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360: 『 疏忽十二:未能將營運困難,誠實以告 』



如果是以夥伴的立場,你必須告知投資人,他所面臨的風險。也就是你面臨的營運困難。一個有經驗與成熟的創業家,他十分了解所面臨的營運困難。


這也是為什麼矽谷創投,喜歡投資“失敗至少兩次以上”的創業家或已有成功事例的創業家。對第一次創業的人,他很難知道現在與未來的營運困難。


所以投資人會幫創辦人找輔導老師,就像Google 創立後,找Eric Smith (Novell公司 CEO) 成為Google 的CEO 來協助創辦人Larry Page 和Sergey Bin管理公司,並找出賺錢的廣告商業模式。



台灣或東方,則不喜歡投資曾經失敗過的人。尤其是失敗多次的人。其實這是東西方文化差異。東方有一句俗語: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創業家之失敗,常與本性有關,例如:品德。所以不投資失敗的創業家也是有原因。


甚至因擔心有“習氣”的問題,不僱用離職的創業家。當然也擔心此創業家會不安於當員工,帶走技術、同事、客戶、自立門戶、或變成競爭者。


如果你能告訴投資者你的營運困難,在他們的眼中,也許那不叫困難,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幫你解決。然而有一核心,你一定要非常專注,那就是技術、產品、商業模式,是一種非你不可的東西,也就是他們投資你的原因之一。


像Theranos 公司,投資人可以提供大量的資金供 Elizabeth Holmes 開發她的驗血機。但開發機器的工作,就很難幫上忙了。記得也有例子,創業家說他目前找不到客戶,結果投資者願意介紹客戶給他。


也有例子,創業家説他遇上光學的問題,結果投資者介紹光學專家來幫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