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超級富豪貝佐斯(Jeff Bezos)與勞倫·桑切斯(Lauren Sánchez)在威尼斯舉辦了持續數日的豪華婚禮。
很多旁觀者除了看熱鬧之外,還好奇兩人是否簽訂了婚前協議,其婚前協議又是什麼樣。
這倆人是否簽有婚前協議我們不得而知。但是,貝佐斯如今的身價超過2,000億美元,沒有婚前協議的話簡直匪夷所思。
原因很簡單:婚前協議是超級富豪保護自身財富的最重要工具之一。
貝佐斯與前妻麥肯齊·斯科特(MacKenzie Scott)於2019年離婚,那會兒他們並沒有簽好婚前協議來約束財產分割。斯科特獲得了價值超過350億美元的亞馬遜(Amazon.com)股份。
對處於各種財富層級的人來說,婚前協議都變得越來越普遍。對於淨資產達到九位數或以上的群體,這些協議已成為保護資產、商業帝國和家族王朝的複雜法律工具。
婚前協議可能會規定誰有權使用私人飛機,如何照料純種馬,誰可以在社交媒體上談論離婚。婚前協議中嵌入的保密條款甚至可以禁止披露婚前協議本身的存在。
超級富豪的婚前協議必須規定如何處理不易分割或出售的資產,比如無法在公開市場交易的初創公司股權,私募股權基金的附帶權益,智慧財產權帶來的版稅收入,以及設定複雜分配規則的家族信託。
如果沒有在婚前協議中進行妥善規劃,這些流動性不足的資產就可能導致痛苦的權衡取捨。如果出售公司股份來支付和解金,可能會觸發不菲的資本利得稅。分割表決權股份可能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轉移。配偶之間轉移資產則可能產生意外的稅務賬單。
對於超級富豪而言,婚前協議的協商通常側重於維護生活方式和承認夫妻關係的重要性,同時要避免在離婚時觸及商業利益和主要資產。
超級富豪通常在不同的國家擁有多處房產。這意味著他們會在不同的地方面臨法律風險。離婚訴訟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提起。
婚前協議如何起草事關重大:一份婚前協議在紐約具有法律效力,在倫敦則可能只是廢紙一張。
這就是為什麼,最高級的婚前協議通常包含法律適用條款,以確保無論離婚在哪裡發生,都能適用特定管轄區的法律規則。
婚前協議可能規定在離婚時由誰來監督個人物品的打包,還可能要求配偶在30天之內搬出。
一些客戶要求在婚前協議中規定配偶必須將體重維持在特定水平,例如與婚禮當日體重相差不超過20磅,或者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必須每週鍛鍊四次。
還有一些客戶要求對出軌行為進行經濟處罰:一位律師描述說,一名客戶要求每出軌一次支付100萬美元。
法官可能會認為,體重要求等行為條款的侵犯性或懲罰性過強。此類條款還可能引發無休止的糾紛。
法院通常也不會認可規定子女監護權或撫養費的婚前協議條款。
不過,這些協議通常反映出對於失去控制的焦慮。
優勢通常掌握在對婚姻比較不在意的一方手中。非常富有的人一般習慣於對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擁有絕對控制權,他們往往無法很好地應對不適和不確定性。
大多數超級富豪客戶並不試圖讓配偶一無所有。
婚前協議可能包含“日落條款”,規定協議在10年或20年後失效——這是一種承認長期婚姻已發展為真正伴侶關係的方式。
如今,超級富豪客戶越來越傾向於採用分階段協議,規定如果在婚姻存續五年後離婚,配偶可獲得500萬美元,如果在存續十年後離婚,配偶可獲得2,000萬美元。
這類協議篤定能夠帶來的一樣東西便是沉默。法院可能駁回寬泛的保密要求,但範圍較窄的禁止貶低條款通常能夠成立。名人夫婦常常利用此類條款來禁止前配偶向媒體透露私密細節、財務記錄或尷尬醜聞。
富人渴望被愛,但是他們害怕財富變成障礙。 (道瓊斯風險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