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明確中央財政將在今年第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兆元,增發國債全部透過轉移支付安排給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災後復原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
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也表決通過了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包括一般債務限額及專案債務限額),授權期限為決定公佈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今年以來,中國經濟穩定且持續恢復,但需求不足的問題始終存在。10月底的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增發萬億國債、提前下達2024年部分地方新增債務限額,「無疑將進一步提振相關需求,推動我國第四季度經濟和明年第一季經濟向好。」
中央財政增發國債,但具體資金使用全部都在地方,這有助於緩解地方財政收支壓力,進一步優化了財政支出結構,也進一步優化了債務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