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資料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出台 《關於深化智慧城市發展 推進城市全域數位化轉型的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
資料基礎制度建設方面,2022年12月,“資料二十條”(《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構資料基礎制度更好發揮資料要素作用的意見》)對外發佈,從資料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建構資料基礎制度。相關部委亦動作頻頻。財政部發佈《企業資料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明確資料資源的確認範圍和會計處理適用準則;國家資料局實施“資料要素×”三年行動計畫以釋放資料要素乘數效應。
作為新型生產要素的資料如何賦能城市發展?此次檔案也作了回應,便是以資料融通、開發利用貫穿城市全域數位化轉型建設過程始終。《指導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資料的基礎資源和創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數位化轉型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
今年5月,國家資料局數字經濟司司長吳曉寧在國家資料局舉行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要從推進資料基礎制度創新實踐、建構資料要素賦能體系、豐富資料驅動的應用場景、健全完善資料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四個方面予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