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捕手2024/02/28•【香港證監會:虛拟資産交易平台應在 2 月 29 日前提交牌照申請,否則須于 5 月 31 日前結束在港業務】ChainCatcher 消息,據香港證監會官方網站披露,在香港營運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如沒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将必須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使用這些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的投資者應及早作好準備。#香港#交易所#虚拟资产chaincatcher.com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在 2 月 29 日前提交牌照申请,否则须于 5 月 31 日前结束在港业务 - ChainCatcherChainCatcher 消息,据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如没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将必须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 使用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投资者应及早作好准备。241人讚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