

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現房銷售大機率會讓現房的價格可能更高,因為開發商多扛了兩三年的資金成本,最終要算進房價裡。同時,在一些核心城市,供應階段性收縮,也可能在短期內對價格形成支撐,這不是刺激出來的短期上漲,是供給收縮帶來的結構性變化。

其次,開發商面臨大洗牌。預售門檻提高、按揭放款延後,回款周期從6到12個月拉長到2到3年,傳統“拿地即回血”的金融槓桿被大幅壓縮,過去靠高周轉活著的小房企,資金鏈根本扛不住,拿地要自有資金,蓋樓要自己墊錢,賣房要等竣工,因此大部分中小房企會被自然淘汰。

活下來的房企,戰略也要變,從追逐規模速度,轉向比拚產品力和單項目回報率。工程部門將成為最關鍵的部門,因為趕工期、控質量,直接決定回款速度,如果你開發的房子質量不好,又是現房銷售,這就倒逼開發商提升房子的質量了。

還有一個值得警惕的問題,很多人也擔心,趕出來的房子,質量能有保證嗎?當開發商的錢被多壓了一兩年,利息天天在滾,拿到地之後只會拚命趕工。封頂才能賣,那就先把樓蓋起來再說。這不是說一定會出問題,但購房者收房時,確實需要多留個心眼。

再次,地方政府面臨陣痛。現房銷售拉長“拿地-入市”周期,土地出讓金短期內可能繼續下滑。但長期來看,這倒逼地方財政從“賣地”轉向“產業”。土地財政的退潮,或許正是這場轉型的必經之路。

有券商研報判斷,新政將推動行業從“債權依賴”轉向“股債結合+資產證券化”,對標美日房企的實物資產營運模式。房地產正在從“金融遊戲”回歸“製造業”,此前我們一直呼籲房地產回歸製造業,蓋好房子、賣好房子,也許真的要來了。

這聽起來簡單,但中國樓市用了三十年才走完這段彎路。

最後我要說的是,8·28新政不是房地產的“救市”,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舊模式的終結,但同時也是另一個新模式的開啟。

中國經濟的槓桿,很大程度上就是房地產,把未來40年、50年甚至70年的土地使用權一次性變現。預售制是這根槓桿的支點。現在,支點被挪走了。

這不是某個人的意志,這是一輪周期調整之後成百上千家房地產企業暴雷之後市場的必然選擇,當市場主要矛盾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當二手房交易量超過新房,當購房者用腳投票選擇現房,制度不改,就會被市場拋棄。

如果8·28新政能讓人記住一件事,我希望是:一個年輕人花掉父母一輩子積蓄買一套房時,至少不用再賭運氣了。制度性的缺陷,終於補上了!(秦朔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