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部門發文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明確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可達40年,金額不得超過擬購買住房的評估價值。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或按月還本付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還本付息。
針對新政提出個人住房貸款期限延長至最長40年,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調查瞭解銀行執行落地最新情況。建設銀行北京地區一位房貸工作人員透露,具體層面如何執行,有待銀行方面進一步通知明確。“目前(最長期限)肯定是按照40年,但是具體怎麼做,還沒有確定。”
“工行可以諮詢相關問題了。”工商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但記者進一步瞭解發現,目前還停留於“可以諮詢”層面。“您再等等,估計應該很快。”一位工商銀行北京地區房貸工作人員表示。
不過也有媒體報導,一些銀行新申請的房貸已經可以選擇40年期限。甚至部分銀行稱,存量房貸也可以申請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