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海正式印發《上海市工商業項目土地使用權續期工作指導意見(試行)》。
中國城鎮建設用地實行國有制,土地出讓的只是使用權而非永久產權,不同性質用地使用年限不等:住宅70年,商業40年,其他一般為50年(產業項目類工業用地也有20年)。
上海上世紀90年代出讓的大量產業和商辦用地,正在逼近20年、甚至40年的使用期限。到期之後怎麼辦,一直懸而未決。
上海這次出台的政策,就是要明確這一問題。
政策覆蓋工業、商業、旅遊、娛樂、辦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綜合及其他用地——簡單說,凡是“非住宅”,基本都在範圍內。
絕大部分工商業項目屬於企業和機構持有,但上海也有不少居民個人購買過散售的寫字樓和商舖。這次政策,會對這部分居民資產的價值產生重大影響。
一些本來就低效的商辦,可能面臨價值接近“歸零”。
更重要的是,續期規則明確後,優質物業與劣質物業的價值分化將加速,劣質物業可能因算不過經濟帳而自行退場,從而以市場化方式推動上海城市更新。
01. 政策要點解讀
政策確立了 “以續期為常態、不續期為例外、根據企業需求應續盡續” 的核心原則。這意味著,只要業主想續,政府原則上不攔著。
1、續期類型:分到期續期和提前續期兩種
1)到期續期:土地剩餘年限不足3年即可申請,兩種情況除外:
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不予續期。目前政策尚未明確“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的具體界定標準,有待配套細則或實際案例來明確。
通俗理解,如果政府因修路、建地鐵、學校、醫院、公園等公共項目需要用到這塊地,即使申請續期,政府也可以不批。
產業績效C/D類項目:從嚴監管和管理,各區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綜合研究判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2)提前續期:剩餘年限不足原出讓年限一半,且企業經營穩定、績效突出、有長期投資計畫的優質項目,需經發改、經信等多部門聯合認定。
2、續期年限
續期後總年限不超過對應用途法定最高出讓年限。可以申請短期續期,單次最短不少於5年。
如果對未來市場看不清,或現金流暫時緊張,可以選擇短期續期以減輕當期支付壓力。
政策還明確:同一宗地多個權利人可分別申請不同續期年限。這對後面要分析的散售辦公樓和商舖問題至關重要。
3、不續期的處理辦法,分兩種情況:
1)未主動申請續期: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均由政府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拆除並恢復場地平整,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簡單說,不申請續期,就等於房子也不要了;如果房子太破,可能還得自己掏錢拆。
2)申請續期但因公共利益未獲批准:土地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處理方式(有償/無償)取決於出讓合同的具體約定;如有償,按建築物的殘餘價值補償。
02. 續期價格分析
續期價格是大家最關心的,我們著重分析。
1、定價機制:績效與地價掛鉤
政策核心機制是 “績效與地價掛鉤” ——優質企業可享受地價讓利,合理降低用地成本;產業用地重點考核綜合績效,商辦用地額外參考區域一級市場價格、資產市場化融資情況定價。
但有一條價格底線:續期土地價格不得低於地塊對應等級基準地價的70%。
2、算筆帳:優質資產 vs 散售資產
以小陸家嘴為例,該區域辦公用地基準地價樓板價為25,130元/㎡。
案例一:優質整棟辦公樓
拼多多此前收購的星展大廈,建築面積約4.5萬㎡。績效肯定優秀,按七折估算,續期單價約17,591元/㎡。若續期50年,總續期費用約7.9億元。
拼多多購買價約7.33萬元/㎡,50年續期成本約1.76萬元/㎡,佔比約24%——對於優質自用或長期持有物業而言,續期成本合理,不影響其長期價值。
案例二:散售型辦公物業
再看同區域的華夏銀行大廈,601-604室建築面積1,426.37㎡,近期司法拍賣成交價僅1,906萬元,單價約1.34萬元/㎡。
為什麼這麼便宜?因為按照基準價估算,該標的續期費用約3,853萬元——續期費已經是成交價的2倍。買家拍下房子後,等到土地到期需要續期,還要再掏出近4,000萬。這樣的價格背後,反映的正是市場對續期成本的折價。
註:以上續期費用為按基準地價估算,實際續期價格以各區(管委會)集體決策為準。
3、分散產權的現實困境
上述兩個案例說明一個殘酷的事實:品質差或營運不善的寫字樓與商舖,續期成本可能大幅超過資產本身價值,放棄續期是無奈但現實的選擇。
散售型辦公和商舖(部分優質社區商舖除外),往往缺少統一營運管理,難以保持品質,受衝擊最大。
即便營運尚可,在執行層面也會遇到實際困難。
政策雖允許“同一宗地多個權利人可分別申請不同續期年限”,但整棟樓的續期涉及公共區域、共有設施等技術問題,很難完全“各管各的”。
一棟樓幾十個業主,各有各的想法——有人想續、有人不想續;把所有人拉到一起達成共識,本身就是一項極其困難的任務。
更棘手的是,那怕只有一兩個業主不配合,整棟樓的續期處理程序都可能被拖累。最終結果可能是:想續的續不了,整棟樓的資產價值一起坍塌。
這個困境的另一面是:分散產權因協調成本太高而難以續期,資產價值進一步折損,最終倒逼小業主將產權出售給有能力統一續期的專業機構。
03. 政策影響分析
這項政策的影響可以清晰地分為兩條路徑:優質資產迎利多,劣質資產承壓力。
1、利多優質資產:估值修復與REITs退出通道打通
過去,臨近到期的商辦資產在估值時普遍被打折扣——買家不知道續期要花多少錢、能不能續。規則明確後,“不確定性折價”消失,資產估值回歸到營運能力和現金流本身。
同時,政策打通了REITs的“最後一公里”。
政策明確“擬發行REITs等特殊情形,申請年限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為REITs項目提供了年限適配的綠色通道,將顯著提升產業園、倉儲物流、商辦等資產的長期價值穩定性。
2、倒逼低效用地:市場化出清
這是政策最實在的一面。
出租率低、經營效益差的辦公樓或商舖,業主算完帳發現續期費加日常營運成本根本覆蓋不了,自然選擇不續。
產業績效C、D類項目本身審批就有障礙,疊加算不過經濟帳,退出是大機率事件。
政府不需要花徵收拆遷費、不需要處理產權糾紛,低效物業自行退出。土地空出來後重新規劃、收儲、出讓,城市更新的成本被大幅降低。
政策最精妙的地方在於:政府不需要自己去判斷那個資產該留、那個該走,讓業主自己算經濟帳,算不過來自然就退出了。整個過程市場化、低成本,比行政命令式的淘汰高效得多。
寫在最後
工商業用地續期規則明確,一隻靴子落了地。
但還有一隻靴子懸在空中——住宅用地70年產權到期之後怎麼辦。這件事關係到全國所有城鎮有房家庭,經濟和社會意義更加重大。
當前國家在政策過渡期內採用 “兩不一正常” 的過渡辦法——不需要主動申請、不收費、正常交易。但未來正式方案會怎麼走,尚是未知數。 (城讀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