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美國在線零售巨頭亞馬遜同意與歐盟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將對其商業行為做出重大改變,同時避免面臨曠日持久的法律鬥爭和數百億美元潛在罰金。
相關的反壟斷指控可以追溯到2020年11月,歐盟委員會指控亞馬遜利用其規模、實力和數據來推廣自己的產品,以獲得對同樣使用其平台的競爭對手的不公平優勢。另外,歐盟還啟動了另一項調查,評估亞馬遜是否對自家的零售商品,以及使用其物流和送貨服務的市場賣家給予優惠待遇。
不過,亞馬遜仍然表示不同意歐盟對其商業行為的幾項指控,“雖然我們仍然不認同歐盟委員會做出的多個初步結論,但我們已經建設性地參與進來,以確保我們能夠繼續為歐洲各地的客戶服務。”亞馬遜發言人表示。
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主席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歐盟的決定為亞馬遜制定了未來需要遵守的規則,而不是讓亞馬遜來為其平台上的參與者制定這些規則。歐盟委員會已經決定接受亞馬遜的承諾,也初步解決了亞馬遜在電子商務市場上的不公平競爭擔憂。
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指出,其將監督亞馬遜遵守承諾的情況,如果亞馬遜違反這些承諾,可能會被處以至多相當於該公司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而無需出示新的違反反壟斷法的證據。
參照亞馬遜2021年4700億美元的營收,這意味著歐盟可能開出的罰單達到空前的400多億美元。
無獨有偶,近日臉書母公司Meta的Marketplace服務也被指控違反歐盟反壟斷法規,如果最終被裁定違法,Meta同樣也將面臨10%全球年營業額的罰金。
“就歐盟層面來說,長期以來,其反壟斷執法一直非常嚴厲,可以說充當了世界範圍內反壟斷急先鋒的角色。但稍加留意就可以發現,無論是2004年以來多次對微軟的高額處罰,還是2009年對英特爾處以10.6億歐元的在當時創紀錄的反壟斷罰款,以及最近相關的反壟斷指控,所針對的絕大部分都是美國的公司,很少是歐洲的企業。”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王先林表示。
“近年來,歐盟將這種強勢反壟斷的風格延伸到數字平台上,但無論是查處谷歌、亞馬遜還是臉書、蘋果,毫無例外都是美國的超級平台企業。並且,相對於前些年面向傳統企業的反壟斷來說,目前主要針對美國跨國巨頭的跡象更加明顯。”王先林進一步指出。
巨頭排好隊
沒有一家科技巨頭能免挨歐盟的反壟斷大棒。
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就Facebook Marketplace違反歐盟反壟斷規則向Meta發出“異議聲明”,對Meta將其在線分類廣告服務Facebook Marketplace與其個人社交網絡Facebook捆綁在一起提出異議,並表示擔憂Meta會為了自身利益對Facebook Marketplace的競爭對手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
歐盟委員會初步認定,Meta在整個歐洲的個人社交網絡市場以及社交媒體在線展示廣告的國家市場中佔據主導地位。Meta主要通過兩種方式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是將其在線分類廣告服務Facebook Marketplace與其主要的個人社交網絡Facebook聯繫在一起。
這意味著Facebook用戶可以自動訪問Facebook Marketplace,無論他們是否願意。歐盟委員會擔心Facebook Marketplace的競爭對手可能會被排擠,因為這種關係為Facebook Marketplace提供了競爭對手無法比擬的巨大分銷優勢。
二是Meta單方面對在Facebook或Instagram上投放廣告的競爭性在線分類廣告服務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這些平台上的用戶條款可能允許Meta使用競爭對手的廣告相關數據來提升Facebook Marketplace。
同亞馬遜一樣,Meta並不承認這些指控,Meta發言人蒂姆·蘭姆(Tim Lamb)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Meta將繼續與監管機構合作,證明其產品創新有利於消費者和競爭。
但如果最終裁定違法,Meta也將面臨全球年營業額的10%的天價罰款,按照Meta2021年1179億美元的營收計算,罰款將達到117.9億美元。
除了這兩家之外,蘋果也已經被捲入歐盟的反壟斷行動中。
2019年3月,流媒體音樂服務商Spotify對蘋果公司提出反壟斷投訴,抨擊蘋果公司對其應用商店的數字化服務收取30%的“蘋果稅”,且其應用商店的審核機制讓Spotify很難為用戶提供折扣,阻礙了其業務的發展。2021年4月30日,歐盟正式對蘋果發起首次反壟斷訴訟。
今年5月,歐盟委員會再次宣布,針對Apple Pay相關的蘋果濫用其在iOS設備上的移動支付市場的主導地位,對蘋果發起反壟斷指控。
另一邊,微軟和谷歌作為歐盟反壟斷舞台上的“座上賓”,也忙得焦頭爛額。
過去幾十年時間裡,微軟因為操作系統捆綁應用軟件等問題,遭到歐盟委員會的多次調查和高昂罰款:2004年因為兼容問題被罰4.97億歐元;2006年歐盟認為微軟沒遵守約定追罰2.805億歐元;2007年歐盟認為微軟依舊在向開發商收取兼容方面不合理的許可費,又扔出了一張8.99億歐元的罰單;2013年,歐盟因為Windows系統捆綁IE瀏覽器問題,對微軟罰款5.61億歐元。
僅在2017~2019年的三年間,歐盟就對谷歌作出三次反壟斷處罰,總計開出80多億歐元的罰單。其中,2017年6月,谷歌因濫用在搜索引擎市場的支配地位操縱搜索結果,被罰24.2億歐元;2018年7月,歐盟又以穀歌濫用安卓操作系統市場的支配地位為由,對其罰款43.4億歐元,創下了全球反壟斷罰款數額的最高紀錄;2019年3月,歐盟因谷歌濫用在搜索引擎市場的支配地位限定交易對象,排擠互聯網廣告服務領域的競爭對手,對其罰款14.9億歐元。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此前敢於與歐盟正面對抗的微軟也不得不低頭。
2021年,美國商用雲計算軟件開發商Salesforce旗下企業聊天協作工具Slack向歐盟委員會投訴微軟,稱微軟將其辦公聊天和視頻應用Teams整合到Office產品中,這種軟件套餐捆綁係不公平的商業行為。據報導,目前,微軟正在積極回應歐盟的反壟斷質疑,避免這一投訴的處理變得更糟糕。
對於最高反壟斷罰單記錄保有者,谷歌則忙著給自己“翻案”。
本月有媒體曝出,谷歌將對歐盟2018年作出的處罰裁決提出上訴,對於上訴原因,谷歌表示是因為有些領域需要歐洲法院在法律上予以澄清。
針對谷歌的上訴,法院基本認同歐盟委員會的做法,只是把最初的43.4億歐元罰款略減為41.25億歐元,不過,這仍然是歐盟委員會迄今開出的金額最高的反壟斷罰單。
全球範圍的反壟斷
“歐盟之所以在數字經濟時代頻頻祭起反壟斷大旗,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數字經濟相對比較弱,特別是缺少谷歌、阿里巴巴這樣的超級數字平台。通過對這些數字平台進行反壟斷處罰,歐盟一方面希望能夠防止這些數字平台在歐洲市場實施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藉此為本土數字平台的發展提供空間。”
王先林進一步解釋道,與美國相比,歐洲是中小企業佔據市場主體地位,在技術研發、商業模式、用戶服務等領域均缺乏競爭優勢。部分批評聲音指出,歐盟的反壟斷政策存在日益政治化的傾向,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特殊的貿易保護工具。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對矽谷巨頭們發起反壟斷進攻的不僅僅是歐盟,還包括自家美國政府。
2022年1月,微軟宣布斥資687億美元現金收購遊戲巨頭動視暴雪,如果成功,這將成為全球遊戲行業最大的併購案,而在微軟宣布收購動視暴雪之後,索尼隨即公開提出異議,認為如果微軟獲得動視暴雪旗下的遊戲例如《使命召喚》的所有權,或者未來限制動視遊戲在其他平台上線,可能會阻礙全球遊戲行業的競爭。
2022年12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宣布,決定對微軟收購暴雪提起反壟斷訴訟。過去幾個月裡,微軟也一直和FTC進行溝通,試圖做出更多讓步和承諾,但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FTC表示,微軟將控制動視暴雪旗下熱門遊戲的特許經營權,從而既有手段,也有動機危害競爭,由此傷害消費者。
12月8日,Epic CEO Tim Sweeney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要將當前Epic與蘋果之間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繼續下去,即使最終會將其訴諸於最高法院。
2020年8月,Epic修改了《堡壘之夜》遊戲內的購買機制,試圖繞過蘋果的應用抽成,結果被蘋果AppStore下架。Epic表示不滿,對蘋果提起反壟斷訴訟。
法官在2021年做出了有利於蘋果的判決,但在一項重要的訴訟中站在了Epic的訴求一邊:法院要求蘋果開放iOS系統內第三方支付權限,也就是允許開發者在iOS生態中加入類似支付寶、Paypal這樣的第三方支付方式。
“近些年來,平台競爭作為互聯網競爭的主要形式,在發展過程中產生出如同其他領域那樣的壟斷問題。從產業特點來看,平台經濟具有交叉網絡效應和跨界影響的槓桿效應,並且產業成熟的周期在不斷縮短,如果不加干預地放任其無序發展,'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局面將更加突出。
憑藉技術和資本的巨大優勢,一些平台企業的經營規模迅速擴張,業務領域快速擴大,形成了更強的用戶黏性,損害消費者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中小微企業的生存空間被大大壓縮。特別是一些巨型平台企業先通過引入資本進行大量補貼把同行競爭者趕出市場,在壟斷市場後再進行漲價。”
“而且,平台企業往往規模龐大,實力雄厚,關係國計民生,牽涉千家萬戶,一旦形成'大而不能倒'的情況就會醞釀系統性風險,並會將風險轉移至銀行。因此,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具有多方面的意義,當前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這也是近期美歐紛紛對巨型平台企業加大反壟斷力度的原因所在。
只有歐盟動真格?
從極富創新精神的初創企業,到逐漸淪為建立在數據、資本和技術優勢上,復刻“石油寡頭”的形象,亞馬遜、谷歌等超級數字平台正在經歷輿論與監管層面的新一輪挑戰。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美國國內經濟結構不平衡的深層次問題日益突出,各行業市場集中度不斷提高,產生了各個領域的大型企業特別是超級數字平台,這雖然帶來了整體經濟的發展,但這些巨頭因聚集大量財富、攫取超額報酬而頻遭質疑,而貧富差距拉大、製造業萎靡不振也成為製約美國發展的重要內在原因。面對貧富差距增大造成的巨大壓力,開啟數字市場反壟斷調查成為解決當前困境的重要突破口,這也正是美國近年來不斷加強數字平台反壟斷的國內背景。”
“而大型互聯網平台快速集聚的社會財富與普通民眾的收入停滯不前形成經濟上的衝突,還帶來了輿論引導、選舉偏好、政策規劃、限制言論自由等前所未有的政治影響力,這成為美國推動反壟斷執法的特殊原因,這也是各國近期加大數字平台領域反壟斷的主要原因。”
無論是橫向觀察還是縱向比較,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個法域近年來都普遍加強了反壟斷執法的力度,尤其集中在數字平台領域。針對美國和歐盟間在反壟斷行動實際落地上的差異,王先林分析指出,對超級數字平台反壟斷,美國之所以選擇了有所加強但總體上比較溫和的立場,從根本上來說還是美國基於國家利益的政策選擇。
“與歐盟相比,美國數字平台的反壟斷雖然呼聲很高,但真正落地的還很少,甚至給人以'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一方面,很多反壟斷案件的法律程序才剛剛開始,實際的結果還很難預料,有的在開始階段就遇到了波折,如FTC訴臉書案;另一方面,很多法案都還是在草案和討論階段,兩黨之間和兩黨內部也還存在不少爭議,最終何時出台以及具體內容仍然存在未知數。”
雖然美國近年來平台壟斷帶來的問題很多,但同時美國也是從這些數字平台中獲利最多的國家。王先林分析指出,數字平台巨頭是美國控制全球經濟、獲得數字霸權的重要工具,關係美國的重大戰略利益。這就決定了美國對本國數字平台反壟斷的戰略選擇,既要通過反壟斷抑制超級平台壟斷帶來的日益嚴重的經濟社會問題,又不能從根本上削弱了這些平台的實力從而影響美國的數字霸權。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目前美國反壟斷執法機構表現出比較激進的反壟斷傾向,但是美國反壟斷是司法主導的,而聯邦司法體系內終身任職的法官大多秉持自由市場觀念,堅持現有的反壟斷政策,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美國數字平台反壟斷的成效。實際上,基於實現本國利益的最大化,很多國家也都在數字平台反壟斷上採取這種嚴格監管他國數字平台巨頭而又支持鼓勵本國巨頭髮展的策略。”(21Te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