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京華城判決餘震未止 黃世聰警告:中工股東會恐成下一個治理風暴》京華城案判決出爐,凸顯公司治理的疑慮。財經名嘴黃世聰在節目《聰明理財大小世》中直言,判決關鍵不在刑度,而在於揭露一種「決策高度集中」的經營模式,讓市場派質疑沈慶京相關的企業體系,包括中石化與中華工程在內,是否出現治理失靈的結構性問題。黃世聰指出,從判決的事實證據和調查內容來看,企業重大資產如何處分、重大交易如何決策,若長期集中於少數人之手,董事會與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最終不只是公司利益受損,更可能跨越法律紅線。「這不是單一案件,而是一整套模式。」他直言,當公司治理淪為形式,風險早已埋下。回顧中石化股東會爭議,市場長期質疑其「奧步」操作。黃世聰點名,透過議程設計、提案限制與表決節奏等技術手段影響結果,使股東會從治理機制轉變為經營權保衛戰,實質上剝奪一般股東參與決策的權利。他質疑「股東有股票,卻沒有話語權,這還叫公司治理嗎?」中工股東會在即,市場派憂心同樣劇本重演,是否再度出現程序性操作、壓制合法股東不同意的意見等情況。黃世聰直言,「如果中石化發生過的事情,在中工複製,那就不是個案,而是體系性問題。」黃世聰在節目中毫不避諱指出,當決策集中、股東會操作、資訊揭露不透明等現象同時出現,市場自然會產生疑問:企業是否已被「當成個人金庫」運作?他強調,這樣的情況不僅侵蝕投資人信任,更可能涉及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責任,絕非單純經營風格差異可以帶過。黃世聰呼籲,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視相關企業的治理機制與股東會運作,確保資訊揭露與決策程序回歸制度正軌。「如果連最基本的治理都守不住,市場還剩下什麼信任?」黃世聰說,隨著京華城案掀起的連鎖效應擴大,中工在5月21日股東會攻防,不僅牽動經營權,更將成為檢驗台灣資本市場治理底線的關鍵一役。
《沈慶京以中工款項行賄 堡新投資要求現任經營團隊訴究刑責》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宣判京華城案,認定沈慶京為爭取容積率,於106、107、108年度從股票上市的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官員,嚴重公器私用,損害中工信譽及股東、員工權益,並腐蝕公務行政機關的專業性與廉潔性,構成違背職務行賄罪。中工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強烈要求,現任經營團隊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沈慶京的刑事責任。堡新投資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一審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判決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行賄,牟取其所有威京集團旗下京華城公司之私利。更令人關切的是,相關行賄資金於中工內部之簽署與用印,究竟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相關關係人知情、默許或配合?竟放任沈慶京得以如此任意進行不法運用中工資金。林正疆指出,比對中工年報與重大訊息揭露,於106至108年間任職於中工公司、目前仍在任者計有3位董事、2位獨立董事及4位高階主管,這些經營階層對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牟取私利等情事,於106年至108年間當時是否已知悉、是否善盡監督責任、甚或有包庇情形?實有釐清必要,以維護中工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堡新投資強烈呼籲,中工公司現任經營階層應依據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事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相關共犯、包庇人員之法律責任,絕不容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暗助外人啃食中工公司之血肉!林正疆律師表示,沈慶京一審被判刑10年,若最終定讞入監執行,屆時恐已是90幾歲近百歲高齡;故其是否鋌而走險,再次指使中工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踐踏法律紅線,包含違法剔除股東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名單、阻撓股東報到及出席股東會、剔除股東投票權,甚或簽訂以犧牲中工權益為代價之相關契約?實令所有股東從心裡感到發毛!林正疆重申,懇盼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應以 109 年大同案為殷鑑,要用更嚴厲、積極之監理態度與法律要求面對中工115年股東常會,勿重演109年大同案股東會之惡例,致使中工遭打入全額交割、融資融券遭暫停,並對中工公司商譽、投資人信心及資本市場評價造成重大傷害,坐令主管機關與全體上市櫃公司近年致力維護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成果,功虧一簣。
《京華城土地交易 沈慶京涉特別背信 中工股東會恐復刻中石化奧步》京華城案本週四宣判,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土地交易過程,發現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高於底價30億元向威京集團主席沈京慶掌控的京華城公司標下土地,涉特別背信罪,近日將偵結。沈慶京不僅多一件重罪官司,中工今年改選董事也可能變天,是否復刻當年中石化股東會奧步,主管機關應嚴格監理。中工公告5月21日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大華建設最近代為公告,堡新投資等16位共同取得人持有中工股票累計達22%,公司派屢次指控內線交易,市場派認為是惡意栽贓,反問如果僅參與一場董事會,後面增加持股即為內線交易,全台灣上市櫃公司董事是否都不該增加持有自家公司的股票?回顧過去,中石化及威京集團並非首次捲入公司治理爭議。101年中石化股東會及106年、109年大同公司股東會,公司派都以硬性手段違法剔除股東提名的董事、獨董候選人,甚至剝奪股東投票權。中石化101年股東會召開前,公司派先以「文件不齊全」為由,剔除市場派提名的呂東英與馬嘉應董事資格,法院要求撤回,金管會發函糾正,但爭議未歇。股東會當天,當時中石化的董事長沈慶京於開會前半小時改派法人董事,自己請假,由上任時間最短的董事主持股東會,不僅是台灣市場首例,還創下許多匪夷所思的紀錄,包括拉下鐵門妨礙股東進場,排了半小時隊伍完全不動,議程已開始還有百名股東在場外’本來排定第8案的董監改選議程,突然提到第1案表決,股東還未進場,改選已結束,堪稱史上最荒謬的股東會。大同106年股東會除了違法剔除股東提名人選,更誇張的,下屆改選更進一步違法剝奪股東的投票權,結果經濟部駁回變更登記,金管會告發負責人,證交所認定公司派自行判定有問題,投保中心甚至提起解任訴訟,同時附帶決議請主管機關對公司派委任的律師函送懲戒。台灣公司治理成績,在主管機關與上市櫃公司努力下持續進步,獲亞洲公司治理評鑑歷年最佳成績第3名。但因為101年中石化股東會各種荒腔走板、無視法紀的作為,讓台灣的公司治理成績下降為第6名。市場人士認為,如果中工今年股東會重蹈覆轍,恐使台灣的公司治理排名再次倒退,跌出前10名。依據中工歷年的年報資料顯示,法人董事代表人不斷更換,經營團隊高層替換頻繁,3年年報內工程相關訴訟案件多達30幾件。如果沈慶京涉犯行賄、特別背信等重罪成立,可能面臨主管機關提起解任董事之訴,市場派希望今年的股東會及董事改選過程,能夠在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