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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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案破萬件、書面告誡拖12天 徐欣瑩要求警政署檢討查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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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修法保障被告還是護航犯罪?學者警告:詐團毒販恐成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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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鬼貼已成為AI詐欺投放利器》 日前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指出Meta所屬社群平台(Facebook、Threads、Instagram)之原生用戶內容(貼文)詐騙內容氾濫,嚴重威脅民眾財產及商家生計,特別發布嚴正聲明,要求Meta必須立即主動修改演算法與偵測系統,從源頭阻斷重複性詐騙貼文。也將針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提出相對應管制措施及罰則,捍衛受害者與商家網路消費安全。 目前75%的電網詐騙發生在社交平台上,近期的詐騙趨勢走向「多點主動散播的詐欺連結」,利用的正是難以認定是否為廣告的幽靈模式,包含臉書的(Reels) 、IG的限時動態(Stories)以及Threads的限時鬼貼(Ghost Post),這些幽靈貼文瞄準老、中、青世代,限時推播優惠、快閃活動,只要運用這些幽靈模式,詐欺貼文就能在24小時後自動消失,創造緊迫感,讓粉絲即刻行動,成為最常被利用的詐騙新溫床,造成許多合法商家店譽受損,但商家的緊急澄清,檔不住詐欺的鬼哭神嚎。 社交平台蒐集各帳戶的喜好,建立的「點閱喜好資料庫」,使詐欺集團利用這種「主動推播」的力量,將詐騙訊息傳播給「最具被詐潛力」的受眾,大幅提升詐欺找尋目標的成功轉換率,殺傷力遠遠超過以往被動的廣告或貼文,詐欺鬼貼精準轉向推播給喜歡「好康」、「優惠」、「限時」的「詐欺優質潛在客戶」,小鬼貼極大化了詐欺投報率 (ROAS),遭到詐騙的民眾,回頭不但找不到原始貼文,而這些詐欺鬼貼又輕易複製百千個鬼貼四處找上「優質潛在被害客戶」,社群平台的AI優勢反而先幫助了詐欺集團。
限時鬼貼已成為AI詐欺投放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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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社群詐騙猖獗!反詐協會力挺行政院打詐中心:嚴懲消極平台》 針對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20日嚴正要求Meta針對Facebook、Threads、Instagram等所屬社群平台原生用戶貼文詐騙氾濫問題,立即提出具體技術改善與防詐作為,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表示支持。協會強調,社群平台已成為詐騙集團接觸被害人、複製話術、放大流量與快速轉單的重要犯罪管道,Meta不能只享受平台流量、廣告與使用者規模帶來的商業利益,卻將詐騙風險、財產損失與商譽傷害轉嫁給台灣民眾與合法商家。 協會指出,依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公布資料,1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Meta所屬社群平台涉及詐騙案件數達1萬4,073件,占整體社群平台詐騙案件84.31%;財損金額高達13億6,178萬1,574元,占比86.2%。這些數字顯示,Meta所屬平台已非零星被利用,而是詐騙集團反覆操作、規模化收割被害人的主要場域。 協會表示,近期Threads、Facebook、Instagram上大量出現偽冒政府機關、農產品促銷、倒店出清、熱門3C低價販售、演唱會及運動賽事票券交易等詐騙貼文,常見手法包括盜用實體店家照片、冒用合法商家名稱、複製相同圖文與話術,甚至在貼文遭檢舉下架後,又以新帳號、新頁面或相同素材重新上架。這代表問題核心不只是「刪文速度慢」,而是平台在演算法推薦、重複內容辨識、異常帳號偵測及高風險交易警示等環節,長期未建立有效防堵機制。
Meta社群詐騙猖獗!反詐協會力挺行政院打詐中心:嚴懲消極平台
沒錯,不能只收廣告費而不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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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協會助受害者告Meta!臉書詐騙廣告首度開庭 求償逾千萬》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去年協助8名臉書詐騙受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求償金額達11,675,180元,昨(2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法官主要針對程序事項進行準備,包括釐清法院管轄權及確認原告請求權基礎等,下次開庭訂8/7。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臉書詐騙廣告問題已非台灣單一現象,全球陸續傳出受害者對臉書提告求償案例。協會去年召開記者會,宣布負擔本案訴訟費及裁判費,協助受害人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盼藉此促使社群平台正視詐騙防制責任。根據訴狀內容,8位受害人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陸續透過臉書接觸到假冒名人及企業名義的詐騙廣告,包括冒用知名作家吳淡如、媒體人鄭弘儀、科技業領袖蘇姿丰,以及冒用「486先生」、「85克當沖日內波日記」等知名粉專,甚至盜用「國泰」企業品牌名稱與商標圖樣,誘導民眾投入假投資或參與虛假活動,最終造成財產損失。統計顯示,8名受害人合計損失金額高達58,375,898元。本次訴訟依各受害人損失金額的20%提出求償,總額為11,675,180元,並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相關法規,向Meta三方公司請求連帶賠償。協會進一步指出,臉書身為全球最大社群平台,長期仰賴廣告收益,卻未善盡廣告審查與假帳號管理責任,使詐騙集團得以透過平台大規模散布假投資、免費贈書等詐騙廣告,形同提供詐騙溫床,不僅侵害民眾財產安全,也嚴重損害社會信任基礎。協會表示,多數受害人除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外,至今仍面臨沉重還款壓力,並伴隨自責與懊悔情緒,生活深受影響。此次公益訴訟除希望爭取部分賠償外,更期待藉由司法判決,督促社群平台強化審查機制與防詐措施,避免更多民眾受害。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最後呼籲,法院審理本案時,應正視平台在詐騙防制中的責任,從保障消費者與受害人權益出發,為受害人爭取應有的公道,並透過司法力量促使平台業者落實應盡義務,遏止詐騙廣告持續氾濫。
反詐協會助受害者告Meta!臉書詐騙廣告首度開庭 求償逾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