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日,《羅馬規約》的通過標誌著國際刑事法院(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的正式建立。該法院總部設在荷蘭海牙,是一個可以對犯有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的個人提起訴訟的常設法院。在法律上和職能上,國際刑事法院獨立於聯合國。
© 聯合國圖片/Rick Bajornas | 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周一發表聲明宣佈,正在申請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加薩事實當局哈馬斯的三名領導人發出逮捕令。這些申請必須得到國際刑事法院法官的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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