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已披露的監管罰單來看,通過不當會計處理造成財務資料失真、虛構業務/合同、第三方機構配合造假等,是上市公司實施財務造假的主要手段
恆大地產被罰一案,揭開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冰山一角。隨著監管力度加強,因財務造假被處罰的名單,正越來越長。
2024年5月31日,證監會披露了對恆大地產及其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對恆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對恆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恆大地產由此也成為因財務造假被重罰的典型案例。
據《財經》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6日,2024年以來滬深兩市因年報虛增收入被罰的公司約有40家(含1家2022年退市公司),多家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