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接連對美發起反傾銷、反歧視調查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發起反傾銷調查答記者問】


問:我們注意到商務部發佈公告,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發起反傾銷調查,能否介紹相關情況?

答:近期,美國政府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出口管制和“長臂管轄”,對中國晶片產品和人工智慧產業進行惡意封鎖和打壓,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此次反傾銷調查是應中國國內產業申請發起,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調查涉及自美進口的通用介面和柵極驅動晶片。申請人提交的初步證據顯示,2022至2024年,申請調查產品自美進口量累計增長37%,進口價格累計下降52%,壓低和抑制了國內產品銷售價格,對國內產業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害。

調查機關收到申請後,依法對申請書進行了審查,認為申請符合反傾銷調查立案條件,決定發起調查。調查機關將依照法定程序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利,並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裁決。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中方公佈就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反歧視立案調查答記者問】


問:我們注意到,中方就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了反歧視調查,能否介紹有關情況?

答:近年來,美國在積體電路領域對華採取一系列禁止和限制措施,包括301調查和出口管制措施等。這些保護主義做法涉嫌對華歧視,是對中國發展先進計算晶片和人工智慧等高科技產業的遏制打壓,不僅危害中國發展利益,還嚴重損害全球半導體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等規定,中方決定就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反歧視調查,後續根據實際情況對美採取相應措施。

本次調查將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開展,歡迎包括中國國內產業、企業在內受美方措施影響的各利害關係方積極參與調查。中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捍衛中國企業的正當權益。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27號 公佈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25年7月23日收到江蘇省半導體行業協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相關模擬晶片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資格、申請調查產品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影響、申請調查國家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初步審查,申請人相關模擬晶片的合計產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關於申請人資格的規定。同時,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被調查產品及調查範圍

調查範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相關模擬晶片。

被調查產品名稱:相關模擬晶片。

英文名稱:Certain Analog IC Chip。

產品描述和主要用途:相關模擬晶片中使用40nm及以上工藝製程的通用介面晶片(Commodity Interface IC Chip)和柵極驅動晶片(Gate Driver IC Chip)。

其中:

通用介面晶片是一種旨在提供多樣化介面類型的積體電路晶片,用於連接各類裝置、系統或元件,以實現高效的資料傳輸和訊號轉換。被調查的通用介面晶片包括:

1.符合ISO11898標準的控製器區域網路(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介面收發器晶片,用於汽車及其他工業產品中各系統之間訊號的傳送與接收;

2.符合TIA/EIA-485標準的RS485介面收發器晶片,用於工業系統中各類裝置之間訊號的傳送與接收;

3.基於利用序列資料線和序列時鐘線的低速序列匯流排方式制得的雙向二線制同步序列匯流排(I2C)介面晶片,用於裝置中的各類板卡或晶片之間的訊號緩衝中繼通道的切換與擴展;

4.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60747-5-2標準的數字隔離器晶片,用於汽車及其他工業產品中高低壓系統之間的絕緣通訊,或用於增強通訊抗干擾性能;

5.其他同時相容上述種類的通用介面晶片。

柵極驅動晶片是一種用於增強控製器的柵極控制訊號輸出、控制功率半導體器件的導通和截止的積體電路晶片。柵極驅動晶片提供必要的電壓和電流水平,以有效地打開和關閉這些半導體開關,從而實現電能的轉換和控制。被調查的柵極驅動晶片包括:

1.低邊柵極驅動晶片(Low-Side Gate Driver IC Chip);

2.半橋/多路柵極驅動晶片(Half-Bridge/Multi-Channel Gate Driver IC Chip);

3.隔離柵極驅動晶片(Isolated Gate Driver IC Chip)。

被調查的柵極驅動晶片具備以下功能:1.將控製器的低壓訊號轉化為更高電壓或更大電流的驅動訊號,以實現功率器件穩定導通和關斷;2.提供瞬態的拉和灌電流,提高功率器件的開關速度,降低開關損耗。

被調查的通用介面晶片和柵極驅動晶片包括成品晶片及可用來生產相同功能晶片的晶圓、晶粒,以及未來發展具有相同功能的產品。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85423990。該稅則號項下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範圍之內。

三、登記參加調查

利害關係方應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資訊、向中國出口或進口本案被調查產品的數量及金額、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的數量及金額以及關聯情況等說明材料。《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

利害關係方登記參加本次反傾銷調查,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資訊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稱的利害關係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個人和組織。

四、查閱公開資訊

利害關係方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資訊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尋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字。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可通過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案件公開資訊,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資訊查閱室尋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資訊。

五、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係方對本次調查的產品範圍及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六、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抽樣、聽證會、現場核查等方式向有關利害關係方瞭解情況,進行調查。

為獲得本案調查所需要的資訊,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利害關係方發佈調查問卷。利害關係方可以從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調查問卷。

《相關模擬晶片反傾銷案國外出口商或生產商調查問卷》詢問資訊包括公司的結構和運作、被調查產品、對中國的出口銷售、國內銷售、經營和財務等相關資訊、生產成本和相關費用、估算的傾銷幅度及核對單等內容。《相關模擬晶片反傾銷案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詢問資訊包括公司基本情況、國內同類產品情況、經營和相關資訊、財務和相關資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內容。《相關模擬晶片反傾銷案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詢問資訊包括公司基本情況、被調查產品貿易和相關資訊等內容。

利害關係方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精準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資訊。

七、資訊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資訊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係方向商務部提交的資訊如需保密,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資訊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資訊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資訊,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資訊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提交的資訊未說明需要保密,商務部將視該資訊為公開資訊。

八、不合作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係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係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資訊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資訊作出裁定。

九、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25年9月1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6年9月1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6個月。

十、商務部聯絡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182 85093415

傳真:0086-10-65198172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http://trb.mofcom.gov.cn)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50號 公佈就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發起反歧視立案調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任何國家或地區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商務部可自行或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發起相關調查。

商務部獲得初步證據和資訊顯示,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以下稱被調查措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規定的“在貿易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就美國被調查措施啟動反歧視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調查措施

根據獲得的初步證據和資訊,本次調查對象為美國對華積體電路領域相關措施,可包括:

(一)2018年以來,美國政府基於對華301調查結果,已經或將要對包括積體電路在內的中國產品加征關稅,以及其他可能的禁止、限制或類似措施。

(二)2022年以來,美國政府通過發佈相關規則、傳送通知函等方式,限制對中國出口積體電路相關產品、製造裝置等,限制“美國人”參與中國半導體項目。如2022年10月、2023年10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等發佈的規則。

(三)2022年以來,美國政府根據《晶片與科學法》及相關規則,限制相關企業和個人在中國相關領域開展經貿與投資活動等。

(四)2025年5月,美國政府發佈新聞和指南,限制使用包括華為昇騰晶片在內的中國先進計算積體電路、限制美國人工智慧晶片用於訓練中國人工智慧模型等。

此外,美國在積體電路領域,包括設計、製造、封裝、測試、裝備、零部件、材料、工具在內的各個環節以及具體應用場景等,對華採取的其他歧視性禁止、限制或類似措施也在本次調查範圍內。

二、調查程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調查可以採取書面問卷、召開聽證會、實地調查、委託調查等方式進行。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調查報告或者作出處理裁定,並行布公告。

三、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25年9月13日開始,調查期限通常為3個月,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四、查閱公開資訊

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可通過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案件公開資訊,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資訊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尋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資訊。

五、提交評論意見

利害關係方可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對立案和調查程序相關問題的評論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為保證本次調查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利害關係方可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填答評論意見表(見附件)並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六、聽證會申請

利害關係方可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聽證會申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七、政府間磋商

為消除和救濟被調查措施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響,美國政府可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提交與中國政府進行政府間磋商的申請。

八、資訊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資訊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係方認為其提供資料洩露後將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可以向商務部申請按照保密資料處理,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資訊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資訊,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資訊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提交的資訊未說明需要保密,商務部將視該資訊為公開資訊。

九、聯絡方式

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054、65198073、85093421

傳真:0086-10-65198172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http://trb.mofcom.gov.cn) (玉淵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