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拍板!納斯達克IPO門檻大調整,中企機遇與挑戰並存

SEC已正式通過納斯達克關於上調全球資本層公司IPO募資下限至1500萬美元的方案;與此同時,針對中國企業的IPO募資門檻設定為2500萬美元的方案,尚處於意見徵集階段。



納斯達克(Nasdaq)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快速審批下,對部分首次上市規則進行了革新(核心改動體現在修訂後的1號修正案中),主要變化在於上調了兩類市場基於特定標準的初始上市“非限制性公眾持股市值”(MVUPHS)的最低門檻,具體變動如下:此外,1號修正案還對原提案進行了三項重要修訂(雖非上市核心要求,但影響規則覆蓋範圍與表述):一是取消了原提案中的“加速暫停和退市條款”(Accelerated Suspension and Delisting Proposal)——此條款原計畫對那些“不滿足特定量化上市條件且上市證券市值連續10個交易日低於500萬美元”的公司加速啟動暫停上市和退市程序;二是對提案的部分內容增加了補充說明與支撐依據;三是進行了技術性、非實質性的修改,以提升規則的易讀性。新規則將在SEC批准後的30天內正式實施(定於2026年1月17日生效)。



(一)關鍵概念闡釋

非限制性公眾持股市值(MVUPHS):非限制性公眾持股(Unrestricted Publicly Held Shares)特指那些不被公司高管、董事、持股比例超10%的股東所持有,且不受任何轉售限制的股份;MVUPHS則是這些股份市值的總和。納斯達克明確指出,這一標準與其他流動性要求相協調,旨在確保公司證券具備充足的流動性,以促進價格發現,並維護一個高效、有序的交易環境。其他相關定義(規則依據:納斯達克規則5005):市值(Market Value):衡量公司股份市場價值的指標;公眾持股(Publicly Hld Shares):剔除特定受限持股後的流通股份;限制性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存在轉售限制的股份;非限制性證券(Unrestricted Securities):無轉售限制的股份。

(二)調整背景與動因剖析

前期流動性規則調整的連鎖效應:納斯達克近期對IPO相關公司的初始上市流動性要求進行了修訂,規定“為轉售而註冊的股份不再納入MVUPHS最低要求的計算範圍”,這使得新上市企業必須僅通過IPO發行的股份來滿足MVUPHS要求。市場現象觀察:上述調整後,越來越多的公司傾向於選擇基於“淨收入標準”或“收入標準”來申請上市(這些標準原本的MVUPHS要求低於權益標準、市值標準等其他上市標準)。資料顯示,2025年3月該流動性規則生效前,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中通過淨收入標準上市的公司不足三分之一;而生效後,這一比例攀升至近四分之三。核心憂慮:納斯達克發現,那些公眾流通股數少、流動性差的公司存在交易異常(如股價劇烈波動),而僅滿足原500萬美元(資本市場)或800萬美元(全球市場)MVUPHS要求的公司,其交易狀況難以支撐有效的價格發現,可能對投資者利益造成損害。

(三)調整目的闡釋

統一併最佳化上市標準體系:對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而言,將淨收入標準下的MVUPHS要求提升至1500萬美元,與該市場其他初始上市標準(如權益標準、上市證券市值標準)的MVUPHS要求保持一致;對納斯達克全球市場而言,將收入標準下的MVUPHS要求提升至1500萬美元,以避免出現“全球市場某類上市標準低於資本市場對應標準”的不合理現象。維護市場流動性與穩定性:納斯達克認為,滿足1500萬美元MVUPHS要求的公司,相較於僅滿足原低門檻要求的同類公司,更不易出現交易波動;MVUPHS作為流動性的核心指標,提高其最低要求能夠確保上市證券擁有足夠的公眾流通股數、投資者基礎和交易活躍度,為公平、有序的市場提供深度和流動性保障,同時減少欺詐、市場操縱等行為的發生空間。 (中概股港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