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日韓的企業都逃不過印度的巨額罰款,小米怎麼可能例外
印度政府指控小米逃稅,開出5億元的罰單,並與今年4月又以私自轉移外彙的名義凍結了小米印度6.8億美元,合計48億人民幣的資金。
小米在印度忙活的這8年時間總共也沒賺48億,直接一把全給扣了。
對此小米喊冤,聲稱自己在印度的業務符合印度的法律法規,絕無違法行為。
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小米印度公司以特許權使用費的名義給美國高通匯了款。
以小米公司的角度看來,自己需要給高通付費了,這時候子公司小米印度賬上有錢,那就打個款唄,自己的錢自己還不能用了?
而在印度看來,你說這筆外匯是用來給高通支付專利費的,那請問小米印度和高通有單獨簽署的專利協議麼?
你拿小米公司和高通籤的專利協議給我看是什麼意思?你小米公司需要給高通付費,那是你小米公司的事情,和我家小米印度賬上的錢有什麼關係?
如果沒有和高通單獨籤的協議,那你這不就是偷盜印度的外匯儲備,並且虛構支出用來逃稅。
我自己投資的子公司,自己辛辛苦苦合法賺的錢,連匯出的權利都沒有了,這事還能這麼玩?
印度還真能這麼玩。
檢方聲稱小米印度違反了印度FEMA法案,也就是1999年頒布的的外匯管理法。
世界上正常的法律都是無罪推定,也就是法律上沒說你這麼幹是有罪的,那你就可以這麼幹。
而印度的FEMA法案明確規定採用有罪推定原則,也就是說你只能做該法案上寫明的行為,其他任何事情只要你做了就是有罪。
所以,只要印度官方死扣小米印度沒有單獨和高通簽署協議這一個小細節不放,完全就可以藉此把小米公司往死裡罰。
印度怎麼這麼過分,難道是因為兩國邊境衝突而故意來整中國公司來出氣?
這你可就錯了,印度政府的氣量沒那麼小,事實上小米已經來印度8年了,拖到今天才開始整已經算印度寬宏大量了。
歐美日韓的跨國企業,哪個逃得掉印度的魔爪,中國企業憑什麼能當例外?
和那些曾經被印度往死裡整的歐美企業相比,小米的遭遇只能算一般般。
英國沃達丰,在全球28個國家均有投資,頂級跨國企業,歐洲最大的移動電話運營商。
2007年,沃達丰花費111.2億美元收購了李嘉誠設在開曼的CPG投資公司,而CPG持有印度和記67%的股權,從而變相獲得了對印度和記的控制權。
這種操作在跨國公司裡司空見慣,交易的公司都是開曼的,所以管轄權和稅收也都在開曼。
但印度稅務部門認為,既然牽涉到印度公司,那就得向印度繳納股權轉讓所得稅,所以英國沃達丰和李嘉誠全部涉嫌逃稅。
因此,印度政府向沃達丰開出了20億美元的罰單,對李嘉誠開出了12億美元的罰單。
沃達丰不服,說你們這簡直就是在開玩笑,全球沒有一個國家是這麼搞的,你們自己國家的稅法都不支持你們這麼搞。
於是沃達丰向孟買高院發起訴訟,敗訴,然後沃達丰向印度最高法院上訴。
印度最高法院還是要點臉的,知道稅務部門這麼做沒有法律依據,於是以印度1961年實施的《所得稅法》中沒有相關法律條文的支持為理由,於2012年判沃達丰勝訴。
這下印度稅務部門炸毛了,我居然還能敗訴?
法院說沒有法律依據是吧,這個好辦,我給你法律依據就是了。
印度國會以極高的效率立即修改了《所得稅法》的相關內容,為沃達丰案量身定制了一款關於海外公司股權交易收稅的規矩。
然後亮點來了,這部法律打破了法不及溯往的常識,專門規定該部法律可向前追溯50年。
然後印度稅務部門拿著這部剛出爐的新法再次向最高法院起訴。
上次你說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判我敗訴,現在法律依據有了,請你按照新出爐的法律法規判吧。
俺們印度是法制社會,當然要按照法律判決了,按新法規定沃達丰是100%屬於逃稅,且在追溯50年的範圍之內。
因此,印度最高法院依法判決沃達丰敗訴,除20億美元罰款外,還需要另行繳納30億美元的滯納金,合計50億美元罰款。
這下沃達丰瘋了,法律還能這麼玩的?自己收購了110億美元的股權,莫名其妙就偷稅漏稅了,然後莫名其妙就被罰款50億美元了?
沃達丰不服,上訴到國際仲裁法庭。
但這事還沒完,印度稅務部門改了法律後,拿到了向前追溯50年的權力,喜上眉梢。
過去50年裡在海外交易股權變相牽扯到印度公司的跨國公司,那可不是一個兩個,是一群啊,幾乎人人有份。
有罰款收就有動力,效率就極高,在短短的時間內印度稅務部門連續起訴多家歐美跨國公司,根據向前追溯50年的規定對歐美17家跨國巨頭共開出了135億美元的罰單,而且還在繼續起訴新的歐美跨國公司。
本來崩潰的是沃達丰一家,現在所有在印度的歐美跨國公司都崩潰了,因為按這個法律幾乎所有人都會被罰款,而且如果開此先例,以後印度稅務部門可以任意修改法律,在任意時刻宣布你是罪犯。
你可以讓我納稅,但必須得事先讓我知道有這個稅啊,不能臨時制定一個,然後說向前追溯50年。
歐美對此專門為印度造出了一個新名詞,叫Tax terrorism,翻譯過來就是稅收恐怖主義。
因為打擊面太廣,歐美在印度的跨國公司聯合起來向本國政府施壓了,要求國家出面解決這個事。
在英美德法的強力干預下,最後印度終於取消了這個向前追溯50年的規定,然後說這個事那就算了,罰款取消。
但已成驚弓之鳥的跨國企業,很多因此紛紛撤離了印度。
搞完英國,印度也要搞美國。
2012年印度修改法律,允許外國企業進入零售市場,美國沃爾瑪立即宣布將投資印度,第一波就打算在印度開了22家大型便利店,花費重金到處租店鋪搞裝修。
剛開到第八家印度執法部門就找上門來了。
第一波打擊說沃爾瑪涉嫌行賄,花費2500萬美元賄賂印度官員,要不然印度怎麼可能修改法律允許外資進入零售市場呢,別人都沒來你第一個衝進來了,那肯定就是你行賄才導致印度修改法律的,然後開始對沃爾瑪高管進行無休止的調查,沒查出任何證據也要不停的查,隔三差五就傳喚,搞的沃爾瑪無法正常經營。
第二波打擊就是立法,規定沃爾瑪里至少30%的商品必須採購自印度,不能全是進口商品,但印度本地的商品實在不滿足沃爾瑪的品控,沃爾瑪為了自身形像不願意用這些商品。
第三波打擊是說沃爾瑪進入印度市場後給合作夥伴印度巴蒂集團1億美元貸款,違反了印度的外商投資法,必須重罰。
沃爾瑪還沒處理完這些事,2013年就有第二年大選的候選人前任財務部長辛哈放出風聲說,只要你們選我上台,那我立即就修改法律,把那些外國的零售公司全部往死裡罰,獲得了選民們的熱烈掌聲。
沃爾瑪慫了,還沒等到2014年正式大選開始就連夜撤退了,關閉了所有店鋪,遣散了所有員工,徹底退出了印度零售市場,所有投資全部打了水漂。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美國IBM有十幾億美元被印度稅務部門凍結,打官司打了不知道多少年都解決不了問題。美國福特在印度開廠被當地部門各種搞,投資8年虧損了十幾億美金,撐不下去了決定退出印度市場,結果印度禁止福特把廠方設備轉讓給其他國家的人,福特自己找來的買方全部被印度否決,最後不得不把花了10億美元才建成了現代化工廠以0.9億美元的價格賤賣給印度公司才被允許帶著錢離開,直接導致福特最終巨虧20億美元。
雖然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跨國公司也都是巨頭,但印度壓根不慫,來一個就弄一個,養肥了就割。
搞完了歐美,印度還要搞韓國。
2004年,韓國的浦項鋼鐵被印度的招商引資吸引,決定在印度大展拳腳,投資印度120億美元準備建設一個年產1200萬噸鋼鐵的超級工廠。
韓國浦項覺得,印度鐵礦資源豐富,人力成本那麼低,國內很落後到處需要基建,我在這開鋼鐵廠肯定能發財啊。
但錢投進去之後,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在註冊階段印度環保部門張口就要了152億盧比的環保費,徵地階段又出了幾百億盧比,還被要求必須給當地居民提供大量工作崗位。
印度說,你把這些都搞定了,我才可能允許你在印度建設鋼鐵廠。
浦項花了足足5年時間,撒下去無數銀子,用鈔能力硬生生的把這些問題都解決了。
錢花出去之後,印度說當初籤的招商引資協議規定的是5年,你這5年了還沒開工屬於違約,要作廢,我們要重新走一遍流程。
浦項幾百億盧比都花出去了,肯定不能就這麼算了啊,那要不然不就等於這5年純給印度送溫暖來了,於是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幹,又花了幾百億把流程重新走了一遍。
足足花了11年,浦項終於完成了修建工廠的一系列準備工作,於2015年獲得了印度政府允許修建工廠的正式批文。
這個時候一個印度的民間組織突然跳出來說浦項在這開工廠損害了印度人民的利益,必須提前給大量的賠償才可以,否則不能開工。
浦項慫了,廠不開了,花費巨資拆遷拿下的土地也不要了,於2016年撤離了印度。
整整12年時間,韓國浦項在印度淨送溫暖了,累計花了大幾百億盧比,最後一斤鐵都沒煉出來。
搞完了韓國,印度還要搞日本。
當年安倍以向印度提供5萬億日元低息貸款,另外為印度4000員工提供專業培訓為條件,於2017年在莫迪手上拿下了印度高鐵的修建合同。
簽了合同後,日本人帶著團隊和設備機器浩浩蕩蕩的來到了印度,準備展現下日本速度。
然後就體會到了印度各執法部門的各種刁難和卡人,體會到了在印度拆遷搞基建的離譜難度。
整整508公里的高鐵線,日本人花了足足5年時間只成功修建了10公里,原計劃1.68萬億日元的投資已經飆漲到了3萬億日元,還在不斷追加。
這還是印度司法系統沒有修改法律專門針對日本公司的前提下。
按目前的進度預估,日本人需要花費250多年的時間才有可能修建完這條高鐵,而日本人已經投了大量的真金白銀下去被陷死了,目前在裡面進退兩難。
所以說印度並非專門打擊中國企業,而是歐美日韓乃至全球所有肯來印度的外資全都打擊,真正的眾生平等,一視同仁,只要是跨國公司進來全都被當肥羊看待,小企業甚至連地方官員那一關都熬不過去。
可口可樂在印度被罰的慾仙欲死,百事可樂甚至全部退出了印度,這可不是印度人不喜歡喝可樂,而是兩大可樂巨頭在印度被整的實在受不了了。
全球總共就沒多少家跨國公司,而根據數據統計,印度前前後後一共坑了2000多家跨國公司,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以稅法的名義。
印度負責企業事務的國務部長辛格曾表示,截至2022年7月27日,1777家在印度註冊的跨國公司“走了”,而全印總共只有5068家註冊跨國公司,而現存的跨國公司還活躍的比例也只有3成。
印度長期以來都排斥外資,信奉閉門發展,在中國對外改革開放經濟騰飛後紅了眼,知道閉門發展不行,才被迫打開的國門,但思想本質沒有改,全國的底層民意其實都很排斥外資,尤其眼紅賺錢的外資。
當年印度宣布打開國門後,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曾經認為印度肯定能崛起,就算趕不上中國,也至少能達到中國GDP的2/3,因為兩國條件看起來太相似了。
但當無數外資企業被印度政府整的頭破血流,含淚跑路之後,李光耀知道自己錯了。
最後,李光耀形容印度是“開放的國家,封閉的心靈”。
這個國家本質上是把稅法武器化了,以稅法為武器來定期收割自己盯上的肥羊。
世界銀行每年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為歐美主導,全球190個國家和地區直接把印度排100名開外,如此低的排名足以看出歐美對印度營商環境的態度。
早在中印衝突的幾年前央企就已經不做印度的工程了,因為被坑的太慘了。
所以小米在印度的遭遇並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我覺得小米自己應該也有這個風險預期和心理準備,畢竟前面幾千家歐美跨國公司都被印度收拾過了,不可能獨獨放過中國企業。
前幾年沒收拾中企,我覺得可能是覺得中企還沒長肥,想再養一下。
在小米手機被收拾的前一年,vivo手機被印度凍結3.9億人民幣,OPPO手機被印度罰款37億人民幣。
別嫌黑,同一時間人家印度連美國的亞馬遜都一樣重罰,絕對的眾生平等。
要不然你以為印度5000多家註冊的跨國企業跑了1777家,跑路的大部分都是歐美跨國企業,中國總共都沒那麼多家跨國企業。
中國民間對印度的生意早就是高度警惕,風險意思比國企和大型私企建立的都要早。
很早以前中國民間只要接印度人的單子就必須提前付清全款才開始接單生產,而和其他人做生意都是一手錢一手貨甚至先貨後款,這是在歧視印度人麼?
並不是,而是之前被印度人坑了太多次了。
深圳某公司對印度出口價值8萬多美元的松節油,結果印商故意拖延付款挑毛病,導致全部貨物被印度海關拍賣,貨和款全失,巨虧。
上海某公司向印度出口價值3.3萬美元的金屬零部件,結果印商故意拖延付款挑毛病,導致全部貨物被印度海關拍賣,貨和款全失,巨虧。
印度商人這麼幹是有依據的,因為印度法律明文規定允許印度進口商在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引起爭議的情況下將貨物退運。
一旦有外企在不收全款的前提下發貨,那印度進口商挑任意毛病都可以無理由退運,如果商品價值巨大還好,但很多商品的海運費用佔商品成本比例巨大,中國出口商不願意退貨滯留海關,就很容易被海關直接沒收拍賣,從而貨和款全丟,還投訴無門。
因此在印度人看來,你不收全款就發貨那是自己傻,送上門的便宜我不可能不要,不要的話那是我傻,所以就故意讓商品滯留海關,等被沒收後再找關係低價拿走,憑空白撿一筆錢,美滋滋。
這樣的事多次發生後外貿廠商就形成了統一規定,凡是印度人下的訂單,一律先款後貨,否則不接單。
這規矩在中國普及後,你覺得印度人是從中占到便宜了,還是吃虧了?這裡面給印度進口商憑空增加的成本是誰在負擔?
為什麼印度的起跑線遠高於中國,而現在遠弱於中國,現在你應該知道原因了。
在阻止印度崛起這一方面,沒有人比印度自己做的更好。(遠方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