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億!房地產又一個「王炸」!

多部門負責人5​​月17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近期,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將出台保交房相關配套政策檔案。


要點 

將推出城市商品住房項目保交房攻堅戰工作方案

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房屋再貸款,支援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宅

建立健全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全力支援應續建項目融資和竣工交付城市政府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商業銀行對合規“白名單”項目“應貸盡貸”

準備推出妥善處置閒置土地、盤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

將推出城市商品住房項目保交房攻堅戰工作方案


保交屋工作重點,住房及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介紹,一是打好商品住宅項目保交房攻堅戰,防範處置爛尾風險。依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分類處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宅項目,推動項目建設交付,切實保障購屋人合法權益。

二是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製作用,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城市政府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商業銀行對合規“白名單”項目“應貸盡貸”,滿足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三是推動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堅持“以需定購”,可以組織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四是妥善處置盤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開發或已開工未完工的存量土地,透過政府收回收購、市場流通轉讓、企業繼續開發等方式妥善處置盤活,推動房地產企業緩解困難和壓降債務,促進土地資源高效利用。

董建國表示,住建部將會與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切實做好保交房各項工作,推動項目按時保質交付,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當前房地產市場供需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房地產市場正處於調整過程當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項目面臨交付困難,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項目爛尾,將嚴重的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影響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住宅再貸款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表示,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房屋再貸款,鼓勵引導金融機構依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援地方國營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販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預計將帶動銀行貸款5,000億元。

對於政策要點,陶玲介紹,一是保障性住宅再貸款規模是3000億元,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4次,發放對象包括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銀行。銀行依自主決策、風險自擔原則發放貸款,人民銀行依貸款本金的60%發放再貸款,可帶動銀行貸款5,000億元。

二是所收購的商品房嚴格限定為房地產企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對不同所有權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用於滿足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的原則,嚴格把握所收購商品房的戶型和麵積標準。

三是城市政府選定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該國有企業及所屬集團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同時應具備銀行的授信要求及授信空間,收購後迅速配售或租賃。

四是自願參與,城市政府根據當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庫存水準等因素,自主決定是否參與;符合保障條件的工薪群體,自主選擇是否參與配售或租賃;房地產企業與收購主體平等協商,自主決定是否出售;21家銀行依照風險自擔商業永續原則,自主決策是否向收購主體發放貸款。


建立健全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介紹,今年1月份,金融監管總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近期還要發布《關於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製作用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深刻認識房地產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繼續堅持因城施策,以城市為主體、以項目為中心,全力支援應續建工程融資及完工交付,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購屋人合法權益。

肖遠企表示,融資協調機制是由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任組長,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為成員單位,組建工作專班,開展集中辦公。城市協調機制主要是彙總轄內房地產項目情況,依照條件和標準稽核「白名單」項目,對於暫時不符合條件與標準的項目,要督促有關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實解決相應問題,使其符合「白名單」的項目條件和標準。 「白名單」由房地產項目公司自願申報,所在城市的區縣預審並提出名單。城市協調機制組織甄別審查,符合條件與標準的納入“白名單”,不符合條件與標準的要實施整改,推動問題解決,形成閉環管理機制。另外,城市協調機制要負責優化預售資金監管流程,合理確認預售監管資金的額度。同時,要壓實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項目公司的責任。


推出妥善處置閒置土地、盤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劉國洪在發布會上介紹,自然資源部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準備出台妥善處置閒置土地、盤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援地方政府從實際出發,酌情以收回、收購等方式妥善處置已出讓的閒置存量住宅用地,幫助企業解困。同時,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防範化解風險,助力房地產高品質發展。

「主要是兩條線:一條線是嚴格依法處置閒置土地,另一條線是加大對存量土地盤活利用的支援力度。」劉國洪說。

具體的政策亮點,可以簡單概括為以下三個面向:

一是支援企業優化開發。主要是要消除開發建設障礙,合理免除因自然災害、疫情導致的違約責任,允許企業依照程序合理調整規劃條件和設計要求,以更好地適應市場需求。

二是促進市場流通轉讓。主要是發揮土地二級市場作用,支援預告登記轉讓和“帶押過戶”,鼓勵轉讓或合作開發。

三是支援地方以合理價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援地方依照「以需訂購」原則,以合理價格收回閒置土地,用於保障性住宅建設。允許地方採取「收回—供應」平行方式來簡化程序,辦理規劃和供地手續,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務。 (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