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t Levine在彭博的這篇文章寫在美國證監會起訴幣安之後,證監會和幣安的根本分歧,也是這篇文章裡討論的核心論點,就是加密貨幣是否為一種證券之爭。
若最後證實為證券,則幣安和其他所有在美國運營的交易所必須向美國證監會註冊所提供給投資者的證券,若不為證券,則無需註冊。目前所有在美國運營的交易所均未向證監會註冊。所以,若法院裁定代幣是一種證券,則證監會勝訴,反之亦然。
一:SEC 獲勝,加密貨幣在美國被或多或少地禁止。在美國仍然可以購買比特幣、乙太坊,以及可能的狗狗幣,因為它們不屬於證券,但其他任何加密項目可能會被視為證券,不得在美國交易。加密貨幣逐漸衰落並消亡,人們轉向人工智慧。SEC 以一種緩慢的復仇方式扼殺了加密貨幣,因為加密貨幣試圖繞過 SEC 的監管。
二 :情況相同,只是加密貨幣在其他地方發展壯大,美國卻錯過了。加密貨幣被證明具有極大的世界變革和價值,而美國則被落在了競爭隊伍後面。或者加密貨幣被證明是一種奇怪的小眾金融產品,可以在歐洲交易,但在美國無法交易,就像二元期權或差價合約一樣。無論哪種方式,加密貨幣在國外得以延續,但在美國無法發展。
三 :SEC 獲勝,然後一些現有的加密公司、新的加密參與者和傳統金融服務公司共同找到一條遵守美國證券法的加密貨幣交易道路。每個人都全力以赴,表示“好吧,Solana 將開始提交年度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人們將建立與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與清算機構和經紀公司分開等等。
這似乎非常困難,因為 SEC 顯然對任何加密專案都不感興趣。我不會坐在這裡告訴你“加密公司如何將其代幣註冊為證券”。毫無疑問,Coinbase 一直在努力摸索如何做到這一點,他們不斷“騷擾”SEC 尋求允許的規定,但到目前為止,運氣並不怎麼樣。但我想這也是有可能的。
四 :SEC 失敗,法院說“什麼,不,這些東西都不是證券”,加密貨幣在美國繼續交易,而沒有太多的證券監管。
五.:國會(或未來的 SEC)介入改變規則,表示「當然,根據現有法律,所有這些都在技術上是非法的,但扼殺這樣的創新是瘋狂的,因此我們將制定新規定,允許在美國進行加密貨幣的受監管交易。」
作者不知道哪種結果會發生,但表示最後一種結果是加密貨幣行業所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