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
許家印認罪,他和恆大還有多少欠債?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4月14日公佈了4月13日—14日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案一審開庭情況。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單位行賄,被告單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欺詐發行證券,被告人許家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職務侵佔、單位行賄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許家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在許家印被提起公審的同時,市場和債權人最關心的,仍然是恆大留下的龐大債務處置問題。恆大集團早已“資不抵債”,恆大物業在找接盤儘管早在2024年6月,中國恆大當時公佈的總債務規模已經達到令市場咋舌的近2.4兆元,但實際的債務和資產狀況,也在越來越多的內地法院、香港高院公佈的公告中,被一步步拼湊出來。2024年1月29日,恆大集團即被香港高管裁定清盤。之後的公告中提到,到2025年7月31日,清盤人已經收到的187份債權證明表中合計債券總額為3500億港元(約合450億美元)。相較之下,恆大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最後一份“單獨”經審計財務報表披露的債務負債額為275億美元。去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恆大在內地的核心營運主體恆大地產集團(深圳)的破產清算一案。至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中院公佈的民事裁定書中顯示,414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了511筆債權,合計約為2500億元。其中,經管理人審查確認了264家債權人的268筆債權,確認債權總額523億;有9筆為有財產擔保債權,合計為305億元。到去年恆大退市之前,上市公司可被變現的總額只有約20億港元(合計約2.55億美元),相較於龐大的債務規模,顯然是“杯水車薪”。在巔峰時期,恆大集團涉及的業務包括地產、物業、文旅、金融、汽車,形成龐大的“恆大帝國”。然而當需要資產變現時就會發現,地產、文旅等重資產難以具備現金流,在當前的行情下又極具變現難度。曾經設想成為另一個現金流類股的恆大汽車,業務持續“爛尾”,上市公司從2025年4月1日起就正式停牌。今年3月31日的港交所公告中,恆大汽車表示,目前尚未物色到合適的戰略投資者以提供集團非常需要的財務支援,集團還在將有限的財務資源用於公司的基本業務營運。目前尚有流動價值的,就是去年9月復牌的恆大物業。根據恆大物業今年3月公佈的年度財報,公司去年還有136.77億元的營收和10.09億元左右的淨利潤,總市值還有130億港元,是目前體系內少數的“現金奶牛”,因此恆大物業的股權處置和新接盤人,也是恆大債權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根據恆大物業今年3月11日的公告,清盤人目前仍在考慮今年1月收到的更新後的要約方案,並與相關投標人持續進行磋商。許家印家族和恆大高管仍在被“全球追債”當上市公司層面早已“資不抵債”,債權人面臨“血本無歸”的局面時,對許家印家族和恆大高管資產的追索也就成為必然選擇。在2024年1月恆大被香港高院裁定清盤之後,當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就簽發了全球禁令,對許家印在全球的77億美元財產進行凍結。事實上,從去年恆大被清盤以來,債權人就在全球範圍內追蹤許家印家族和恆大高管夏海鈞家族資產,以協助法院將其納入禁止令範圍,以用於在未來可以用於資產的強制執行。媒體根據公開資訊統計,許家印和丁玉梅夫婦在2009年—2022年恆大上市期間,獲得的紅利合計超過500億元。這些紅利通過海外架構,最終落入了兩人實際控制離案帳戶。在恆大的巔峰期,許家印家族和諸多商業大佬類似,通過建立海外信託帳戶、全球資產購置佈局等方式,以此將公司資產與家族財富分隔開。當恆大出現資金鏈問題之後,許家印和丁玉梅又試圖通過離婚”切割”、“技術性追討債務”起訴的方式,以試圖保全家族財富,規避對於恆大債務的連帶責任。在2019年恆大危機尚未全面爆發之際,許家印夫婦在美國設立了23億美元的家族信託,指定其兒子作為信託受益人,以試圖通過信託“防火牆”將家族財富延續。根據信託架構,長子許智建可以領取信託受益,無法動用本金;本金留給孫子輩。次子許滕鶴則並未在信託受益人名單中,而他也因為涉案恆大財富,自2023年便接受相關部門調查。在經過債權人持續追蹤和遞交材料之後,2025年9月,香港高院裁定授權清盤人接管許家印名下資產,並將這一離案信託持有資產一併納入接管範圍,以明確表示當信託人被用於規避債務人責任、欺詐債權人時,其“防火牆”作用將被法律擊穿。而對於丁玉梅的資產凍結和禁止令,則是根據證據材料一步步進行擴大的。香港高院在2024年7月首次對丁玉梅發出禁止令,允許清盤人在香港、英國、開曼群島和英屬維京群島四地採取法律行動以凍結其資產。到當年9月,執行範圍擴展至加拿大、新加坡、澤西島和直布羅陀四地,到2025年11月26日,香港高院裁定將丁玉梅在上述四地合計約2.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5.58億元)資產納入凍結。而恆大和許家印家族在內地、香港的剩餘資產,也在被持續的處置當中。許家印2010年在香港購入的山頂布力徑10號豪宅,在2024年5月以4.7億港元被拍出。就在今年4月14日,許家印在香港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375平方呎(約34.8平方米)的公寓,也以320萬港元價格被拍出。這間樓齡超過40年的香港“老破小”,是許家印1999年在香港挖得“第一桶金”之後買下的房子,也被他視為“發跡屋”,但如今“發跡屋”也用於抵債。另外,許家印侄子許火健在廣州天河的一處豪宅,也因為涉及恆大地產的債務,在今年1月以4400萬元被掛牌出售,最終以5016萬元的價格被拍出。相較於正在被陸續執行的許家印家族資產,前恆大集團總裁夏海鈞的資產藏匿行為則更為“惡劣”。就在今年1月2日,香港高院駁回了夏海鈞針對早前法院發出的針對他的全球瑪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的上訴許可申請,維持限制其轉移600億港元資產及處置位於香港柏傲山物業收益的禁令。也是在香港高院一系列的公告中,外界才得以獲悉,在2024年5月突然失去聯絡的夏海鈞,或與妻子一直藏身於美國加州。夏海鈞通過其妻子,實際控制在美國的三處房產和四輛汽車,並且還持有信託資產,並且表現出極度不願披露資產或試圖與資產劃清界限。隨著司法程序的層層推進,恆大這座曾經兆規模的商業帝國,正被一步步拆解為待償的債權,更多的細節或許也將浮出水面。 (觀察者網)
許家印認罪了!八項罪名,前無古人!
八項罪名,一聲認罪2026年4月14日,全網刷屏的只有一條消息:恆大許家印認罪了。4月13日至1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恆大集團、恆大地產集團及許家印案。這是許家印被採取強制措施約930天後,第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而他出現的方式,是作為被告人。起訴書把恆大的罪與罰一次性攤開,恆大集團被控六項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單位行賄。恆大地產集團被控欺詐發行證券。許家印個人,面對的是八項罪名,罪名比恆大集團還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職務侵佔、單位行賄。八項罪名,覆蓋了資金端、金融端、資本市場和公司治理四個層面。有人評論說這是「前無古人」——濤哥翻了翻中國企業家涉案的歷史,這種罪名密度和跨度,確實極為罕見。庭審中,許家印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擇期宣判。消息一出,評論區瞬間炸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大結局了”、“這世上什麼藥都有,唯獨買不到後悔藥”…是的,曾經的中國首富、恆大帝國的締造者,如今站在被告席上說出了"認罪"二字。從4000億港元市值的巔峰到2.44兆負債的深淵,許家印的人生劇本比任何一部商戰劇都更跌宕,也更令人唏噓。許家印,會被判無期嗎?這是庭審消息傳出後,網上討論最多的一個問題。八項罪名同時起訴,這個陣仗確實嚇人。尤其是集資詐騙罪,按照現行法律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欺詐發行證券罪最高15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15年;職務侵佔罪最高15年——數罪並罰之下,刑期怎麼算都是一個令人窒息的數字。有人問:會不會判死刑?濤哥AI了下,大機率不會。從法律層面看,許家印被控的這些罪名中,集資詐騙罪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已取消死刑),其他幾項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均為有期徒刑。因此,死刑的機率極低,但無期徒刑的可能性相當大。法律界普遍預判:考慮到恆大財富非法募集921億元、340億元未兌付、虛增收入5640億元、通過33家境外公司轉移約500億資產等情節惡劣程度,數罪並罰後大機率無期徒刑。濤哥想說的是,無論最終量刑如何,八項罪名同時起訴本身就是一個歷史性的定性。它把恆大的問題從“經營風險”正式推入了“違法犯罪”的範疇——這個定性比任何刑期都更有份量。千萬家庭,等來了說法評論區裡最讓人動容的,不是那些調侃和情緒,而是這樣的聲音——“我們單位就是恆大受害者,最後破產了”、“我們爛尾房還沒交付”。恆大2.44兆負債黑洞,吞噬的不是一個抽象的數字,而是無數真實的人生。大量套房子沒有交付,背後是眾多家庭安居夢碎。數萬投資人的理財血本無歸,很多是被公司捆綁購買的恆大員工和業主,養老錢、教育錢一夜歸零。上萬家供應商被拖欠工程款,建築商、材料商、施工隊——整條產業鏈被拖入深淵,有的小企業直接倒閉。所以有人評論說“把錢追回來才是最重要的”,濤哥深以為然。目前,恆大退薪行動仍在推進,前總裁夏海鈞需退還約1.6億元,前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需退還約731萬元。許家印境外77億美元資產已被凍結,23億美元家族信託面臨「擊穿」,前妻丁玉梅15.6億元境外資產已被查封。但說實話,相比2.44兆的窟窿,能追回來的只是九牛一毛。這場庭審的真正意義,不僅在於許家印個人的結局,而在於給千萬受害者一個交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集資參與人代表旁聽了庭審——這個安排本身就是一個訊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必究,才能彰顯正義。恆大結局,行業的鏡子許家印認罪,審的是一個人,照的是一個時代。過去二十年房地產高歌猛進,行業裡類似恆大的操作並不是孤例——通過理財產品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虛增收入粉飾報表騙取融資的,違規挪用資金的,向境外轉移資產的……恆大不過是把這些做到了最極端。八項罪名的起訴,實際上給所有還心存僥倖的企業家劃了一條清晰的紅線。別覺得法不責眾,別覺得"大到不能倒"就可以為所欲為。恆大就是前車之鑑,許家印就是活生生的案例。有人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回頭看,許家印1996年在廣州創立恆大,用不到三十年時間從一無所有做到中國首富,又從首富跌落到階下囚。這個輪迴裡,濃縮了中國房地產從狂飆突進到深度調整的整部歷史。濤哥一直有一個判斷:中國房地產行業要真正走出這輪調整,除了政策托舉、市場走穩以外,還有一個關鍵前提——必須把過去的帳算清楚。舊帳不清,新路難行。恆大是這輪行業調整中最大的一顆雷,也是懸了最久的一顆雷。當許家印案遲遲不落錘,市場信心就始終有一個缺口。購房者不踏實,投資者不敢碰,從業者心裡也沒底。現在庭審了、認罪了。與此同時,恆大地產深圳公司4月4日被裁定破產清算,超過30家子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恆大汽車也在逐步清算——恆大的企業生命正在被依法終結。從2021年爆雷到2026年庭審,五年時間,恆大的故事終於走向法律意義上的終局。有人說這是“大結局”。濤哥倒覺得,這不是結局,而是一個分水嶺。許家印的認罪,標誌著那個靠高槓桿、高周轉、高負債「三高」模式野蠻生長的舊時代正式落幕。而一個新的房地產時代,更規範、更透明、更尊重常識的時代,已經在路上。恆大已成往事。但它留下的教訓,值得每一個地產人銘記。 (金角財經)
剛剛,許家印認罪!被抓兩年半,恆大系一家退市一家停牌
被抓兩年半後,恆大創始人許家印當庭認罪。2026年4月13日至14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恆大系案件。被告單位包括恆大集團有限公司、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有許家印。恆大集團被指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單位行賄,恆大地產則被指欺詐發行證券。另外,許家印被指控的罪名包括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職務侵佔、單位行賄。從庭審處理程序看,案件已進入實質審理階段。法庭圍繞指控事實組織了法庭調查與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被告單位及許家印本人亦作最後陳述。許家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旁聽席上,包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集資參與人代表及被告人親屬在內的人員到庭旁聽。許家印1958年10月出生於河南太康,1996年在廣州創立恆大地產,此後借助高槓桿、高周轉模式,公司迅速擴張,躋身國內頭部房企陣營。轉折出現在2021年9月,恆大爆雷,流動性危機迅速發酵,成為房地產行業去槓桿周期中的標誌性事件。監管層面的動作隨後跟進。2023年9月28日晚,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稱,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此後,公司債務重組推進受阻,資本市場地位不保。2025年8月25日,中國恆大因連續停牌18個月未能復牌,被港交所強制退市,結束了其長達16年的上市歷程。從當前存續資產看,恆大系仍有部分平台維持運作。旗下物業類股——恆大物業(06666.HK)仍在港交所交易。截至4月14日午盤,恆大物業股價報1.19港元,尚未跌入“仙股”區間,顯示出一定的獨立經營韌性。相比之下,另一上市平台恆大汽車(00708.HK)自2025年4月1日起停牌,至今仍未復牌,前景不明。 (財通社)
許家印被駁回上訴,一切都結束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5年8月25日上午9時,中國恆大將從港交所正式摘牌,結束了其16年的上市歷程。回顧過往,恆大的命運起伏不禁令人唏噓。但退市並不意味著故事的終結,而是恆大全面償債的開始。與恆大巨額債務息息相關的,無疑是恆大的創始人——許家印。從被提起債務訴訟,到全球資產被凍結,再到個人資產被全面接管,許家印一直處於這場債務漩渦的中心。隨著其上訴被香港高院駁回,許家印也失去了對其全球巨額資產的控制權。這場巨額債務的償還,終於拉開了新的序幕。香港高院駁回許家印的上訴申請近日,據相關媒體消息,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了許家印及其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並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其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港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圖源:微博據瞭解,這起案件是關於“資產保全與接管程序”的。此前,恆大清盤人為了防止許家印轉移或者藏匿其個人資產,向法院申請任命接管人,接管許家印的個人資產。2025年9月16日,香港高院批准了這一申請,並委任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和黃詠詩為許家印全部資產及業務的共同及個別接管人兼管理人,並判令相關費用由許家印承擔。值得一提的是,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和黃詠詩還是中國恆大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正因為如此,2025年10月17日,許家印及許家印實控的XIN XIN(BVI)LIMITED提交兩項傳票,分別為上訴許可傳票,申請針對這一原判決的上訴許可;以及暫緩執行傳票,申請在上訴許可審理期間暫緩執行原命令,若上訴許可獲批,則暫緩至上訴最終審結或法院另行命令。具體來看,許家印的上訴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高等法院錯誤認定或誤用了任命臨時接管人的法律標準或門檻原則、條款範圍超越管轄權、以及不應任命恆大清盤人為臨時接管人。通俗來說就是,一方面,在許家印看來,法院僅憑“未披露資產”和“被拘留狀態”就推定其存在轉移資產的風險,屬於 “證據不足”,未披露不等於一定會轉移;另一方面,許家印認為,法院簽發的接管令中,某些條款賦予接管人的權力過大,超越了香港法院的正當管轄權範圍,其焦點主要在於對 “境外資產” 和 “境外法律實體” 的控制權。與此同時,許家印方還表示,法院任命的資產接管人同時又是恆大的清盤人,這相當於把調查權和執行權都給了同一個人,容易產生利益衝突。許家印給出的這些話術,看起來有理有據,但法院卻一一予以了駁回。一方面,法官認為,法律明確授權,在公司清盤這種緊急情況下,為了防止資產流失,法院完全有權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去接管相關個人的資產。另一方面,法官認為,考慮到許家印本人已被內地有關部門控制,且其複雜的資產狀況,存在資產流失的“真實風險”是顯而易見、合乎情理的推斷,任命接管人來保全資產是完全正當且必要的。至於任命恆大清盤人為許家印個人資產的接管人,是因為清盤人本身就是最瞭解恆大和許家印資產關聯情況的人,由其擔任接管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能最好地保護債權人利益。法律上也允許這樣做。總而言之,許家印上訴的本質是保住對自己個人資產的最後控制權,阻止法院指定的官方人員將其全面接管。但法院卻認為,在恆大這個巨大的債務黑洞面前,保護成千上萬債權人的利益,防止資產被轉移,遠比照顧許家印個人的資產控制權更重要。因此,許家印的所有抗辯理由都被認為是“不具備合理的可爭辯性”,於是上訴被幹脆利落地駁回了。許家印此次被駁回上訴,並不單單意味著其案件的失敗,更標誌著法律程序對他的全面收緊,其個人資產將徹底脫離控制,以服務於償還恆大巨額債務的核心目標。而這,也是是恆大清盤處理程序中的關鍵一步。許家印的資產被接管,不僅強化了清盤人的權力,還為後續核心訴訟(追討60億美元)的判決執行提前鎖定了還款來源,極大增加了債權人獲得償付的可能性。與此同時,許家印還面臨著被禁止抗辯的風險。2025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評估該訴訟費用為120萬港元,並要求許家印在2025年11月4日前支付,但許家印一直沒有履行這項職責。圖源:香港商報網對此,許家印一方表示,目前許家印被內地拘留,其對外溝通受限,只能作出一般指示。同時,其存於前律師事務所的2000萬港元保證金,也因現任律師無法提供許家印的直接授權證明而無法動用以支付訴訟費。然而,香港高院並未採納這一解釋,並指出,許家印自2024年10月起便持續聘用香港律師團隊,表明其一直有未公開的資金用於支付法律費用,同樣有能力支付這筆120萬港元的訴訟費。因此,法院提出,如果許家印沒有在2026年2月20日下午4時前支付120萬港元的訴訟費,那麼他將被禁止在本案合併訴訟進行抗辯。總的來看,如今法院已經算是給許家印下最後通牒了,而恆大的還債之路又向前進了一大步。恆大清盤人對許家印的“追討”之路如今的許家印,正身處多項核心訴訟的漩渦之中。除了資產接管案的上訴被駁回,他還必須直面恆大清盤人對其提起的那場關鍵“追債”訴訟。整件事的源頭要追溯到兩年前。2024年1月,香港法庭正式任命恆大的清盤人,以協助債權人儘可能追回資金。然而,隨著對恆大資產和債務狀況的調查逐漸深入,清盤人發現了一個嚴峻的現實:恆大現有的資產遠遠無法填補巨大的債務窟窿。在這樣的背景下,2024年3月22日,恆大清盤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將許家印等人列為被告,追討約60億美元的股息及酬金。清盤人認為,當時公司財報存在嚴重虛增收入、利潤等問題,在此基礎上的高額分紅和薪酬支付損害了公司和債權人的整體利益。而隨著案件審理的推進,被告名單進一步擴大。許家印的前妻丁玉梅被追加為第四被告,此外還包括由許家印和丁玉梅控制的三家公司。至此,該訴訟的被告增至七名。恆大在這起訴訟中明確提出,要求這七名被告返還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各財政年度內,因財務報表誤報而所支付的股息及酬金。為了確保未來可能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清盤人向法院申請針對許家印等人的全球資產凍結令,禁止他們處置價值約77億美元(約600億港元)的資產。2024年6月24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這一申請,這成為了香港司法史上金額最高的資產凍結令之一。作為資產凍結令的重要組成部分,法院後續進一步命令許家印等被告,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全面且詳細地披露其全球資產細節,涵蓋銀行帳戶、房產、股份等各個方面。然而,許家印並未按照法庭的要求履行這一資產披露義務。這也是為何,清盤人向法院提出申請任命許家印個人資產的接管人。除了許家印本人的上訴被駁回,其他相關被告的法律挑戰也相繼受阻。相關資訊顯示,2025年1月2日,香港上訴法庭駁回了恆大集團前總裁夏海鈞針對全球資產凍結令的上訴許可申請。法院維持了限制其轉移600億港元資產及處置相關物業收益的禁令,並且禁止其以“口頭聆訊”方式重提復議。圖源:微博緊接著,在2025年3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又駁回了許家印前妻丁玉梅提出的兩項申請。據瞭解,丁玉梅曾要求進行閉門聆訊以保護隱私,並申請修訂資產凍結令以明確其可自由動用的資產範圍。她提出了包括豁免特定銀行帳戶資產、不回答清盤人部分問題、不公開其英國物業帳目等在內的一系列具體要求,並以保護家人生活與安全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但這些請求都沒有獲得法院支援。圖源:微博目前,相關案件依舊在持續推進中,而恆大的債務規模也愈發清晰。截至2025年7月31日,清盤人已收到約3500億港元債權申報,而清盤人已接管公司資產總值約270億港元,但截至目前,變現總額僅約20億港元,其中約8170萬港元來自中國恆大直接持有的資產,其餘約19億港元來自附屬公司。這昭示著,圍繞恆大債務的清算與追索之路,依然漫長。 (大佬說)
許家印上訴申請被駁回,香港高院下達最後通牒:支付120萬港元訴訟費!許家印一方辯解:其被內地有關部門拘留,僅能作出一般性指示
2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香港高等法院方面獲悉,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了許家印及其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並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其在2月20日前支付約120萬港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許家印上訴許可被駁回高院認為無合理可爭辯理由據悉,2025年9月16日,法院作出原判決,委任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和黃詠詩為許家印全部資產及業務的共同及個別接管人兼管理人,並判令相關費用由許家印承擔。然而,2025年10月17日,許家印及許家印實控的XIN XIN(BVI)LIMITED提交兩項傳票,分別為上訴許可傳票,申請針對這一原判決的上訴許可;以及暫緩執行傳票,申請在上訴許可審理期間暫緩執行原命令,若上訴許可獲批,則暫緩至上訴最終審結或法院另行命令。許家印一方提出了三項主要上訴理據,包括高等法院錯誤認定或誤用了任命臨時接管人的法律標準或門檻原則、條款範圍超越管轄權、以及不應任命恆大清盤人(即許家印的“訴訟對手”)為臨時接管人。對此,法官逐一駁回,認為相關理據均不具合理的可爭辯性。鑑於上訴許可申請不成立,高等法院駁回了上訴許可傳票及暫緩執行傳票,同時作出暫准費用命令,判令許家印及XIN XIN(BVI)LIMITED承擔原告恆大集團就上訴許可傳票及暫緩執行傳票所產生的費用。許家印,圖片來源:視覺中國高院下達最後通牒逾期未付將被禁止抗辯據瞭解,香港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16日作出判決,對許家印作出接管人命令,並判令其支付恆大集團就接管令申請產生的訴訟費用。2025年10月21日,高等法院評估該訴訟費用為120萬港元,並要求許家印在2025年11月4日前支付,但許家印一直未付。對此,許家印一方辯解稱,許家印目前被內地有關部門拘留,與許家印的所有溝通均受到嚴格審查,其僅能作出一般性指示。此外,許家印一方還辯解稱,許家印有2000萬港元律師費保證金存放於前律師事務所Baker&McKenzie,其現律師事務所JC LLP曾試圖確認該2000萬港元律師費保證金是否仍在Baker&McKenzie,以便採取措施提取該筆款項,然而,由於JC LLP無法提供“許家印先生的直接證據,證明其已指示JC LLP向Baker&McKenzie作出相關查詢”,Baker&McKenzie至今仍未作出任何確認。判詞提到,綜合上述解釋,許家印聲稱擬動用該2000萬港元預付費用支付經評估訴訟費用,但因上述原因未能實現,進而導致未遵守費用命令。但香港高等法院不接受許家印一方的辯解。法官指出,許家印自2024年10月8日起已聘請JC LLP在本訴訟中代表他,自那時起他還持續聘請了香港律師及資深大律師團隊處理本案。因此,無論該2000萬港元保證金是否存在,根據客觀事實可推斷,許家印一直使用未披露的資金支付其法律費用。“既然許家印能夠使用未披露的資金支付其自身的法律團隊費用,那他就沒有理由不能使用同一筆資金支付已評定的訴訟費。”高等法院的判詞中提到。法院最終判令,許家印需在2026年2月20日下午4時前支付120萬港元的訴訟費,否則他將被禁止在本案合併訴訟進行抗辯。 (每日經濟新聞)
最後的瘋狂:許家印被抓捕的全部過程
2021年秋天的恆大早已搖搖欲墜。在內部會議上,許家印拍著桌子喊出“保交樓”三個字——這個口號穩住了地方政府、銀行和供應商,所有人都以為恆大還有救。然而就在他振臂高呼的同一時期,許家印家族通過離岸信託向境外轉移了超過23億美元的資產。他前妻丁玉梅在加拿大、新加坡、瑞士的銀行帳戶裡,存放的並非救命錢,而是準備轉移的巨額財富。更具諷刺意味的是,2021年9月1日,許家印還拉著恆大8名副總裁一起簽署保交樓軍令狀,號召全體員工“拿出最大決心、最大力度”推進工程建設。沒過多久,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就擊碎了這份虛假的希望。調查顯示,恆大2019年虛增收入2139億元,佔當年營收的50.14%;2020年虛增3501億元,佔比高達78.54%。兩年虛增總額達5640億元。憑藉這些虛假資料,恆大發行了208億元公司債,涉嫌欺詐發行。許家印作為主謀被罰款4700萬元,並被終身禁止進入證券市場。其實早在喊出“保交樓”之前,許家印就已經在鋪設後路。2021年恆大危機剛冒頭,他就與丁玉梅辦理離婚,將估值45億港元的倫敦頂級豪宅、私人飛機及瑞士銀行帳戶等資產轉移至丁玉梅名下,試圖通過離婚規避債務。然而法院調查揭示了真相:離婚前後的資金流水、通訊記錄均無法證明感情破裂。這場離婚被認定為純粹為了逃避債務,直接判為無效。2025年7月,倫敦法院凍結了丁玉梅名下價值600億港元的資產。11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進一步裁定,將她位於加拿大、直布羅陀、澤西島和新加坡約2.2億美元(15.6億元) 的資產全部納入凍結範圍。法院披露的細節令人震驚:加拿大皇家銀行帳戶存有1億加元,新加坡嘉盛萊寶銀行帳戶有7100萬美元,直布羅陀瑞士銀行帳戶資產達5760萬美元。2023年9月28日,許家印接到開會通知。剛走進大樓,督導組就將他的秘書和保鏢攔在外面。當他即將踏入會議室時,經濟犯罪偵查小組已在等候。被攔下的許家印仍高喊:“我是來開保交樓會議的,你們想幹什麼?”並試圖掙脫。最驚險的一幕發生在宣讀逮捕令時:許家印突然掙脫束縛,向五六米外的督導組領導猛撲過去,被迅速撲倒制服。他是恆大管理層中唯一反抗被戴上手銬的人,因此被捕後的監管也最為嚴格。2025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盤人全面接管其個人全部資產,發出全球資產禁令,凍結財富達77億美元。12月初,香港法院進一步凍結許家印和丁玉梅名下至少15億元的海外資產。他的海外資產版圖令人咋舌:33家公司、7個銀行帳戶,包括倫敦頂級豪宅、紐約高檔寫字樓、兩艘豪華遊艇、兩架私人飛機,以及掛著粵A98888牌照的勞斯萊斯,總估值約550億元。截至2025年12月,許家印被羈押在深圳特別拘留所。最初在北京被監視居住,後為便於與恆大高層溝通而轉移至深圳。在拘留所內,許家印“身體情況良好”,享受醫療照顧和正常飲食待遇。他仍可與外界通訊,甚至簽署公司檔案,曾寫信督促高層推進理財產品投資者兌付工作。2024年3月,最高檢指導對“恆大系”42人審查起訴。2025年3月8日,最高檢進一步披露,許家印等42人因涉嫌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罪名已被移送起訴。法律界普遍認為,許家印被判死刑機率極低。因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最高15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10年),數罪並罰大機率判處無期徒刑。隨著中國恆大在港交所摘牌退市,這起事件背後是無數焦灼的購房者與供應商。這不僅是資本遊戲的清算,更是“防火牆”操作的終結。從車間工人到中國首富,再到階下囚,許家印的人生軌跡堪稱一部鮮活的警示錄。 (走向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