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集體舉報蘋果反壟斷案:全球歧視與高額“蘋果稅”的挑戰

2025年10月20日,55名中國iPhoneiPad使用者在在律師王瓊飛的帶領下,向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針對蘋果公司提起反壟斷提出公開投訴。他們稱,蘋果公司的規則限制了競爭,並迫使使用者支付高達30%的佣金。

這場投訴,是四年前中國首例針對蘋果的反壟斷民間訴訟的一次延續。2024年5月29日,該案被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駁回原告訴請,理由是: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沒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不公平高價和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此後,原被告雙方都將此案上訴至中國最高院,但目前該案還未作出審理。該案的律師,就是此次行政投訴的領頭人王瓊飛律師。

這次行政投訴與此前的民事訴訟,在中美科技與貿易關係持續緊張的背景下,將會展現出那些不同?

一、“100%市場支配”已成定論,投訴範圍擴至商業模式核心

2021年1月“蘋果稅”反壟斷第一案被立案,其原告金女士僅從消費者的角度訴稱,蘋果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強制搭售、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和限定交易等行為,要求蘋果賠償10萬元人民幣並公開道歉。

但這次行政投訴的訴求顯然更加廣泛,投訴檔案指控蘋果公司“濫用其在中國iOS應用市場的100%主導地位”,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主要規定:

  • 強迫消費者只能通過蘋果的應用內購買系統購買數字商品;
  • 將 iOS 應用下載限制在 App Store;
  • 對應用內購買收取高達30% 的佣金。

因此,投訴者的要求擴展至蘋果公司的商業模式,而不僅僅是賠償而已:

(1)開放第三方支付管道,且對該種除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額的佣金;

(2)開放蘋果App Store以外的iOS應用獲取管道,且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額的佣金、技術服務費等費用;

(3)降低中國蘋果稅(30%),且必須低於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最優惠之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民事訴訟中,法院部分採納了原告的主張,使用了需求替代分析法,認定相關商品市場為iOS應用交易平台,蘋果的市場佔有率是100%,並據此認定蘋果公司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這被業界視為一個重要的突破,雖然第一案的訴訟並未成功,但極大地鼓舞了中國消費者和相關人士,在確認蘋果在iOS系統上具有“100%主導地位”的基礎上,舉報人證明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難度就已經大大降低。

2024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孫晉教授就曾在文章《贏了“蘋果稅”訴訟,蘋果為何仍不滿意?——從國內首例“蘋果稅”案看未來反壟斷民事訴訟新發展趨勢》甚至預判了這一次行政投訴和趨勢:“未來,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的發展趨勢將體現在反壟斷監管與司法審判的協同作用上。監管部門將通過加強執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規等手段,為司法審判提供有力支援;同時,司法審判也將通過典型案例的判決,引導和規範市場行為,促進反壟斷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全球“蘋果稅”對比:中國成佣金窪地,消費者遭國別歧視

在之前的民事訴訟中,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境內顯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並未“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其主要理由是,法院無法評估蘋果公司營運成本與收取佣金之間的差異,因此沒有證據證明“蘋果稅”不合理;另外,強制使用蘋果支付系統屬於合理經營,並支援了蘋果的觀點,其封閉的下載和支付模組保護了資料安全,以及交易相對人和消費者利益,因此不會產生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後果。

王瓊飛律師帶領的舉報人團隊特別針對這一點,在舉報檔案中大量列舉了美歐日本等國家對蘋果公司的監管要求,以及蘋果稅稅率對比。要求蘋果公司向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和支付提供商開放該平台,這與蘋果已在美國、歐盟、日本和韓國被迫採取的改革措施如出一轍——經過2025年若干訴訟和監管行動,蘋果實質性放鬆了在美國和歐盟第三方支付管道。

圖片:蘋果支付管道以及佣金政策對比(轉自王瓊飛律師舉報信)

相比之下,作為蘋果第二大市場的中國尚未出現類似的政策轉變。“蘋果並未主動將美歐第三方支付低(零)佣金模式推廣至中國”,因此中國的消費者仍在支付著全球最高的數字稅,這已經構成“對中國消費者的國別性歧視”。舉報人引述了一個公開報導的數字:2024年中國消費者繳納蘋果稅64.4億美元,佔比中國區營收10%,高於歐美的4.6%和美國的8.8%。

在民事訴訟中,消費者個體基本不具備提出有效證據的能力,而相對應地,蘋果公司的應訴經驗極其豐富,可以提出多種法律和經濟性理由為其封閉系統做出合理化解釋。因此,在蘋果稅第一案中消費者的敗訴並不意外。

但隨著全球監管機構越來越多地將蘋果的保障措施視為攫取經濟利益的控制手段,“保護消費者”的說法也越來越失去說服力。如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接受汪律師這一投訴,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有能力系統地收集證據並嚴格論證,這為支援舉報人的論證將提供更強有力的保障

一些分析師認為,如果此案勝訴,中國使用者將享受更低的價格,應用開發者將擁有更多自由,並可能加大蘋果在所有市場保持一致性的壓力

三、中美科技規則博弈的新戰場

王瓊飛針對蘋果公司的這一反壟斷舉報,正處於一個複雜且微妙的時刻。這一事件不僅關乎市場公平競爭,也是中美兩國在科技主導權、數字規則制定權以及供應鏈安全等領域博弈的縮影。

一方面,中美關係自貿易戰以來持續緊張,雙方在科技領域的博弈尤為激烈。美國不斷加強對華晶片出口限制(如針對輝達、AMD、英特爾的高性能AI晶片);近期,中國對高通、輝達等美國科技企業發起反壟斷調查或安全審查,這表明中國在應對美國科技遏制時,正更積極地運用監管工具維護自身利益。蘋果作為美國科技巨頭的重要代表,其在中國市場的業務實踐可能因此成為關注點之一。

另一方面,中國近年來完善了對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旨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消費者權益。2025年初,外界已傳聞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可能對蘋果App Store的佣金政策和支付限制開展反壟斷調查。儘管官方未明確證實,但此次55名消費者提起的投訴,反映了中國市場對蘋果長期存在的“蘋果稅”、禁止第三方支付和應用程式商店等行為的持續不滿。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在2024年的一項判決中已認定蘋果在中國市場具有“支配地位,這為後續的反壟斷訴訟或監管行動提供了法理基礎。中國監管部門在敏感領域(如晶片、人工智慧)對外資企業的合規要求也日趨嚴格,顯示出中國在規則執行上的主動性。

2024年,我們就曾經預計,從長遠來看,高昂的“蘋果稅”在中國不會持續太久。此次中國消費者對蘋果的反壟斷投訴或許就是該處理程序中一次重要契機,在全球監管趨嚴、中美摩擦持續的背景下,此類事件可能進一步促使中國監管部門加大對蘋果等跨國科技企業的合規要求,從而在維護市場公平的同時,服務於國家在數字主權和技術自主性上的戰略目標。 (Interne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