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進式監管雙軌:香港證監會支援AI金融應用的制度邏輯與實踐圖景
一、雙引擎驅動的香港金融科技新格局
香港金融科技生態正進入一個由數位資產與人工智慧雙引擎驅動的關鍵階段。在數位資產領域,據香港證監會主席黃天祐於2026年5月香港數字金融峰會上的演講,全港已有12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2025年全年交易額預計將超過6400億港元;進入2026年首季,交易額同比大幅增長近三倍。此外,代幣化零售產品的管理規模在過去一年中增長接近六倍。虛擬資產現貨ETF自2024年推出以來,市場價值亦顯著提升——不同統計口徑下的增長率存在差異,有報告顯示至2025年底增幅達142%,而黃天祐主席在2026年數字金融峰會上指出總市值累計增長已超90%。這些資料共同勾勒出一個正在快速膨脹的市場版圖。
在人工智慧應用方面,滲透率同樣呈現加速態勢。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此前公佈的科技成熟度調查,超過80%的香港銀行已採用人工智慧技術,較2022年的58%實現顯著躍升;其中約70%的銀行已開始探索生成式人工智慧(GenAI)的部署路徑。這一資料說明,AI在本地金融業的應用已從“先行者試探”邁入“主流機構跟進”的階段。
然而,產業繁榮的另一面是監管的同步進化。數位資產與AI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已經從邊緣的技術實驗上升為對市場運作、資金流轉與服務模式的深層變革。香港證監會主席黃天祐在2026年5月的香港數字金融峰會上明確表示,數位資產“遠超單純的新興投資工具,其底層技術更已成為驅動金融體系演進的關鍵引擎”。在人工智慧領域,黃天祐於2026年6月的財新夏季峰會上進一步強調,“人工智慧正重塑全球經濟與金融格局”,但“科技發展應以提升社會福祉為依歸,絕不能取代人類,更不可破壞人類價值觀與社會秩序”。
由此,香港證監會的政策立場可以概括為一個結構性的命題:在數位資產與AI兩大技術潮流同時衝擊金融體系的背景下,香港選擇以監管制度的確定性——即清晰的事先規則、可預見的行為邊界、持續的動態調整——來避險地緣政治與宏觀經濟的雙重不確定性。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擁抱創新”口號,而是一套由制度供給驅動市場秩序的精密設計。
二、監管互信與制度協調的雙重路徑
對於香港這樣一個高度依賴跨境資本流動與國際資金配置的金融中心而言,監管規則的單邊有效性天然受限於其跨境屬性。因此,香港證監會的制度建構不僅著眼於本地市場秩序的完善,還包含兩條平行且相互支撐的跨境路徑。
其一,通過雙邊及多邊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與主要司法管轄區的監管互信基礎。2026年5月,香港證監會與阿聯資本市場管理局簽署了雙邊監管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攜手“推動負責任的金融創新,促進跨境監管協調”。
其二,在虛擬資產領域主動參照國際標準,以“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為對齊基線。香港證監會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25年12月聯合發佈諮詢總結,明確了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投資顧問及資產管理四大服務提供者的發牌框架,目標在2026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在虛擬資產永續合約的高層次框架中,規定參考資產必須是已獲准向零售客戶提供現貨交易的虛擬資產,或符合IOSCO金融基準原則的指數。
在AI監管跨境協調方面,香港同樣參與多邊機制建設。金管局與國際結算銀行創新樞紐(BISIH)及其他監管機構共同推動“Noor項目”,旨在建立一套適用於銀行業的AI模型評估方法論,提升模型透明度與可解釋性,預計於明年初完成工具原型的開發。
三、從標準追隨到規則共創的範式升級
香港證監會的國際化路徑正在經歷從“追隨者”到“共創者”的範式遷移。這一判斷可以從三個層面得到支撐。
第一,虛擬資產牌照制度的頂層設計明確對標了IOSCO等國際機構的監管指引。已敲定的虛擬資產交易牌照要求最低繳足股本為500萬港元,託管牌照則為1000萬港元。同時,為已持有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和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的金融機構提供了銜接路徑,但具體“快捷程序”的適用範圍據悉仍在細化中。
第二,生成式AI沙盒的多機構聯合推進,展示了香港監管協調的高水平國際化。2026年3月,金管局、證監會、保監局、積金局聯同數位港,共同推出GenA.I.沙盒++,將測試範圍從銀行業擴展至證券及資本市場、資產與財富管理、保險、強積金及儲值支付工具五大金融類股。沙盒++計畫的核心在於集合監管力量,提供針對性監管指引、技術支援,以及免費使用數位港人工智慧超算中心的GPU計算資源。根據公開資訊,首期沙盒的部分用例已進入實際投產階段;第二期沙盒則包含來自20間銀行和14間科技公司的27個入選用例,正在測試中。
第三,香港在AI驅動的網路安全風險領域所做的先發性探索,正在成為區域監管共識的重要參照。2026年6月2日,香港證監會發佈通函,要求持牌機構加強網路安全措施以應對AI驅動的新興威脅。通函的核心判斷是:前沿AI模型已展現出自主策劃多步驟複雜行動的能力,包括識別“零日漏洞”並將多個低風險漏洞串聯利用。該通函提出了修補及漏洞管理、接達及權限監控、偵測及監察、第三方供應鏈風險管理、事故應對及復原五項核心要求,以及“時間窗縮短”這一根本性命題——AI驅動的攻擊速度遠超過傳統“檢測-分析-響應-恢復”模型的有效應對區間。
四、在可控邊界內有序擴展市場邊界
“開放”在香港證監會的語境中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價值標籤,而是一系列經過精密測算的邊界擴展。近年來香港證監會的有序開放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維度的遞進。
產品維度:從獲批虛擬資產現貨ETF,到試點代幣化產品二級市場交易,再到為專業投資者提供多元化產品選擇,香港正逐步擴展持牌機構可提供的虛擬資產相關產品與服務範圍。2026年2月,香港證監會進一步允許持牌虛擬資產經紀向證券保證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融資服務,並首次為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製訂了永續合約的高層次框架,同時首次准許平台的關聯公司在平台上擔任莊家以提升流動性。合格虛擬資產抵押品僅限於比特幣和以太幣,且須施加不低於60%的審慎扣減率。
服務維度:虛擬資產牌照制度的擴展規劃已涵蓋交易、託管、投資顧問、資產管理四類服務,意味著從單一的“交易賽道”走向全鏈條服務。根據財庫局與證監會的方案,所有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構在法例生效當日即須全面合規,不存在過渡性安排。
參與維度:GenA.I.沙盒++面向的參與者已從最初的10家銀行擴展至涵蓋銀行、證券、保險、強積金受託人等多元主體。在第二期沙盒中,來自20間銀行和14間科技公司的27個入選用例正在測試。
但開放尺度的設定並非單向擴大。香港證監會強調,在產品創新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嵌入投資者保障和風險隔離機制。例如在虛擬資產融資中,禁止將抵押品再質押或再使用;在永續合約框架中,嚴禁平台為保證金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保證金必須以法幣、金管局監管的穩定幣或代幣化存款形式繳付。
五、企業與產業端的落地挑戰
在監管制度持續完善、開放邊界逐步擴展的背景下,從業機構在落地層面的真實挑戰往往比監管視角更為複雜。從行業實際反饋看,以下幾個痛點值得監管者與市場參與者共同關注。
成本與合規的雙重壓力。虛擬資產牌照的申請與維持成本對中小型機構構成實質性門檻。交易牌照要求500萬港元繳足股本,託管牌照則為1000萬港元。此外,資料合規已成為聯交所及證監會稽核的重點方向,監管層面正從“形式合規”向“實質有效”深化。
AI模型的可解釋性與審計困境。隨著AI在核心業務中的滲透加深,“黑箱”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在信用評估、反欺詐、投資建議等直接涉及客戶權益的領域,金融機構需要能夠向監管者和客戶解釋AI做出某項決策的具體依據。儘管“Noor項目”正在探索模型評估方法論,但距離可操作的行業標準仍有距離。
跨境資料流動與合規衝突。對於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的跨國金融機構而言,跨境資料流動的限制與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AI監管規則差異構成了突出的合規成本。香港數字政策辦公室於2025年4月發佈並於同年12月更新的《香港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及應用指引》,強調了公平性、透明度、使用者選擇權及偏差糾正等原則,但在具體操作層面,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銜接仍有大量待解難題。
AI驅動的網路安全風險落地應對不足。儘管香港證監會已於2026年6月發佈通函明確了五項核心要求,但許多持牌機構尚不具備匹配的響應能力。通函特別強調“高級管理層(包括負責資訊科技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須就機構網路安全風險管理負上最終責任”〔依據:香港證監會通函;13†L6-L8〕。AI驅動的攻擊“時間窗縮短”對傳統修補管理流程構成根本挑戰,但很多機構的漏洞管理仍停留在月度或季度周期思維中。
六、監管確定性作為一種公共產品
回顧上述六個層面的討論,可以發現一條貫穿始終的主線:香港證監會在數位資產與AI金融應用領域所做的工作,本質上是在高度不確定的技術環境中提供“監管確定性”這一公共產品。
這種確定性不表現為僵化的“一刀切”,也不退化為空洞的“鼓勵創新”口號,而是一套經過精細設計的制度工具組合——
規則端:以“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為頂層原則,消除制度套利空間;
試點端:通過GenA.I.沙盒++提供風險可控的測試環境;
風控端:通過網路安全通函、AI模型評估框架等前置指引,幫助機構提前識別制度漏洞;
國際端:通過雙邊備忘錄與多邊協作,使香港的制度設計在更大的區域監管網路中獲得認可與對接。
黃天祐以“潛龍勿用”為喻,指出“要先將制度築牢、風險管好,積蓄創新發展的動能”。從更宏觀的視角看,香港的這一套制度實踐正在回答一個全球性難題:在技術迭代速度遠超法律修訂周期的時代,監管者應當如何與創新共生?香港給出的答案是“動態平衡”的監管哲學——不試圖預測技術終點,而是建立一套能夠持續感知風險、動態調整參數、在邊界處設立緩衝機制的制度系統。這套系統的有效性,最終將由市場的信任度和參與度來驗證。
當然,監管的邊界永遠存在。跨境合規的摩擦不會消失,AI模型的不可解釋性不會因沙盒測試而自動解決,中小機構的合規成本也不會因監管設計而顯著降低。但香港證監會的制度實踐至少表明:在技術創新與市場秩序之間,有效的監管從來不是發展的障礙,而是新的增長動能。 (數字新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