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廷海
《2.2億金流曝光 不起訴恐失效 天空塔案再起波瀾》台北地檢署上週處分不起訴的「台北天空塔」掏空案,案情恐有重大發展!內部吹哨人已向檢方提供新事證,揭發被告碩河公司前董事長馬廷海和副董事長邱冠勳之間,竟有超過折合新台幣約2.2億元金流的內幕,恐成為翻轉不起訴處分的重大變數。北檢上週以犯罪嫌疑不足將邱處分不起訴,僅對從未到案、疑逃亡海外的馬發布通緝,全案似乎將由馬廷海一人扛責。但馬廷海公司的前員工看不下去,扮演吹哨者爆料,向檢方曝光案發期間馬廷海、邱冠勳之間的資金往來,究竟是馬廷海不堪獨自扛責,或另有內幕隱情,尚待檢調釐清。吹哨者爆料資料指出,馬廷海實質掌控的New Charm新朗公司及Chance Boom公司於案發期間,竟有共計高達約742萬美元流入邱冠勳及其個人持有的Lion Best公司帳戶。根據吹哨者提供的帳證資料指出,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透過王道銀行香港分行及東亞銀行帳戶,分次將總計約220萬美元匯入邱冠勳於元大銀行香港分行的個人帳戶。馬廷海的Chance Boom公司也於2022年至2023年間,透過王道銀行香港分行,將總計91萬美元匯入邱冠勳於元大銀行香港分行的個人帳戶。短短2年間,馬廷海透過公司匯入邱冠勳個人帳戶共約311萬美元。另外,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在2022年間,也分次將總計431萬美元匯入邱冠勳的Lion Best公司帳戶。這批金流發生的時間,馬廷海及邱冠勳分別擔任碩河或Lion Best公司及境外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等要職;碩河公司現任董事長等告發人認為,流入邱冠勳個人帳戶的311萬美元等金流,均陳報檢方請求調查,但不起訴處分書中隻字未提,認為檢調有深入查明的必要。吹哨者更揭露,Lion Best公司為認購第二次特別股發行所需資金而發行的B檔債券,依認購人上市公司富相於2021年5月7日公告,其擔保品包括碩河公司持有的台北天空塔土地、建物之受益權,若檢方認定第二次特別股的擔保品未包括此受益權,即使邱冠勳無涉犯背信,但恐涉犯詐欺罪嫌,此部分理由明顯矛盾。吹哨者也說,本案已有Lion Best投資人提出刑事告訴,質疑富相公司當時公告是否涉及不實。Lion Best發行之B檔債券共1億5千萬美元之投資人(包括富相等)是否因此受到重大損害,並衍生詐欺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其他刑事追訴或民事賠償?檢方在不起訴處分書中,均未詳細交代。碩河公司主導開發新台幣200億元的台北天空塔投資案,原預計2024年底完工,有望成為僅次於台北101的新地標,邱冠勳和馬廷海卻被控以節稅等名義,設立August Gold、Green Heaven與Luxe Opus等境外控股公司,另成立Lion Best公司,將台北塔資產質押借款,並涉嫌挪用掏空逾新台幣10億元,更因無法償還借款,讓股權落入中國券商手裡。但檢方採信邱冠勲說法,認定Green Heaven第二次特別股認購款中,有663萬多美元借給馬廷海的New Charm公司,其中21萬多美元匯入邱冠勲名下,是馬廷海償還給邱冠勲家族向New Charm購屋的解約款,邱冠勲應不知其來源;另第二次發行特別股,碩河公司未將天空塔之土地、建物之信託利益受益權設定給Lion Best公司做為擔保品,碩河未受損害,不構成證交法背信罪。不過,全案在吹哨者陳報相關新金流與事證,並明確指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中諸多矛盾後,已為原先的不起訴處分理由投下震撼彈,未來檢方將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案情。
《天空塔被告涉賤賣豪宅吸金 逾20人遭詐10億富商醫師都受害》台北天空塔背信案關鍵被告馬廷海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又被踢爆透過新朗興業公司以「包裝債權」名義,在去年倒債前夕以現金折價拋售台中豪宅新朗日匯,受害人數逾20人,大都是傳產老闆及醫生,每戶至少已付3千萬元款項,至今無法過戶,詐騙金額逾10億元,台中地檢署及金管會正全力追查金流及共犯。台北地檢署去年1月搜索偵辦天空塔掏空案,調查曾為碩河開發董事、副董事長的馬廷海、邱冠勳涉嫌背信掏空。去年11月馬廷海遭香港法院宣告破產。依我國公司法規定,馬廷海的碩河開發董事職位也將不保。2020年馬廷海主導的香港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以新朗日匯為擔保品向安泰等銀行聯貸76億元,有128戶滯銷由銀行信託,最近認列呆帳聲請法院拍賣。馬廷海在破產前一年,透過仲介及王姓律師針對頂級客群在台北及台中等地舉辦多場團購說明會,以現金價打6折誘騙投資。新朗興業法定代理人沈靜宜簽約在場,之後無法過戶挨告,法院調查沈靜宜早已離境,而新朗公司鍾姓財務長也行蹤不明。檢調和金管會最近又接獲檢舉,馬廷海用包裝債權方式,吸引豪奢大戶投資新朗日匯,雙方簽訂借貸合約,借約6,000 – 8,000萬元實際僅匯款約4,000 – 5,000萬元,其餘當作預扣利息及其他費用,約定到期日可選擇拿到價值約6,000 – 8,000萬元的豪宅;新朗的王姓律師、曾姓代銷人員皆宣稱馬廷海需要現金周轉,只有20戶售完為止,以飢餓行銷誘騙受害人,迄今沒有任何房地車位解除信託、塗銷抵押及過戶,始知上當。被害人指控,新朗公司拖延交屋理由一變再變,一開始說因為新朗是港商,交屋及過戶流程較慢,後來又推說因為被債權人扣押產權而無法交屋;其間還有自稱安泰銀行代表人員表示銀行會配合交屋,實際上該戶並未被債權人扣押,銀行貸款也未償還。離譜的是,新朗公司仍置之不理,還接洽大型建商打算包裹賤價出售餘屋,形同一案多賣。被害人甚至發現,應屬安泰銀行聯貸案擔保品的新朗日匯豪宅,竟有6戶悄悄轉到新朗名下,其中2戶打通且正在裝潢,屋主是邱冠勳之父邱憲道。銀行為何在新朗公司未還清債務的情況下,將6戶豪宅解除信託並移轉登記,是否符合內稽內控與授信規範,金管會有必要查明。巧合的是,日前傳出有位香港基金黃姓經理人宣稱將買下天空塔上層股權,在台北、香港、美國等地募資,提供約30%的年借款利率,保證該債權會以即將取得的天空塔股權作擔保;如果1年內無法還款,則以230%的債權金額換取等值的天空塔樓地板面積。這種以極高利率的債權搭配不動產作為擔保吸引投資人,和台中新朗日匯「包裝債權」銷售豪宅類似,是否用與台中類似手法詐騙吸金亟待檢調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