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欺詐案
匯豐4億美元損失提醒投資者:私募信貸真的安全嗎?
私募信貸不應被放在“安全資產”的位置。一個產品如果只有在市場平穩、贖回正常、違約很低的時候才像安全資產,那它本來就不是安全資產。 據《金融時報》報導,匯豐銀行雖然沒有直接貸款給倒閉的英國抵押貸款機構 Market Financial Solutions,卻仍然在季度業績中披露了約4億美元“欺詐相關”損失。問題出在融資鏈條上:匯豐向 Apollo 旗下 Atlas SP 提供後端槓桿融資,Atlas 再通過特殊目的載體(SPV)向 MFS 放款。報導還提到,在相關 SPV 中,匯豐為貸款價值的80%提供資金,而業內更常見的比例約為60%至70%。表面上看,這是一家英國貸款公司的個案;但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風險傳導路徑:借款人、私募信貸機構、SPV、銀行融資和回收安排層層疊加,最後讓一家並非直接貸款人的銀行承受損失。 這正是私募信貸被當作“安全債券替代品”時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風險不一定停留在一張貸款合同裡,也不一定只由最終借款人和直接出借人承擔。它可能沿著基金、SPV、回購融資和後端槓桿往外傳導。投資者看到的是平滑淨值和穩定配息,底層卻可能是一套複雜的信用傳導鏈條。 2008年金融危機後,以 Basel III 為核心的一系列銀行資本、槓桿率和流動性規則提高了銀行持有風險資產的成本。部分中型企業貸款和槓桿貸款,對銀行來說不再像過去那樣划算,私募信貸基金因此填補了這塊融資空白。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在2026年5月發佈報告估算,全球私募信貸規模在2024年底約為1.5兆至2兆美元,並指出這個市場仍沒有經歷過當前規模、結構和行業集中度下的長期經濟下行測試。報告還指出,銀行對私募信貸基金的直接授信約為2200億美元;按商業資料估算,實際規模可能超過這一數字的兩倍。這說明,銀行並沒有真正離開這條風險鏈。過去,銀行直接把錢借給企業;現在,私募信貸基金往往站在前台放款,而銀行則通過基金信貸額度、SPV融資、後端槓桿或其他融資安排,繼續為這套結構提供資金。與此同時,私募信貸產品又通過基金公司、私人銀行、財富管理平台和保險資金等管道,進入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組合。風險因此不再只停留在某一個信貸基金裡。借款人一旦出問題,壓力可能沿著基金、SPV、銀行融資、保險資金、私人銀行產品和半流動基金層層傳導。
摩根大通同意支付3.3億美元和解1MDB金融欺詐案
2025年8月22日,摩根大通(JPMorgan)同意支付 3.3 億美元以和解馬來西亞政府的指控。圖片來源: David Dee Delgado四年前,馬來西亞曾起訴摩根大通的瑞士子公司,指控其協助促成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1MDB(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向一家欺詐性合資企業支付8億美元。馬來西亞政府在2021年對摩根大通提起訴訟索賠約8億美元。去年,瑞士法院對涉嫌幫助馬來西亞金融家劉特佐 (Jho Low) 竊取並洗錢 18 億美元的兩名嫌疑人判處入獄。他們建立了一家名為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的虛假石油勘探公司,並與IMDB成立合資企業1MDB PetroSaudi,通過十幾個銀行帳戶的數百筆交易,精心策劃隱藏 1MDB 的資金。這是本世紀最大的金融犯罪之一。在《華爾街日報》(WSJ) 2015年報導1MDB數十億美元失蹤之前,該計畫多年來一直未被發現。1MDB醜聞可追溯至2009年,當時劉特佐及其同夥涉嫌策劃挪用該基金逾45億美元。據悉,通過瑞士摩根大通進行的交易與沙烏地阿拉伯政府支援的石油交易有關。圖片來源:WSJ摩根大通此前表示,馬來西亞起訴其瑞士分行,指控其在 2009 年和 2010 年分別處理了 3 億美元和 5 億美元的交易。該行稱,1MDB將這些款項存入了 1MDB PetroSaudi 的帳戶。馬來西亞政府指控銀行提供了不誠實協助(dishonest assistance),這是法律術語,指的是幫助他人違反受托責任(fiduciary duty)。摩根大通和馬來西亞在2025年8月22日發表一份聯合聲明,稱他們已經解決了所有 1MDB 問題,“和解協議解決了所有現有和潛在的索賠,並約束雙方免受與 1MDB 相關的任何未來索賠或訴訟。” 為此,摩根大通同意將3.3億美元和解金存入馬來西亞資產追回信託帳戶(Malaysian asset-recovery trust)。與此同時,瑞士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將結束對摩根大通的刑事調查,並對該行處以300萬瑞士法郎(約合370萬美元)的罰款。該辦公室表示,摩根大通在2014年和2015年的交易中,“未能採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有效防範洗錢活動。摩根大通表示,目前已改進了控制措施。2020年,高盛和馬來西亞達成和解。圖片來源:RICHARD DREW/ASSOCIATED PRESS關於1MDB的案件,全球多家知名金融機構捲入醜聞。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 GS)。在過去幾年,高盛已在多個國家支付超過50億美元的罰款,相當於該機構一年利潤的約三分之二。2020年10月,高盛同意支付28億美元,與美國和解1MDB指控,以結束相關賄賂調查。該調查從東南亞延伸至好萊塢,使得這家頂級華爾街公司多年來試圖擺脫該醜聞影響。此次和解為高盛百年歷史上最大的污點之一畫上句號。2020年7月,高盛同意向馬來西亞政府支付25億美元現金,並確保至少14億美元資產被全部追回,以了結在該國的一項平行調查(涉嫌三筆債券交易有關的索賠)。1MDB在2012年和2013年通過三筆由高盛經辦的債券發售交易籌集了65億美元,其中超過45億美元流向了由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的腐敗官員控制、帶有欺騙色彩的空殼公司。馬來西亞對高盛17名現任和前任高盛高管提起了刑事指控。高盛將1MDB醜聞歸咎於受到刑事指控的兩名資深銀行家Timothy Leissner和Roger Ng。當該醜聞在2015年曝出時,高盛曾為自己辯護,稱這些交易經過了內部委員會的審查,該行因承擔的風險而獲得適當的報酬。檢方承認,這兩名銀行家曾試圖向上級隱瞞他們被指控的最嚴重的不當行為。另外,高盛從1MDB賺取的佣金遠遠高於行業佣金水平,這是一個風險警示訊號,表明事有蹊蹺。高盛當時非常渴望獲得這些交易:2012年一筆1MDB債券交易獲得了一項高盛最負盛名的內部獎項,因“創造性精神和創業思維”受到嘉獎。檢方表示,近7億美元最終進入了馬來西亞時任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的銀行帳戶,納吉布後來因在這起醜聞中扮演的角色而被判濫用職權罪。劉特佐將其餘資金花在了購置紐約和倫敦的豪華公寓、藝術品和巨型遊艇上,還在拉斯維加斯舉辦大型派對,並為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提供了資金。目前,被指控的主謀劉特佐仍逍遙法外。 (道瓊斯風險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