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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詐協會拜會內政部 籲強化跨域合作、加速詐騙金流返還機制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率理事陳肅瑜、張有朋、蔡莞瑩、監事李禮仲及秘書長陳廼傑於 9 日拜會內政部,與內政部長劉世芳、次長馬士元、警政署長張榮興、刑事局長周幼偉及預防科長莊明雄,就政府打詐實務工作交換意見並提出建言。會中聚焦跨國平台責任、詐騙金流返還機制、警方幣流追蹤訓練與刑事警力待遇四大議題,雙方討論熱絡,被視為民間與政府協力打詐的重要交流。↑圖說: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9號拜會內政部,雙方就政府打詐實務工作進行意見交流。(圖片來源: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提供)許良源表示,協會成員涵蓋企業、法律、學術與媒體等領域,並成立法律研究、廣宣教育、跨國防詐及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等四大委員會,展現民間積極投入反詐工作的決心。今年 9 月 15 日,協會協助 8 名遭社群平台詐騙的受害者向 Meta(含母公司、愛爾蘭 Meta、台灣 Facebook/Meta 分公司)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平台未善盡管理責任,求償逾新臺幣 1,167 萬元,期盼促使跨國平台強化防詐機制。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指出,政府每月均與四大網路平台業者召開協調會,要求業者配合政府打詐政策並協助警方偵辦案件。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被害人最關切的仍是如何追回損失。政府正研議加速返還詐騙金流的機制,並評估以無法返還被害人的詐騙資金設立基金,協助被害人支付律師費與部分費用。然而,此議題涉及法律與金融制度,需跨部會審慎研議。協會監事、中華科技大學校長李禮仲也表示,協會願與政府共同舉辦研討會,釐清金流返還的法律基礎與實務流程,協助加速建立社會共識,進而幫助被害人取回遭詐金額。協會理事、周刊王社長陳肅瑜及華視新聞台台長蔡莞瑩指出,協會可結合媒體專業,協助政府強化反詐宣導策略,提升政策傳遞與公共溝通效率,並在形象建構與危機應對上提供支持。許良源並提到,詐騙集團近年大量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贓款,使「幣流分析」成為偵辦虛擬資產案件的關鍵技術。協會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委員會已推動《加密貨幣金流分析實務工作坊》,以「訓練專業、傳承科技、打造種子教官」為核心理念,並獲得各界肯定。警政署長張榮興表示,刑事局雖已有相關課程,但協會與思偉達等專業公司合作所帶來的資源,可補強公部門能量,加速培育鏈上追查人才,對打擊數位詐騙具實質助益,期待雙方持續深化合作。此外,許良源亦向內政部反映刑事人員待遇問題。他指出,六都警力已享有「勤務繁重加給」,非六都警力也積極爭取同等待遇,但在打詐工作中居核心角色的刑事警察局,其「刑事加給」至今尚未調整,影響人才招募與留任,盼內政部能支持調升。對此,劉世芳表示,警政署與刑事局向來重視刑事人員的遴選與留才,也持續研議相關措施吸引優秀人才;至於待遇調整涉及跨部會權責,將持續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等單位溝通研商。
《一通電話就騙走一生積蓄? 萬安反詐實戰講座教你怎麼判斷!》根據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統計,2024 年全台詐騙財損高達 502 億元,案件數高達 122,805 件,平均每天便有 336 件詐騙發生,數量驚人。面對詐騙手法不斷翻新,民眾若缺乏警覺與辨識能力,極可能在短短一通電話或一則訊息中遭受重大損失。為提升社區防詐意識,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與萬安生命於 11 月 28 日在敏盛醫院共同舉辦「萬安反詐實戰宣導講座」,吸引眾多醫護同仁與民眾踴躍參加,反應相當熱烈。為因應近年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講座現場特別邀請—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林書立博士,以真實案例解析,拆解詐騙常用話術與心理操控模式,幫助醫護人員學會「看懂套路、拒絕陷阱、冷靜查證」,也強調防詐原則的核心是「三要三不」:要冷靜、要查證、要報警,以及不聽、不傳、不給,提醒大家只要多一分停頓與檢視,就可能避免難以挽回的財務損失。萬安生命表示:企業不只提供服務,也希望成為社會支持的一份力量,持續投入反詐教育,與醫療院所與民間機構攜手,讓正確資訊走進社區與生活。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也呼籲:在詐騙手法不斷翻新的今日,防詐觀念更顯得格外重要,唯有串聯政府、民間單位與社會大眾,才能共同打造更安全的生活環境,讓更多民眾具備辨識詐騙的能力,並勇於向周遭親友分享正確觀念,形成全民防詐的防護網。協會同時肯定萬安生命長期投入反詐宣導,此次更與協會共同舉辦講座,實際推廣防詐知識;也感謝萬安生命捐款三十萬元,為協會挹注關鍵資源,以行動展現企業社會責任,成為反詐推動的重要力量。
《暴利誘惑下的公僕悲歌:加熱菸審查遲滯引發的貪腐案例》 串流平台『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一劇高居排行榜前十名,該劇描述一個女記者為揭發政商勾結真相犧牲生命,但現實中卻真實上演一齣『死了一個公務員之後』。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機場國境事務隊專員兼分隊長田家龍涉利用職務之便,在辦公處所幫廚師友人陳博洋偷藏115條從日本購入的加熱菸,並掩護陳嫌將這些加熱菸帶出,陳事後轉售菸商共獲331萬餘元,案件曝光後,台北地檢署認定田男、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非主管事物利用職權機會圖利罪嫌並依法起訴,此乃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田男職務生涯等同遭宣判死刑,於法田男雖犯意明確理當受罰,知名律師洪維廷撰文投書媒體指出,整起案件細究其背後的誘因,本案應屬官僚怠惰瀆職,因而間接害死了公務員的職業生涯,而本起案例恐僅是冰山一角而已。 律師查閱起訴書後分析,陳男自108年8月至112年2月間,出境前都會向田男確認輪值日期後,自日本購買加熱菸,抵達松山機場後,於查驗區將加熱菸交付田男藏匿於值勤公務檯或查驗檯下。待田男等同事下班,再取至補證辦公室交給陳男,田男就此部分固犯行明確無從辯解,但究竟是何誘因讓已經是移民署分隊長的田男,竟甘冒鋃鐺入獄之風險,也要毅然幫友人走私加熱菸入境?總歸一個字:利,而且是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