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4日,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兼競爭專員維斯塔格在社群媒體上表示,歐盟於當天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當前約143.7億元人民幣)罰款,原因是其在音樂串流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歐盟表示,蘋果非法阻止了應用程式開發者向用戶提供在蘋果應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資訊。
歐盟這項決定源自於瑞典音樂串流服務平台Spotify於2019年對蘋果公司提出的投訴,該投訴涉及蘋果對其應用程式商店徵收30%佣金等內容。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蘋果表示將對歐盟罰款提出上訴,稱歐盟監管機構未能提供任何可信的消費者利益受損的證據,且忽視了蓬勃發展的競爭市場。歐盟決定的最大受益者是Spotify,因為其在其網站上銷售訂閱服務時不需要向蘋果支付費用。
3月4日,蘋果在官網發布的聲明中稱,總部位於瑞典斯德哥爾摩的Spotify公司是這項決定的主要擁護者,同時也是最大受益方。Spotify擁有全球最大的音樂串流app,並在調查期間與歐盟委員會進行了至少65次會面。
Spotify 目前在歐洲音樂串流媒體市場上佔據了56%的份額,超過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兩倍以上,而從未就幫助其成為全球知名品牌所獲得的服務向Apple支付過任何費用。Spotify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App Store,以及Spotify用以建立、更新,並與全球Apple用戶分享其app的各種工具和技術。
從2015年起,Spotify與歐盟委員會展開合作,在幾乎毫無現實依據的情況下進行調查。他們聲稱數位音樂市場已經陷入停滯,Apple在限制競爭對手的發展。與他們的指控形成對比的是,Spotify本身就在持續發展,並在App Store的助推下,超越了全球所有其他的數位音樂服務商。
在接下來的八年裡,歐盟委員會和Spotify進行了超過65次會面,並三次試圖對Apple提出指控。每一次他們都縮小了指控的範圍,但每個理論都存在兩個共同點:
沒有證據顯示消費者利益受損:在幾何級數成長的數位音樂市場中,歐洲消費者擁有比以往更多的選擇。在短短八年裡,訂閱用戶人數從2500萬增長到了近1.6億,活躍用戶人數更超過3億,而Spotify正是這一增長的最大贏家。
沒有證據表明存在反競爭行為:調查持續八年,卻從未得出一個站得住腳的理論,能夠解釋Apple 如何在這個顯然十分繁榮的市場中阻撓了競爭。
歐盟委員會在其新規則——數位市場法案(DMA)生效前夕公佈了這項決定。Apple將在數天後開始遵守DMA,我們計劃變更本文中提到的遭到挑戰的規則。歐盟委員會的決定顯然無法得到現有競爭法的支持。委員會此舉是在DMA成為法律前強行實施此法案。
而現實是歐盟消費者擁有比以往更多的選擇。諷刺的是,今天公佈的決定以競爭之名,鞏固了一家成功歐洲企業在數位音樂市場的領跑者地位。
蘋果公司在聲明中表示,長期來看,App Store為開發者提供了更多價值。但絕大多數開發者(約86%)從未需要向Apple 支付費用。
目前,App Store的開發者僅需在兩種情況下向Apple 支付費用。即用戶向App Store購買付費app,或購買app內數位產品或服務(如訂閱或遊戲內的道具)時。
如果開發者在其app內出售實體商品,提供廣告,或免費分享app,則無需向Apple支付任何費用。同樣,如果開發者在網路上出售訂閱供用戶購買,用戶再透過裝置上的app使用訂閱服務,開發者也無需向Apple付費。音樂app開發者還可以告知用戶app以外的購買訊息,並提供連結引導用戶前往外部網站,建立並管理帳戶。(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