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線新聞網路(CNN)周五(12月6日)報導,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當天作出裁決,維持美國總統拜登簽署的一項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剝離TikTok,否則該應用程式將在美國被禁。美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認為,上訴法院的裁決開創一個「有缺陷且危險的先例」,侵犯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利。TikTok也發聲明稱,將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報導稱,美國總統拜登4月簽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所有者」,否則該應用程式將被禁在美營運。TikTok在5月提出訴訟,要求美國法院阻止這項法案,認為拜登政府的法案侵犯美國民眾的言論自由權利,「這是歷史上首次,美國國會頒布法律,在全國範圍內永久禁止一個特定的發言平台,並禁止美國人參與一個在全球擁有超過10億使用者的網上社群。」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周五對這宗訴訟作出裁決,維持拜登政府出台的法律,要求字節跳動剝離TikTok。3名法官妄稱中國「利用與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的關係,威脅透過TikTok扭曲美國言論並操縱公共輿論」。上訴法院法官認為,拜登政府的法案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對於美國上訴法院的裁決,TikTok周五在社媒X上發聲明,承諾將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聲明寫道,「最高法院在保護美國人言論自由方面有著悠久的歷史,我們期望他們在這個重要的憲法問題上也能做到這一點。不幸的是,TikTok禁令的制訂和實施是基於不精準、有缺陷和假定的資訊,導致美國民眾受到徹底的審查。除非TikTok禁令被撤銷,否則到明年1月19日,美國和世界各地逾1.7億美國人的聲音將被壓制。」
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也在一份內部備忘錄上表示,TikTok將尋求臨時限制令,以阻止法律的實施。他在內部備忘錄上寫道,「我們下一步是尋求對封鎖法律的臨時限制令,並等待美國最高法院的審查。雖然今天的消息令人失望,但請放心,我們將繼續為保護平台上的言論自由而努力。」
裁決也引發美國民權組織強烈不滿。ACLU指出,禁制TikTok公然侵犯了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利,他們使用這款應用程式進行表達並與世界各地的人交流。除非造成極其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威脅,否則美國政府不能禁止整個平台。
美國市場研究公司Emarketer分析師恩伯格認為,這項裁決是TikTok的重大挫折,但還不是上訴之路的終點,「若最高法院也作出不利TikTok的裁決,並且禁令得到執行,將給美國社會格局造成動盪,使Meta、YouTube和Snap受益,同時損害依靠TikTok謀生的創作者和小企業。」
儘管美國上訴法院維持針對TikTok的禁令,但廣告商卻不急於調整其對TikTok的行銷預算,顯示出這個廣受美國民眾歡迎的應用程式在面對多年威脅後,生存力依然堅強。
在周五(12月6日)發給廣告商的電子郵件中,TikTok全球業務解決方案總裁錢德勒表示,公司計畫尋求「阻止TikTok禁制令生效的禁令,直到美國最高法院有機會審查此案」。雖然TikTok 在美國的前景未明朗,但廣告業界的高管表示,公司品牌仍在繼續使用該應用程式,同時也尋求備用計畫。
媒體代理機構Horizon Media品牌安全執行副總裁傑森·李表示,「廣告商並沒有撤出TikTok,儘管有數間公司正制訂應對潛在禁令的投資重新分配計畫。」Horizon 正與客戶合作,為 TikTok被出售或禁止的各種情況作好準備。
一旦TikTok被停用,社媒巨頭Meta或獲得TikTok大部分廣告收入,其次是Alphabet旗下的短片分享平台YouTube。行銷機構Hawke Media行政總裁休伯曼表示,這兩家公司在過去幾年中推出了短片功能,跟TikTok競爭,但他指出「在未定案之前不宜妄動」。數位廣告公司PadSquad的戰略主管沃特表示,「TikTok仍擁有活躍的使用者群,這使得品牌不太可能過早撤出。除非他們的客戶首先離開,否則廣告商不會放棄這艘船。」
據研究公司Emarketer估計,TikTok在美國的廣告收入預計今年將達到123億美元(約956億港元)。 (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