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初次審議。
此次修訂草案共9章170條,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的上道路行駛條件、違章處理原則和保險制度等;聚焦“醉駕”“盲駕”“殭屍車”“超標車”治理和電動自行車、“暴走團”管理等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完善制度措施;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時,推行便民舉措,便利群眾出行等。
新增自動駕駛汽車專章規定
草案設定了“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規定”專章,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的概念,並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在自動駕駛功能啟動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由自動駕駛汽車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