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全球關稅違法

裁決認定總統在缺乏明確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徵收關稅,越權行事;川普稱他對某些大法官“感到羞恥”。

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的全球關稅措施違法,美國最高法院周五作出裁決,此舉是對白宮一項標誌性舉措的嚴厲否定。

這項以6比3作出的裁決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執筆,剝奪了川普一直積極動用的一種外交工具。他曾借此重塑美國的貿易協議,並從進口外國商品的企業手中徵收了數百億美元。

裁決並未回應政府是否必須退還此前已徵收的關稅收入。法院在這一問題上的沉默引發新的爭奪,各家公司試圖主張自身權利;與此同時,態度強硬的川普警告稱,他無意後撤,並將依據其他法律授權,重新徵收新的全球10%關稅。

“我們會繼續推進,”川普說,“我們還能收進更多錢。”

這是最高法院首次明確推翻川普第二任期的一項政策。在其他領域,法院保守派多數派迄今給予川普較大空間,以新方式動用行政權力;但在本案中,多數大法官,其中包括三名保守派與三名自由派,認為他在缺乏國會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實施最廣泛的關稅,已經越界。

法院駁回了川普的主張,即1977年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簡稱IEEPA)以默示方式授權徵收這些關稅。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稱,總統對自身權力的這種主張“無論以何種尺度衡量,都屬過度擴張。”

“如果國會意圖賦予徵收關稅這一獨特且非凡的權力,它本會明確規,”首席大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

他還寫道,若採納政府的法律論證,“就會以不受約束的總統單邊制策,取代長期以來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在貿易政策上的協作”。

三名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與佈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提出異議。

卡瓦諾表示,已有多部法律授權總統徵收關稅,並實施其他針對外國產品進口的限制措施。他說,1977年的那部法律“只不過是讓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為應對外國威脅而更高效地徵收關稅”。

川普在新聞發佈會上稱該裁決“糟糕”且“荒謬”,並表示他“為法院某些成員感到羞恥,絕對羞恥,因為他們沒有勇氣去做對我們國家正確的事”。

“他們的裁決是錯誤的,”他說,“但這無所謂,因為我們還有非常有力的替代方案。”

本案涉及兩類關稅。川普對幾乎全世界所有國家徵收其中一類關稅,名義上是為了修復貿易逆差;另一組關稅則針對墨西哥、加拿大與中國,他稱這些國家應為非法芬太尼流入美國負責。

裁決公佈後,股市小幅上漲,其中包括一些被認為對貿易與關稅尤其敏感的股票。美元走弱,美國國債收益率略有上升。

該裁決也挫敗了川普在法院審理期間針對最高法院發起的一場不同尋常的公開施壓行動。總統宣稱,如果法院裁定關稅違法,那將是“史上對美國國家安全最大的威脅”,並且這將“徹徹底底地摧毀美利堅合眾國”。

政府確實還有其他法律可以作為依據,來嘗試重新實施這些關稅,但這些法律路徑帶有程序性約束,而且未必允許徵收像本案被法院推翻的關稅那樣覆蓋面如此之廣的關稅。

川普第一任期國家經濟委員會(簡稱NEC)副主任埃弗裡特·艾森斯塔特(Everett Eissenstat)說,川普援引的這部緊急經濟法律“原本是為應對國家安全關切而設計,因此強調靈活性與速度”,“其他法定授權並沒有這麼靈活”。

總統也可以尋求國會明確授權,以重新實施這些範圍極廣的關稅,不過這一路徑在政治上似乎不太可能實現。

川普依據其他法律推出的、規模較小的關稅仍然有效。

政府是否必須向一直在繳納關稅的企業退還已收關稅,仍無法立即確定。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在下級法院的後續程序中耗時數月才能釐清。

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在異議意見中說,退還已徵收的關稅可能會演變成一場“棘手局面”,並對美國財政部造成“重大後果”。

為保留在法院推翻關稅時向政府索賠退款的權利,企業已經提起數百起“保護性訴訟”。

儘管在結論上,立場橫跨意識形態光譜的大法官們一致反對這些關稅,但他們在部分論證路徑上存在分歧。

羅伯茨援引了“重大問題原則”。這一法律原則認為,若國會希望在重大的政治或經濟議題上將新權力授權給行政部門,就必須使用極其明確的措辭。羅伯茨寫道,川普政府援引的1977年法條中並不存在這種明確措辭。該法條授權總統在面對“非同尋常的威脅”的外國威脅時,通過監管貨物進口作出回應,但其中並沒有出現“關稅”(tariff)或“稅費”(duty)這些字眼。

由川普在第一任期任命的兩名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與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完全加入了首席大法官的意見。

法院中三名由民主黨總統任命的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與凱坦吉·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表示,無需借助該原則也能解決本案。卡根在協同意見中寫道,“通常的法條解釋工具”已經足以清楚表明,川普的關稅違法。

卡瓦諾在異議意見中主張,托馬斯與阿利托加入其意見。他認為,1977年法條的文字確實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因為關稅是“用於規範進口的一種傳統且常見工具”。

提交最高法院審查的這些關稅,佔川普關稅措施的大多數。根據稅收基金會的估算,在未來十年內,川普以緊急權力為由實施的這些關稅預計將帶來約1.5兆美元收入,佔其第二任期關稅的70%。

川普在2025年2月對加拿大、中國與墨西哥加征關稅,理由是如他所稱,這些國家在阻止芬太尼及其他非法毒品越境進入美國方面做得不夠。隨後在4月,在他稱為“解放日”的那一天,川普宣佈對幾乎所有國家的進口產品普遍徵收10%關稅,並對政府認定為貿易“劣跡方”的國家徵收更高稅率。

川普將芬太尼導致的藥物過量死亡,以及長期存在的年度貿易逆差,宣佈為國家緊急狀態,從而為新的貿易政策辯護。小企業與由民主黨主導的州政府很快提起訴訟挑戰這些關稅,稱其本質上是對美國人民徵稅,而川普在沒有國會批准的情況下無權徵收。

在川普之前,沒有任何總統曾以這部緊急權力法律作為徵收關稅的依據。三個不同的下級法院都裁定這些關稅違法,其中包括一個具有全國管轄權的聯邦專門上訴法院。該法院認為,緊急權力法律並不授權川普所徵收的那種規模等級的關稅。

在這三份裁決中,共有15名法官就川普的行為作出評判,其中11人認定總統越權。最高法院在11月進行快速口頭辯論時,也釋放出懷疑訊號。

在訴訟期間,這些關稅一直維持有效。 (一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