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相貌不佳者進行歧視的現象十分普遍,且被廣泛容忍。
插圖:Jackson Gibbs
2007年,英國哲學家米蘭達·弗瑞克出版了一本名為《認識論不公:權力與知之倫理》的書。從哲學角度而言,這本書一炮而紅,因為它精準地指出了一個長期以來難以言說的問題。弗瑞克寫道,試想一下,如果你目睹了一起犯罪事件,卻因膚色原因而發現警方不願採信你的證詞;又或者,你正遭受著某個掌權者的折磨,卻連向他人——甚至向自己——都難以清楚地解釋自己究竟遭到了怎樣的不公待遇。(你或許會聯想到《廣告狂人》中的那些女性,她們雖遭上司性騷擾,卻苦於沒有“性騷擾”這一概念來精準表達自己的遭遇。)弗瑞克認為,這兩種傷害看似迥然不同,實則密切相關,因為它們都與知識息息相關。在第一種情形中,你明明掌握著某些真相,卻無人肯傾聽;而在第二種情形中,你甚至難以完全認清自己生活中正在發生的一切。無論那種情況,你都在遭受一種知識上的不公正,這種不公正限制了你能傳達的內容、他人願意傾聽的程度,以及你對自己和自身處境的理解能力。
自弗瑞克的著作問世以來,克服偏見與歧視的努力已呈現出一種全新的面貌。在這一最新階段,許多過去難以言說的傷害如今有了明確的名稱,從而得以更好地識別和應對。(我們如今談論“男性主導式解釋”、“微侵犯”和“煤氣燈效應”。)那些原本可能未曾意識到彼此共通之處的群體——例如神經多樣性人士,或診斷存有爭議的患者——如今已形成身份認同,並找到了團結一致的理由。為自身所遭受的傷害找到一個恰當的名稱,往往能徹底改變一個人的生活;當新的群體開始積極發聲時,整個社會也會隨之發生轉變。然而,追求認知正義的過程也存在一種風險,即心理學家尼克·哈斯拉姆所稱的“概念蔓延”——即“對傷害概念的逐步擴展”。某些人眼中充滿解放意義的新術語或新類別,或許並不完全反映內在的真實狀況。(並非所有診斷存有爭議的患者都面臨同樣的困境。)而一種嶄新的身份認同,也可能帶來一些難以輕易擺脫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