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虛拟資産交易平台應在 2 月 29 日前提交牌照申請,否則須于 5 月 31 日前結束在港業務】

ChainCatcher 消息,據香港證監會官方網站披露,在香港營運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如沒有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将必須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使用這些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的投資者應及早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