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新經濟將催生新型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猶如在數字高速路旁建構起一座“數字城市”。這一新型經濟體系更為複雜,需借助不同類型Token作為經濟活動的價值標識,主要包括功能型代幣、權益型代幣和非同質化代幣(NFT),分別對應使用權、股權和數位資產憑證,即所謂的“三代幣模型”。 HashKey Group肖風博士在2023香港Web3嘉年華上發表了《Web3應用的三代幣模式》閉幕演講,指出Web3的應用必然存在多方需求,Web3應用層面的代幣模型和基礎協議的代幣模型是不同的,基礎協議是單代幣模型,全球應該統一,應用層面則應是三代幣模型,應用場景各有特色。肖風博士提出的這一模型並非全新概念,而是對當前市場中代幣經濟實踐的系統歸納。圖源:肖風博士 2023 香港 Web3 嘉年華閉幕演講一、SEC對AXS的證券定性:為三代幣模型提供法律標尺圖源:鏈游代表項目Axie Infinity自2020年鏈游代表項Axie Infinity採用“雙代幣+NFT”結構以來,三代幣模型逐漸成為GameFi領域的標準配置。尤其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訴Coinbase一案中,SEC明確將Axie推出的治理代幣AXS認定為權益型代幣,無論該認定是否完全精準,這一監管動作為三代幣模型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界定。SEC判定AXS構成投資合同,屬於“證券”,其邏輯基於以下四點:(1)資金投入:Axie Infinity的開發公司Sky Mavis通過私募和公募銷售AXS;(2)共同事業:投資者共同參與尚未開發完成的項目建設;(3)收益預期:公司通過公開宣傳使投資者相信AXS具備增值潛力;(4)依賴他人努力:Sky Mavis擁有近40人的全職團隊並持有21%的AXS,明確承擔項目的開發與維護職責。圖源:web3小律二、代幣的價值圖源:web3小律從Web3投資價值捕獲的視角理解代幣分類,有助於把握三代幣模型的實質。代幣本質是價值載體,Web3投資的關鍵在於識別價值實現的路徑。股權類項目的估值側重於公司未來產生現金流的能力,因為股東享有利潤分配權。在Axie Infinity的案例中,由於項目處於早期,投資者寄望於其開發完成後的價值,類似早期股權投資,因此AXS的公開發行被認定為證券。相比之下,代幣類項目的估值可能不適用傳統現金流模型,而更關注去中心化後的網路效應、代幣需求、實際效用及流動性等因素。因此,代幣經濟設計在融資過程中至關重要。以下從價值捕獲角度,分別剖析權益型代幣與功能型代幣的核心價值。NFT作為底層資產的數字對應,其價值取決於其錨定資產。1.權益型代幣:生息權益權益型代幣涵蓋“權”與“益”兩個維度。其中的“益”,可理解為享有Web3應用未來現金流的權利,體現為預期收益的價值。由於該屬性與生息股票、債券等證券類似,其公開發行(STO)受到證券監管機構的嚴格管制。2018年11月,美國SEC發佈《數位資產證券發行與交易聲明》,明確部分虛擬資產屬於證券,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按《證券法》進行發行註冊。鑑於STO程序複雜、合規成本高,並不適合多數早期項目。因此,許多項目將權益型代幣中的收益權進行剝離,避免直接設計為生息分紅代幣,以規避證券監管。相應的變通方式包括通過流動性挖礦(Yield Farming)、質押(Staking)及VE投票託管(veToken模型)等間接獲取收益。圖源:coinmarketcap例如,Synthetix的質押者除獲得SNX代幣外,還可每周獲取sUSD獎勵;SushiSwap利用協議現金流回購SUSHI以獎勵質押使用者;MakerDAO則通過收入回購併銷毀MKR。儘管這些DeFi協議將其代幣稱為功能型治理代幣,但因存在“獲利預期”,實際上仍可能屬於權益型代幣範疇。儘管目前DeFi項目尚未普遍受到監管執法,但仍存在被SEC認定為證券的風險,具體認定還需考慮去中心化程度等因素。嚴格來說,權益型代幣要麼遵循STO合規程序,要麼被SEC認定為證券,兩者均伴隨較高合規成本與監管約束,並不適用於大多數早期項目。2.功能型代幣:投票治理+實際效用功能型代幣主要包括投票治理與實際效用兩類。為規避權益型代幣的監管,多數項目將治理權單獨剝離為功能型代幣,並與其它效用型代幣共同構成“雙代幣模型”。此類設計不僅有助於規避證券認定,還能防止因功能型代幣無限增發而對治理代幣(總量固定)造成稀釋,從而維持治理結構的穩定性。功能型代幣的其他用途包括資產升級、服務購買與消費等,例如StepN中的GST(功能代幣)和GMT(治理代幣)。圖源:web3小律自2020年6月Compound通過流動性挖礦發放COMP代幣並開啟“DeFi之夏”以來,治理代幣已成為DeFi協議的標準配置。例如Uniswap的UNI和Compound的COMP並不從協議商業活動中直接捕獲價值,但持有者可通過代幣參與治理,共同決策協議發展的重要事項。圖源:coinmarketcap有人質疑純治理代幣缺乏實際價值,然而,對協議發展方向擁有話語權本身即構成一種重要價值。這類代幣未來很可能用於對協議經濟權利的行使進行投票,例如決定是否收取業務費用、如何分配來自流動性提供者的收益等關鍵議題。從價值積累的角度看,功能型代幣的價值更多體現在項目成熟並實現去中心化之後所帶來的網路效應:包括網路的規模優勢、市場對代幣的需求程度、代幣的實際功能效用以及其在市場上的流動性狀況。 (貝拉德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