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邊境調節機制
歐盟“碳雙標”,又當又立
1月1日起,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又稱“碳關稅”)正式實施,歐盟近日密集發佈CBAM相關立法提案與實施細則,包括設定碳排放強度預設值、計畫擴大產品覆蓋範圍等內容。在全球氣候治理呼聲日益高漲的當下,歐盟這套“引領綠色轉型”的先鋒姿態,真是令人感動得熱淚盈眶——只不過,擦亮眼睛細看,那高舉的環保大旗下,算盤珠子崩得都快濺到人臉上了。碳排放強度預設值的設定,堪稱歐盟“碳雙標”的點睛之筆。該機制設計充滿了倒逼與懲罰色彩:如果出口企業無法提供經第三方核查的實際排放資料,就必須使用歐盟設定的高預設值計稅。而且,使用預設值計稅還會被疊加懲罰性溢價——2026年加價10%,2027年加價20%,2028年及以後加價30%。按照CBAM的“公平”規則,歐盟貼心地為像中國這樣的開發中國家準備了“VIP專屬套餐”:基礎預設值定得格外“進取”,未來三年還要“節節高昇”,全然不顧對方在綠色賽道上跑出了多少實績。值得一提的是,歐盟2025年底表決通過的CBAM最終版預設值檔案長達1688頁,其中中國相關產品的直接排放預設值較此前洩露的版本有大幅提高。這種調整併非基於科學資料的更新,而更多是迫於歐盟內部產業界的壓力——他們認為早前的預設值定得過低,強烈要求加碼。其結果是,歐盟自家鋼鐵業的碳排放基準線寬鬆得像是度假村,而給中國同類產品扣上的預設值帽子,卻硬生生比實際頭圍大了三成以上——歐盟精妙的“雙修”藝術,在這個對比下熠熠生輝。更耐人玩味的是間接排放的核算:對於出口歐盟的化肥和水泥產品,其所消耗的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也需要被徵稅。歐盟為中國電力設定的排放因子為0.605噸二氧化碳當量/兆瓦時,高於中國生態環境部官方公佈的0.5366。這細微的差值,在全球貿易的龐大基數下,將轉化為巨額的成本負擔。這那裡是避免“碳洩漏”,分明是要對開發中國家實施“碳圍堵”。所以我們看到,歐盟一邊對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點頭稱是,一邊又急不可待地把貿易夥伴分成三六九等,用環保“顏料”刷出一道嶄新的貿易“高牆”。更絕的是,歐盟還能面不改色地繞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裡“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彷彿歐洲自工業革命以來燒掉的煤炭、排出的廢氣,都能隨著時間自動清零,如今大家正好一起“白手起家”,為歐盟的綠色理想負重前行,這邏輯,實在是高。如果說碳排放強度預設值是歐盟對外的“嚴格關愛”,那麼CBAM的擴圍計畫,則徹底暴露了其“掛羊頭賣狗肉”的終極浪漫。從2028年起,機械裝備、汽車零件、家用電器等約180種下游產品將被納入碳關稅的“溫暖懷抱”。巧了不是?這些正是某些製造業大國出口清單上的明星產品。這樣一來,進口商不僅要為“隱含碳”額外買單,還得先精通歐盟那套複雜精緻的碳核算哲學。按歐盟要求,不僅要對進口產品進行嚴格的全生命周期核算,覆蓋直接排放、外購電力間接排放,甚至要追蹤上游原材料的隱含碳。這與許多開發中國家現行的、主要聚焦於直接排放的碳核算體系存在顯著差異。企業為滿足出口要求,常常需要為同一生產流程準備多套資料範本,反覆接受不同標準的核查,消耗巨大的管理精力與資金成本。中小企業光是聽聽估計就想直接“躺平”。事實上,歐盟這番以“綠色”為名的市場准入精修,早已超越了單純的氣候關切,昇華成了捍衛本土產業競爭力的單邊主義行為藝術。為了確保“一個都跑不了”,歐盟還將監管的觸角伸向了地理的灰色地帶。2025年10月,歐盟正式通過規則,首次將CBAM的適用範圍延伸至成員國專屬經濟區(EEZ)或大陸架。這意味著,所有運往歐盟近海海上風電項目、油氣平台的鋼材、裝置,即使不進入歐盟海關領土,也同樣需要履行CBAM義務。全球貿易的壁壘,從此在蔚藍的大海上也突兀而起,真是讓人忍不住要為歐盟這份“匠心獨運”的保護主義情懷鼓掌。然而,正當歐盟對外揮舞著“碳大棒”虎虎生風時,自家後院的“綠色旗幟”卻悄然降了半桿——轟轟烈烈的2035年燃油新車禁令,近日被溫柔地修改為“減排90%”即可。回想2023年通過該禁令時,歐盟那番“引領全球交通去碳化”的豪言壯語多麼振奮人心!奈何理想豐滿、現實骨感:電動車賣不動、充電樁建得慢、產業鏈跟不上、工作崗位在流失……於是,這政策就被“靈活調整”了。根據2025年12月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汽車行業一攬子計畫”,2035年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符合特定標準的低碳燃料內燃機汽車等,仍可繼續在歐盟市場銷售。對於小型貨車,2030年的減排目標更是由原定的50%下調至40%。這樣一來,插電混動乃至某些內燃機車型,又能看到2035年後的曙光:德國總理梅爾茨和各大車企紛紛表示“喜聞樂見”;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對此表示歡迎,認為更符合產業現狀;大眾汽車也認為新方案“在經濟上是合理的”。這“對外重拳出擊,對內溫柔鬆綁”的和諧畫面,生動詮釋了什麼叫“嚴於律人,寬以待己”。歐盟所謂的“氣候正義”,在產業現實和選票壓力面前,果然展現出了驚人的“可塑性”。歸根結底,歐盟這套“碳關稅”搭配“禁燃令鬆綁”的組合拳,打得是環環相扣、煞費苦心。一來,是為競爭力下滑的本土產業穿上“綠色防護甲”,用合規成本砌起一道“高牆”。二來,是搶佔全球規則制定權,讓後來者永遠在追趕由自己書寫的標準。三來,更是安撫內部政治與利益集團的聰明妥協。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在解釋這一調整時表示,此舉是確保歐洲汽車工業“連接遺產與未來”的關鍵舉措,並強調要為汽車行業提供“簡明、清晰、支援性和可預測的規則”。而對於外國出口商而言,如今他們面臨的CBAM規則卻朝著越來越複雜、越來越不可預測的方向發展。縱觀歐盟的表演,其自相矛盾早已自成體系:一邊強調“碳成本內部化”,要求進口產品承擔與本土產品相當的碳成本,另一邊卻對本土企業的減排義務網開一面;一邊無視自身歷史排放責任,一邊將碳標準強加於開發中國家;一邊呼籲國際社會加強氣候合作,一邊卻推行單邊主義貿易措施。這種雙重標準帶來的危害顯而易見:它造成氣候與貿易治理規則的衝突,抬升了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行動成本,讓許多國家被迫在發展權與減排義務間艱難抉擇。更危險的是,這種“綠色保護主義”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導致各國競相效仿,最終讓全球氣候治理陷入碎片化困境。歐盟若真想把“綠色故事”講到結尾,就得先學會把標準用在自己身上,再談“引領全球”。否則,布魯塞爾這群精英們的“碳雙標”戲碼再怎麼精修,也只能收穫一句觀眾評語——“又當又立,好走不送。” (有理兒有面)
歐盟碳關稅,會成為壓倒中國製造的最後一根稻草嗎?
歐盟在2023年4月25日正式通過了“碳邊境調節機制”法案,作為全球首個引入“碳關稅”概念的法規,其實施一年以來,對全球貿易架構、環境保護策略以及各國企業的營運策略產生了顯著的長期影響。同時,這一機制也在貿易壁壘、資料安全、碳排放標準設定以及碳市場地位等方面給中國企業帶來了日益嚴峻的挑戰。 “碳邊境調節機制”是歐盟為實現其2050年碳中和目標而推出的一項氣候政策工具。它要求所有進口到歐盟或從歐盟出口的高碳含量產品,必須按照其碳排放量繳納相應稅費,或提供相應的碳排放配額作為補償。 從2023年10月1日起,歐盟已經開始實施該機制的第一階段,強制要求六個主要碳密集型工業部門的出口商必須詳細收集並報告其產品的碳排放資料,否則將無法繼續在歐洲市場銷售其產品。此外,歐盟還計畫在未來幾年內逐步擴大這一機制的覆蓋範圍,目標是在2030年前將所有受到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監管的產品類別納入“碳邊境調節機制”的管理之下。 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一機制不僅促進了低碳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還推動了全球貿易向更加綠色、低碳的方向發展。繼歐盟之後,英國也宣佈將從2027年起實施類似的碳邊境調節機制,並初步計畫將其應用於鋁、水泥、陶瓷、化肥、玻璃、氫氣和鋼鐵等多個高碳產業。與此同時,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也在考慮引入類似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