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以下簡稱“CMA”)宣布,將對谷歌、蘋果兩家公司在移動生態系統市場的限制競爭行為進行深入調查。
據悉,此次調查將圍繞兩家公司在網絡瀏覽器及雲遊戲市場的情況展開。如果調查結果顯示谷歌和蘋果對相關市場競爭造成抑制,CMA將有權直接要求企業採取相關舉措,如改變銷售方式、出售部分業務等;此外,CMA也可能依據調查結果,向相關部門或政府提出製定規則或立法的建議。
對瀏覽器、雲遊戲業務深入調查
CMA對谷歌和蘋果的調查最早始於去年6月展開的移動生態系統市場研究。
這項研究的最終成果——《移動生態系統市場研究報告》(Mobile Ecosystem market Study) 在今年6月正式發布。這份長達356頁的報告顯示,蘋果公司和谷歌在移動生態系統中形成了強力的“雙寡頭壟斷”,使得它們能夠對移動設備上的操作系統、應用商店和網頁瀏覽器實施嚴格控制。
該報告發布後,CMA啟動了標準諮詢流程,針對是否支持深入調查及擬議的調查範圍等尋求公眾反饋。在CMA收到的反饋中,許多瀏覽器供應商、Web 開發人員和雲遊戲服務提供商都對進一步調查表示了支持,認為谷歌與蘋果在網絡瀏覽器及雲遊戲市場“兩家獨大”的現狀,正為業務發展、技術創新等帶來負面影響。
因此,對谷歌、蘋果兩家公司的第二階段深入調查於本月底正式啟動。調查將由CMA專家組成員牽頭進行,一般會在18個月內完成。如果結果顯示兩家公司確實抑制了市場競爭,CMA將有權直接要求企業採取救濟舉措,如改變銷售方式、出售部分業務等;此外,CMA也可能依據調查結果,向相關部門或政府提出製定規則或立法的建議。
“手機瀏覽器是目前消費者瀏覽互聯網的首要選擇,蘋果、谷歌對移動生態系統的控制會將其他競爭對手排除在市場之外。” CMA首席執行官在公告中表示。根據英國政府提供的數據,2021年,英國97%的移動網絡瀏覽發生在蘋果的Safari瀏覽器和谷歌的Chrome瀏覽器上。該名負責人進一步指出,用戶對瀏覽器的選擇受限,將遏制企業、行業間的競爭,進而影響創新,阻礙英國科技行業的發展。所以,監管機構應當給予所有具有創新能力的科技公司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此次調查的另一個重點是蘋果公司通過其應用商店對雲遊戲的限制。電腦遊戲在英國是一個價值數十億英鎊的產業,覆蓋用戶達數百萬人。其中,雲遊戲服務的用戶目前已超過80萬。CMA指出,限制雲遊戲在移動設備上的分發可能會阻礙英國遊戲行業的增長,這意味著本土企業會錯失良機。
針對CMA的質疑,蘋果、谷歌兩家公司分別做出了回應。蘋果否認其在瀏覽器市場限制了其他應用服務提供商的競爭;在雲遊戲方面,其也否認有任何抑制競爭的行為,聲稱公司不會阻止雲遊戲應用程序出現在App Store 上。而谷歌發言人則在今年6月CMA《移動生態系統市場研究》發布後公開表示,公司在相關市場並無限制競爭的行為,但願意配合CMA相關工作。
瀏覽器市場壟斷質疑頻頻
事實上,作為用戶接觸互聯網的主要渠道之一,瀏覽器服務提供商一直是各國反壟斷機構關注的焦點。
2020年,美國司法部就曾聯合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等11州起訴谷歌違反了反壟斷法,構成了對搜索和搜索廣告市場的壟斷。
根據該案的起訴書,在移動端,谷歌已成為美國大部分移動設備在被銷售時的默認搜索入口。除了本身的Chrome瀏覽器,谷歌還與蘋果簽訂了協議,設定谷歌為蘋果Safari瀏覽器的默認搜索引擎。起訴書提供的數據顯示,Safari與Chrome瀏覽器在美國移動設備上的使用量佔瀏覽器總使用量達90%以上。
美國司法部還指出,Chrome瀏覽器在電腦端也保持著競爭優勢。電腦端谷歌Chrome瀏覽器的市場份額佔約60%,而蘋果Safari瀏覽器市場份額也達到約16%。分析機構StatCounter的數據顯示,2022年以來,谷歌Chrome瀏覽器的市場佔比依舊以近50%領先,而蘋果的Safari瀏覽器則以36.02%緊隨其後。
除了領先的市場份額,谷歌每年還會向包括三星、LG在內的多家服務商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保證其搜索引擎設備中設置為默認搜索工具。此外,谷歌還會要求一些服務提供商簽訂排他性協議、捆綁協議等,禁止預裝競爭對手的瀏覽器,或強制將其Chrome瀏覽器預裝在移動設備中。
美國司法部認為這些行為證明谷歌存在濫用相關領域的市場支配地位的嫌疑,可能會對消費者、行業競爭和市場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而美國之外,歐盟對瀏覽器市場的競爭環境亦表露出擔憂。2018年,歐盟委員會指控谷歌對安卓製造商和移動網絡運營商施加了非法限制,其中就包括通過初始設置限制消費者只能使用谷歌的搜索引擎和Chrome瀏覽器。這項指控在今年9月被歐盟普通法院確定,谷歌將為此支付高達41.25億歐元的罰款。此外,歐盟委員會今年通過並施行的《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中,將網絡瀏覽器服務定義為大型互聯網的“核心平台服務”之一,要求相關部門對該項服務進行關注和規制。(21財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