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被迫的價格戰
下午三點,深圳一家餐廳的後台突然炸了。老闆林天恩盯著螢幕,手指微微發抖——15個菜品在同一秒被批次改價,全部被AI系統統一調整為28.81元。最高打了5.24折,最低也打了7.5折。
關鍵是,後台顯示,相關菜品活動的“美團成本”均為0元,折扣差價全部由商家承擔。
“就一個下午,我損失了兩三千塊錢。”他後來對深圳報業的記者憤怒地說道。
此外,統一調價後,其他部分菜品價格過低,林天恩向記者展示幾款菜品對比情況:一款牛腩飯,改價前預計收入33.55元,改價後僅14.49元,甚至部分訂單到手僅僅6.92元,已經低於餐品成本價。
這還不是個例。
根據深圳報業報導,佛山某燉品店老闆3月中旬遭遇同樣問題:“每單要虧8到10塊錢,賣得越多虧得越多。”代營運告訴他,外賣後台的AI檢測到其他平台價格更低,會自動改價。
“後台也沒有修改記錄。”
筆者認為這不是技術故障,這是商業模式的設計缺陷。
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公開報導中也有可見。九派新聞報導,一米粉加盟品牌的老闆,看著店員忙碌的背影,自己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一份米粉,在各種用券後,消費者實付了9.9元,但扣除各項成本後,自己到手還不足1塊錢。另外每日經濟新聞在2025年7月報導,西貝一日湧入1.1萬低價單,被操控的定價權已成行業普遍現象。當演算法成為定價武器,商家在後台看到的或許是訂單數增長,但卻是利潤消失的倒計時。
這場戰爭沒有硝煙,卻更殘酷,它發生在程式碼與資料的暗處,發生在商家毫不知情的後台操作裡。
AI演算法如何成為定價武器
事實上,平台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已有先例。從巨量資料殺熟到商家“被降價”,本質都是價格歧視。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資料顯示,涉及價格歧視的投訴量年均增長217%,高頻使用者遭遇溢價幅度最高達38%。
但這次,刀鋒轉向了商家。
在外賣平台,這種價格歧視或者價格跟隨可能更隱蔽,AI系統通過市場資料“學習”,形成無底線的價格競爭,最終擠壓商家利潤空間。
“輔助營運”成為強制執行的合法外衣。平台與商家簽訂的格式條款中,常包含一攬子授權:“代表商家以填寫、勾選、點選等方式報名參加行銷活動”。
但實際操作中,授權被無限擴大。商家以為簽的是“幫忙營運”,實際簽的是“定價權轉讓”。當AI系統以“輔助”之名行“強制”之實,技術就完成了從工具到武器的蛻變。
與此同時,根據公開資訊,美團外賣推出“商家AI守護”系列工具,進一步升級惡意索賠、惡意退款治理能力。據統計,美團外賣月均攔截惡意差評超20萬條、AI識別並攔截惡意騙賠超31萬次,過去一年,美團已幫助餐飲商家攔截被騙賠損失8671萬元,商家遭受惡意差評的比例下降六成。
美團“AI定價交易”的本質,不是“技術好不好”的問題,而是“技術為誰服務”的問題。
當AI被用來保護商家免受黑產侵害時,它是技術向善的典範,一年挽回8671萬元損失,值得肯定。但當AI被用來在商家不知情的情況下修改價格、強制參與活動、轉嫁補貼成本時,它就成為了平台壟斷權力的技術化延伸,這不是技術進步,這是權力濫用。
失語的中小商家不該被漠視
中泰證券測算顯示,外賣生意每單創造約34元價值剩餘:消費者福利提升27元,商家效率提升15元,減去騎手成本7元和平台成本1元。但這34元如何分配?
平台掌握定價權。國盛證券研究指出,平台龍頭對商家及使用者的定價能力不會弱於現在,甚至可能增強。當商家固定成本上升、邊際成本變化不大時,平台議價權反而提升。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調查顯示,部分商戶承擔的補貼分攤比例高達70%,遠超國際通行的30%合理閾值。成都“蜀味軒”連鎖火鍋因拒絕美團獨家協議,搜尋排名一夜滑落至第五頁,日訂單量從300單銳減至180單。
當商家60%的利潤被平台抽走,定價權轉移就成了從技術基礎到商業模式的轉變。
西貝創始人賈國龍說得直白:“外賣平台就是交易平台和服務平台,不能做任何促銷,促銷是商家的事兒。現在外賣平台促銷,逼著商家補貼,商家完全沒有定價權。”
流量分配權成為終極權力。不上活動就沒有曝光量,上了活動就倒貼虧損,商家陷入囚徒困境。
尊重規則才是保護平台自己
《電子商務法》第35條,該條款明確禁止平台利用技術手段對商家交易價格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但平台通過“輔助營運授權”等格式條款,將AI改價包裝成“技術服務”。
根據深圳報業報導,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王瑩瑩指出,平台利用AI未經授權強制改價,本質是利用技術手段剝奪商家定價權,直接觸犯該條款。
一攬子授權是否有效?商家在簽約時往往忽略細則中的“代表商家報名參加行銷活動”條款。當AI系統據此批次改價,商家維權時才發現:自己“同意”過。
當利潤被演算法擊穿底線,食品安全防線便開始崩塌。為了應對“賣一單虧一單”的局面,部分商家被迫使用過期食材、冷凍拼接肉,甚至出現“幽靈廚房”和料理包氾濫。
消費者以為薅到了平台的羊毛,殊不知,他們吃進嘴裡的,可能是商家在生存高壓下偷工減料的“代價”。平台用AI改價製造了虛假的繁榮,卻為整個行業的食品安全埋下了定時炸彈。
2026年4月,《網際網路平台價格行為規則》正式施行,明確禁止平台利用技術手段強制商家“全網最低價”或自動跟價;廣東等地簽署的自律公約也嚴禁平台“擅自操作後台”。北京市場監管部門更是直接約談平台,指出“代營運授權”不能成為侵害商家經營權的擋箭牌。
價格,是經營者的核心產權。未經授權修改他人商品價格,在現實中等同於偽造價簽、篡改帳本。AI再智能,也不能凌駕於產權之上。
平台有著規模優勢資訊差,“以大欺小”本身就不合理,而且這種短視行為無異於竭澤而漁,最終消耗掉平台所有的信任,把平台推向所有人的對立面。所以尊重行業規則和法律法規,才是平台巨頭保護自己的最優解。
寫在最後
商業競爭可以有各種效率競爭和一定程度的價格競爭,但變成毫無底線的價格戰,只會變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最差的局面。所以請平台儘可能的把知情權,定價權,交還給那個知道餃子成本是多少,豬腳飯飯該賣多少錢的商家,也請尊重所有消費者的知情權,健康權。 (首席商業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