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SPV發行RWA代幣的牌照要求主要圍繞代幣性質(證券型/非證券型)和SPV角色展開:
一、證券型RWA監管框架
代幣性質判定
- 採用Howey測試四要素判定證券屬性:資金投入、共同事業、利潤預期、依賴他人經營管理
- 案例:充電樁收益權代幣、房地產基金代幣通常被認定為證券型
牌照核心要求
- SPV通常無需直接持牌,但必須與持牌機構合作:
- 發行環節:需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機構合作
- 交易環節:需通過持第1類(證券交易)+第7類(自動化交易)牌照平台(如OSL、HashKey)
- 新增要求:若基金組合中虛擬資產佔比>10%,需額外申請批准
沙盒機制
- Ensemble沙盒可降低合規成本(案例:朗新集團充電樁項目72小時融資1億)
- 主要面向銀行/金融科技公司,非銀行SPV需滿足特殊條件
二、非證券型RWA監管框架
VASP牌照制度
- 強制要求:實繳資本≥500萬港幣,流動資金≥300萬港幣
- 人員要求:
- 至少2名負責人員(RO),其中1名須為常駐執行董事
- 需通過SFC適當人選測試
- 審計師需具備虛擬資產業務經驗
- 關聯要求:必須通過持有TCSP信託牌照的關聯公司託管客戶資產
業務限制
- 允許:非證券代幣交易、中心化交易所營運
- 禁止:DeFi策略、自營交易、槓桿/衍生品交易
特殊要求
- 穩定幣發行:實繳資本≥2500萬港幣,全額儲備管理
- 宣傳規範:需遵守SFC公平披露原則,禁止誤導性宣傳
三、SPV實操建議
合作路徑
- 證券型:與持1/7/9號牌照機構合作
- 非證券型:與VASP持牌平台對接
合規要點
- 採用"兩鏈一橋"資料合規模式(境內聯盟鏈存資料+境外公鏈發代幣)
- 資金回流需遵守外匯管理規定
- 定期披露資產營運及收益情況
牌照申請
- 自主申請需4-6個月(重點準備RO資質材料)
- 收購持牌公司約需3個月(需全面盡職調查)
- VASP牌照首批預計2026年發放 (區塊幣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