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
人工智慧時代真正重要的技能:你的品味
在人工智慧時代,品味將變得更加重要。當任何人都能製作任何東西時,真正的區別在於你選擇製作什麼Paul Graham(YC創始人,著名技術作家)24年前這篇關於品味的文章,我覺得非常有意思,分享給大家,現在AI發展一日千里,幾乎每天都有熱點刷屏,但對我們個人真正重要的是什麼?這篇文章或許能給你答案創造者的品味 (Taste for Makers)2002年2月“……哥白尼對[偏心勻速點]的美學異議,是他摒棄托勒密體系的一個根本動機……”—— 托馬斯·庫恩,《哥白尼革命》“我們所有人都受過凱利·約翰遜(Kelly Johnson)的訓練,並狂熱地篤信他的堅持:一架看起來漂亮的飛機,飛起來也一定漂亮。”—— 本·裡奇,《臭鼬工廠》“美是首要標準:醜陋的數學在世上無容身之地。”—— G.H. 哈代,《一個數學家的辯白》最近我和一位在麻省理工學院(MIT)任教的朋友聊天。他所在的領域目前非常熱門,每年都會被想讀研的學生申請信淹沒。“他們中很多人看起來很聰明,”他說,“但我看不出他們是否有任何形式的品味。”品味。如今你很少聽到這個詞了。然而,無論我們如何稱呼它,我們仍然需要這個詞背後的概念。我朋友的意思是,他想要的學生不僅僅是優秀的技術人員,還要能利用他們的技術知識設計出美妙東西的人。數學家將好的工作稱為“美”,不管是現在還是過去,科學家、工程師、音樂家、建築師、設計師、作家和畫家也都是如此。他們使用同一個詞僅僅是巧合嗎?還是說他們的意指確實存在某種重疊?如果有重疊,我們能否利用一個領域關於“美”的發現來幫助另一個領域?對於我們這些設計事物的人來說,這些不僅僅是理論問題。如果確實存在“美”這種東西,我們需要能夠識別它。我們需要好的品味來製造好的東西。與其將“美”視為一個虛無縹緲的抽象概念——根據個人喜好要麼誇誇其談,要麼避而不談——不如讓我們試著把它作為一個實際問題來考慮:怎樣才能做出好的東西?如今,如果你提到品味,很多人會告訴你“品味是主觀的”。他們之所以相信這點,是因為對他們來說確實感覺如此。當他們喜歡某樣東西時,他們並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因為它很美,或者因為他們的母親有一個,或者因為他們在雜誌上看到某位電影明星用過,又或者只是因為他們知道那東西很貴。他們的想法是一團未經審視的衝動。我們大多數人從小就被鼓勵不要去審視這團亂麻。如果你嘲笑弟弟在塗色書裡把人塗成綠色,你母親很可能會告訴你:“你喜歡按你的方式畫,他喜歡按他的方式畫。”你母親這時候並不是在試圖教你美學的重要真理。她只是想讓你倆停止爭吵。就像成年人告訴我們的許多半真半假的話一樣,這句話也與他們告訴我們的其他事情相矛盾。在向你灌輸完“品味純屬個人偏好”之後,他們又帶你去博物館,告訴你應該注意看,因為達·芬奇是一位偉大的藝術家。這時候孩子腦子裡在想什麼?他認為“偉大的藝術家”意味著什麼?在被告知多年“每個人都只是喜歡按自己的方式做事”之後,他不太可能直接得出結論說,偉大藝術家的作品比其他人的更好。在他那托勒密式的宇宙模型中,一個更有可能的理論是:偉大的藝術家就像西蘭花一樣,是因為書上說它對你有益,所以它就是“好”的。說品味只是個人偏好,是避免爭端的好辦法。問題在於,這不是真的。當你開始設計東西時,你會有這種感覺。無論人們從事什麼工作,他們自然都想做得更好。足球運動員想贏比賽。CEO 們想增加收益。把工作做得更好不僅關乎自尊,也是一種真正的快樂。但是,如果你的工作是設計東西,而如果不存在“美”這種東西,那就沒法把工作做得更好。如果品味只是個人偏好,那麼每個人的品味都已經完美了:你喜歡你喜歡的,僅此而已。就像任何工作一樣,隨著你不斷地設計,你會做得越來越好。你的品味會改變。而且,就像任何在工作中進步的人一樣,你會知道自己變強了。如果是這樣,那你舊的品味不僅僅是與現在不同,而是比現在差。於是,“品味沒有對錯”這個公理就“噗”地一聲破滅了。相對主義在當下很時髦,即使你的品味在提升,這可能會阻礙你思考品味的問題。但是,如果你能坦誠面對,至少對自己承認確實存在好的設計和壞的設計,那麼你就可以開始詳細研究好的設計。你的品味是如何改變的?當你犯錯時,是什麼導致的?關於設計,其他人學到了什麼?一旦你開始審視這個問題,你會驚訝地發現,不同領域對“美”的看法竟然有如此多的共同點。優秀設計的原則一次又一次地反覆出現。好的設計是簡單的。從數學到繪畫,你都能聽到這個觀點。在數學中,這意味著更短的證明往往更好。特別是在公理方面,少即是多。在程式設計中,意思也大同小異。對於建築師和設計師來說,這意味著美應該依賴於少數精心選擇的結構元素,而不是大量的表面裝飾。(裝飾本身並不壞,只有當它被用來掩飾乏味的形態時才是壞的。)同樣,在繪畫中,一幅描繪幾個精心觀察、造型結實的物體的靜物畫,往往比一大片雖光鮮亮麗卻無腦重複的(比如蕾絲領子)畫作更有趣。在寫作中,這意味著:言之有物,言簡意賅。必須強調簡單性似乎很奇怪。你會以為簡單應該是默認選項。繁複反而更費功夫。但是,當人們試圖發揮創造力時,似乎總會有些奇怪的念頭。初出茅廬的作家會採用一種自命不凡的語調,聽起來完全不像他們平時說話的樣子。試圖表現“藝術感”的設計師會訴諸各種飛揚的線條和捲曲的花紋。畫家會發現自己成了表現主義者。這全都是逃避。在那些長詞大句或“富有表現力”的筆觸之下,其實空無一物,這才是可怕之處。當你被迫保持簡單時,你就被迫面對真正的問題。當你無法提供裝飾時,你就必須提供實質內容。好的設計是永恆的。在數學中,每一個證明都是永恆的,除非它包含錯誤。那麼,當哈代說“醜陋的數學在世上無容身之地”時,他是什麼意思?他的意思和凱利·約翰遜一樣:如果某個東西是醜陋的,它就不可能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一定有一個更好的方案,最終會有人發現它。以永恆為目標是迫使自己找到最佳答案的一種方法:如果你能想像有人會超越你,那你就應該自己先做到。一些最偉大的大師做得如此出色,以至於給後人留下的空間微乎其微。自丟勒(Durer)以來的每一位版畫家都不得不生活在他的陰影之下。以永恆為目標也是擺脫時尚束縛的一種方法。時尚幾乎按照定義就是隨時間而變的,所以如果你能做出某種在未來很久以後依然看起來不錯的東西,那麼它的吸引力一定更多地源於其價值,而非時尚。奇怪的是,如果你想做出能吸引後代的東西,一種方法是嘗試吸引前幾代人。很難猜測未來會是什麼樣,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未來會像過去一樣,不在乎當下的時尚。所以,如果你能做出既能吸引今天的人,也能吸引1500年的人的東西,那麼它很有可能也能吸引2500年的人。好的設計解決正確的問題。典型的爐灶有四個燃燒器排列成正方形,並有四個旋鈕分別控制。你會如何排列這些旋鈕?最簡單的答案是把它們排成一排。但這雖然是一個簡單的答案,卻回答了錯誤的問題。旋鈕是給人用的,如果你把它們排成一排,倒霉的使用者每次都得停下來思考那個旋鈕對應那個燃燒器。更好的辦法是將旋鈕也排列成正方形,與燃燒器對應。很多糟糕的設計都很勤奮,但方向錯了。在20世紀中葉,曾流行用無襯線字型(sans-serif)排版正文。這些字型更接近純粹的基礎字形。但在正文中,那不是你要解決的問題。為了易讀性,更重要的是讓字母易於區分。雖然可能看起來有點維多利亞風格,但 Times Roman 字型的在小寫 g 很容易與小寫 y 區分開來。問題本身和解決方案一樣可以被改進。在軟體中,一個棘手的問題通常可以被取代為一個易於解決的等價問題。物理學的進步之所以加快,是因為問題變成了預測可觀察的行為,而不是去與宗教經文相調和。好的設計具有暗示性。簡·奧斯汀的小說幾乎沒有任何外貌描寫;她沒有告訴你一切看起來是什麼樣,而是把故事講得極好,讓你自己在腦海中構想場景。同樣,一幅具有暗示性的畫作通常比一幅和盤托出的畫作更引人入勝。每個人都會編造關於《蒙娜麗莎》的屬於自己的故事。在建築和設計中,這一原則意味著建築或物體應該允許你按自己的意願使用它:例如,一座好的建築應該成為人們想要在其中過的任何生活的背景,而不是強迫他們像在執行建築師編寫的程序一樣生活。在軟體中,這意味著你應該給使用者一些基本元素,讓他們像玩樂高積木一樣隨心所欲地組合。在數學中,這意味著一個能成為大量新工作基礎的證明,優於一個雖然困難但無法引出未來發現的證明;在科學界,引用次數通常被視為衡量價值的粗略指標。好的設計通常帶點幽默感。這一條可能並不總是對的。但是丟勒的版畫、沙裡寧(Saarinen)的子宮椅、萬神殿以及最初的保時捷911,在我看來都略帶滑稽。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看起來就像一個惡作劇。我認為這是因為幽默與力量有關。擁有幽默感就是擁有力量:保持幽默感就是對不幸聳聳肩,而失去幽默感就是被不幸所傷。因此,力量的標誌——或者至少是特權——就是不把自己太當回事。自信的人往往像燕子一樣,看起來對整個過程略帶戲謔,就像希區柯克在他的電影裡或勃魯蓋爾(Bruegel)在他的畫作裡所做的那樣——或者莎士比亞也是如此。好的設計未必非得好笑,但很難想像一個毫無幽默感的東西能被稱為好的設計。好的設計是艱難的。如果你觀察那些做出偉大工作的人,你會發現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工作非常努力。如果你不努力工作,你很可能是在浪費時間。困難的問題需要巨大的努力。在數學中,困難的證明需要巧妙的解法,而這些解法往往很有趣。工程學中亦是如此。當你必須爬山時,你會把背包裡所有不必要的東西都扔掉。因此,一位必須在困難的場地或用很少的預算進行建設的建築師,會發現自己被迫設計出優雅的方案。時尚和浮華會被解決問題這一艱難任務本身所擊退。並不是每一種艱難都是好的。有好的痛苦,也有壞的痛苦。你想要的是跑步帶來的那種痛苦,而不是踩到釘子帶來的那種痛苦。一個困難的問題可能對設計師有益,但一個善變的客戶或不可靠的材料則不然。在藝術中,最高的地位傳統上是給予人物畫的。這個傳統是有道理的,不僅因為人臉圖片能觸動我們要大腦中其他圖片無法觸動的開關。我們太擅長看臉了,以至於我們迫使任何畫臉的人必須非常努力才能讓我們滿意。如果你畫一棵樹,把樹枝的角度改變五度,沒人會知道。但如果你把某人眼睛的角度改變五度,人們就會注意到。當包豪斯設計師採用沙利文(Sullivan)的“形式追隨功能”時,他們的意思是,形式應當追隨功能。而且如果功能足夠難,形式就被迫追隨它,因為沒有多餘的力氣去犯錯。野生動物之所以美麗,是因為它們生活艱難。好的設計看起來很容易。像偉大的運動員一樣,偉大的設計師讓一切看起來很簡單。這大多是一種錯覺。好文章那種輕鬆、對話般的語調,往往是在第八次重寫時才出現的。在科學和工程領域,一些最偉大的發現看起來如此簡單,以至於你會對自己說:“我也能想到那個。”發現者有權回答:“那你為什麼沒想到呢?”達·芬奇畫的一些頭像只有寥寥數筆。你看著它們會想,只要把這八到十根線條放在合適的地方,就能畫出這麼美的肖像。嗯,是的,但你必須把它們放在極其精確的地方。最微小的誤差都會讓整個畫面崩塌。線描實際上是最困難的視覺媒介,因為它們要求近乎完美。用數學術語來說,它們是解析解(closed-form solution);較差的藝術家實際上是通過逐步逼近(successive approximation)來解決同樣的問題。孩子們在十歲左右放棄畫畫的原因之一,是他們決定開始像大人一樣畫畫,而他們嘗試的第一件事就是畫一張人臉的線描。啪!(碰壁了)。在大多數領域,看起來輕鬆似乎是隨練習而來的。也許練習的作用是訓練你的潛意識去處理那些過去需要有意識思考的任務。在某些情況下,你實際上是在訓練你的身體。一位專業的鋼琴家彈奏音符的速度比大腦向手傳送訊號的速度還要快。同樣,一位藝術家在一段時間後,可以讓視覺感知通過眼睛流人,再通過手流出,就像有人隨著節拍跺腳一樣自然。當人們談論進入“狀態”(the zone)時,我想他們的意思是脊髓已經控制了局勢。你的脊髓沒那麼猶豫,它把有意識的思維解放出來去處理那些難題。好的設計運用對稱。我認為對稱可能只是實現簡單性的一種方式,但它足夠重要,值得單獨一提。大自然大量使用對稱,這是一個好跡象。有兩種對稱:重複和遞迴。遞迴是指子元素的重複,比如葉子上的葉脈圖案。對稱現在在某些領域並不流行,這是對過去過度使用對稱的反應。建築師在維多利亞時代開始有意識地讓建築不對稱,到了1920年代,不對稱已成為現代主義建築的一個明確前提。不過,即使是這些建築也只是在主軸上傾向於不對稱;其中仍有數百個微小的對稱。在寫作中,你在各個層面都能發現對稱,從句子中的短語到小說的情節。在音樂和藝術中也是如此。馬賽克(以及一些塞尚的畫作)通過用相同的“原子”構成整幅畫面,獲得了額外的視覺衝擊力。構圖的對稱產生了一些最令人難忘的畫作,尤其是當兩半相互呼應時,如《創造亞當》或《美國哥特式》。在數學和工程學中,遞迴尤其是一大勝利。歸納證明短得精彩。在軟體中,一個能用遞迴解決的問題幾乎總是用遞迴解決最好。埃菲爾鐵塔看起來引人注目,部分原因是它是一個遞迴的解決方案——塔上有塔。對稱(尤其是重複)的危險在於,它可能被當作思考的替代品。好的設計模仿自然。這與其說是因為模仿自然本身就好,不如說是因為大自然在這些問題上已經努力了很長時間。如果你的答案與大自然的相似,這是一個好跡象。模仿並不是作弊。很少有人會否認故事應該像生活。寫生(Working from life)在繪畫中也是一個有價值的工具,儘管它的作用經常被誤解。目的不僅僅是做一個記錄。寫生的意義在於它給你的大腦提供了咀嚼的素材:當你的眼睛看著某種東西時,你的手會做出更有趣的工作。模仿自然在工程學中也行得通。船隻早就有了像動物胸腔一樣的龍骨和肋骨。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等待更好的技術:早期的飛機設計師設計像鳥一樣的飛機是錯誤的,因為他們沒有足夠輕的材料或動力源(萊特兄弟的引擎重152磅,只能產生12馬力),也沒有足夠複雜的控制系統來製造像鳥一樣飛行的機器,但我可以想像五十年後會有像鳥一樣飛行的微型無人偵察機。現在我們有了足夠的計算能力,我們可以模仿大自然的方法以及結果。遺傳演算法可能讓我們創造出太複雜而無法用普通意義設計出來的東西。好的設計是再設計。第一次就做對是很罕見的。專家們預期會扔掉一些早期的工作。他們計畫著計畫會改變。扔掉工作成果需要自信。你必須能夠想:“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這種靈感還有很多)。”例如,當人們剛開始畫畫時,他們通常不願意重畫不對的地方;他們覺得能畫到那一步已經很幸運了,如果試圖重畫,可能會變得更糟。相反,他們說服自己這幅畫其實沒那麼糟——事實上,也許他們本來就想畫成那樣。這是危險的領域;如果說有什麼是你應該培養的,那就是不滿足感。在達·芬奇的素描中,經常可以看到為了畫對一條線而嘗試了五六次。保時捷911獨特的後部是在重新設計一個尷尬的原型車時才出現的。在賴特(Wright)為古根海姆博物館做的早期規劃中,右半部分是一個金字塔形神塔(ziggurat);他把它倒過來才得到了現在的形狀。犯錯是自然的。與其把它們當作災難,不如讓它們易於承認、易於修正。達·芬奇或多或少發明了速寫(sketch),作為一種讓繪畫承載更多探索重任的方式。開放原始碼軟體的Bug較少,因為它承認Bug存在的可能性。擁有一種易於修改的媒介很有幫助。當油畫在15世紀取代蛋彩畫(tempera)時,它幫助畫家處理像人物這樣困難的主題,因為與蛋彩畫不同,油畫可以混合和覆蓋。好的設計可以模仿。對模仿的態度往往會經歷一個輪迴。新手在不知不覺中模仿;接著他會有意識地試圖原創;最後,他決定正確比原創更重要。不知不覺的模仿幾乎是糟糕設計的配方。如果你不知道你的想法從何而來,你可能是在模仿一個模仿者。拉斐爾對19世紀中葉的品味影響如此之深,以至於幾乎任何試圖畫畫的人都在模仿他,而且往往是隔了好幾層的模仿。正是這一點,而不是拉斐爾自己的作品,困擾著拉斐爾前派(Pre-Raphaelites)。有野心的人不滿足於模仿。品味成長的第二階段是有意識地嘗試原創。我認為最偉大的大師會繼續前進,達到一種“無我”的境界。他們只想得到正確的答案,如果正確答案的一部分已經被別人發現了,那沒有理由不使用它。他們足夠自信,可以從任何人那裡拿來東西,而不覺得自己的願景會在此過程中丟失。好的設計往往是奇異的。一些最優秀的作品具有一種離奇的特質:歐拉公式、勃魯蓋爾的《雪中獵人》、SR-71偵察機、Lisp語言。它們不僅美麗,而且美得奇異。我不確定這是為什麼。可能只是因為我自己的愚鈍。開罐器對狗來說肯定像奇蹟一樣。也許如果我足夠聰明,ei*pi = -1 對我來說會像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一樣。畢竟它是必然真理。我提到的大多數特質都是可以培養的,但我不認為你可以培養“奇異”。你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當它開始出現時不要壓制它。愛因斯坦並沒有試圖讓相對論變得奇異。他試圖讓它是真的,結果真理本身是奇異的。在我曾經就讀的一所藝術學校裡,學生們最想發展的是個人風格。但如果你只是努力做出好的東西,你必然會以獨特的方式去做,就像每個人走路的方式都獨特一樣。米開朗基羅並不是試圖畫得像米開朗基羅。他只是試圖畫得好;但他忍不住畫得像米開朗基羅。唯一值得擁有的風格是你無法避免的風格。這一點對於“奇異”來說尤其正確。它沒有捷徑。矯飾主義者(Mannerists)、浪漫主義者和兩代美國高中生所尋找的“西北航道”似乎並不存在。到達那裡的唯一途徑是穿過“好”,從另一邊出來。好的設計是成批出現的。15世紀佛羅倫薩的居民包括布魯內萊斯基、吉貝爾蒂、多納泰羅、馬薩喬、菲利波·利皮、弗拉·安傑利科、韋羅基奧、波提切利、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當時的米蘭和佛羅倫薩一樣大。你能說出多少15世紀米蘭藝術家的名字?15世紀的佛羅倫薩發生了一些事情。這不可能是因為遺傳,因為現在那裡並沒有發生這種事。你必須假設,無論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擁有什麼樣的天賦,在米蘭也有人出生時就擁有同樣多的天賦。米蘭的達·芬奇去那兒了?現在生活在美國的人口大約是15世紀佛羅倫薩人口的一千倍。一千個達·芬奇和一千個米開朗基羅正走在我們中間。如果DNA決定一切,我們應該每天都能見到藝術奇蹟。但我們沒有,原因是製造達·芬奇不僅需要他先天的能力。你還需要1450年的佛羅倫薩。沒有什麼比一群才華橫溢的人在相關問題上共同工作更強大的了。相比之下,基因算不了什麼:做一個基因上的達·芬奇並不足以彌補生在米蘭附近而不是佛羅倫薩附近的劣勢。今天我們流動性更大了,但偉大的工作仍然不成比例地來自少數幾個熱點地區:包豪斯、曼哈頓計畫、《紐約客》、洛克希德的臭鼬工廠、施樂帕洛阿爾托研究中心(Xerox Parc)。在任何特定時間,都有幾個熱門話題和幾個在這些話題上做著偉大工作的小組,如果你離這些中心太遠,你自己幾乎不可能做出好的工作。你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推動或拉動這些趨勢,但你無法脫離它們。(也許你可以,但米開朗基羅那個等級的米蘭人沒做到。)好的設計往往是大膽的。在歷史的每個時期,人們都相信一些極其荒謬的事情,而且信得如此強烈,以至於你說點別的就會面臨被排斥甚至暴力的風險。如果我們這個時代有什麼不同,那才真是奇蹟。據我所知,並沒有不同。這個問題不僅困擾著每一個時代,也在某種程度上困擾著每一個領域。許多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在當時被認為是令人震驚的世俗化:據瓦薩裡(Vasari)記載,波提切利曾為此懺悔並放棄繪畫,而弗拉·巴托洛梅奧和洛倫佐·迪·克雷迪實際上燒燬了他們的一些作品。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冒犯了許多當代物理學家,幾十年都沒有被完全接受——在法國,直到1950年代才被接受。今天的實驗誤差就是明天的新理論。如果你想發現偉大的新事物,那麼與其對傳統智慧與真理不完全吻合的地方視而不見,你應該特別關注它們。作為一個實際問題,我認為看到醜陋比想像美更容易。大多數做出美麗事物的人,似乎都是通過修復他們認為醜陋的東西做到的。偉大的工作通常發生是因為有人看到某樣東西並想:“我可以做得比那更好。”喬托(Giotto)看到傳統的拜占庭聖母像遵循著一種讓幾個世紀以來的每個人都滿意的公式,但在他看來,它們僵硬而不自然。哥白尼對同時代人都能容忍的一個蹩腳的權宜之計感到如此困擾,以至於他覺得一定有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案。對醜陋的零容忍本身是不夠的。你必須非常瞭解一個領域,才能培養出敏銳的嗅覺,知道什麼需要修復。你必須做足功課。但是,隨著你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你會開始聽到微小的聲音說:“這太蹩腳了!一定有更好的辦法。”不要忽視那些聲音。培養它們。做出偉大工作的秘訣是:極其嚴苛的品味,加上滿足這種品味的能力。 (AI寒武紀)
AI時代什麼最稀缺?答案讓所有人意外
前言最近在做產品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AI時代,什麼東西最稀缺?不是技術,不是資料,甚至不是錢。是taste,是品味。說實話,剛開始用AI的時候,我跟大部分人一樣,興奮得不行。ChatGPT能寫文案,Midjourney能畫圖,Claude Code能寫程式碼...感覺自己突然擁有了十八般武藝。但用了三年後,我發現了一個殘酷的現實:AI讓每個人都能做出"還不錯"的東西,但真正有taste的東西,還是那麼稀少。什麼是AI時代的品味?前兩天看到一個資料,GPT每天處理的文字量相當於人類幾千年的創作總和。聽起來很牛逼對吧?但你仔細想想,這些海量內容裡,有多少是你真正願意看第二遍的?我覺得品味,本質上是一種"選擇的藝術"。在資訊過載的時代,它決定了你選什麼,不選什麼;要什麼,不要什麼。最直觀的體現就是產品設計。看看現在滿天飛的AI應用:沒有品味的產品:功能堆砌,介面花哨,恨不得把所有AI能力都塞進去,生怕使用者不知道自己很AI。有品味的產品:克制,優雅,只做最重要的事情,但把它做到極致。內容創作中的品味鴻溝最明顯的戰場是內容創作。現在誰都能用AI寫文章、做短影片,但你仔細看就會發現,AI生成的內容有一種奇怪的"統一感"。就像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技術上沒毛病,但就是缺少那種讓人眼前一亮的感覺。我試過讓各家大模型寫小紅書文案,給它各種prompt調教:"寫得活潑一點""加點emoji""語氣要年輕化""多用疑問句"結果出來的東西,怎麼說呢...像是一個40歲的中年人在模仿20歲小姑娘說話。技術上都對,但就是有種說不出的違和感。所以GPT5發佈會的圖表出錯反而上了熱搜,下面很多朋友紛紛評論,這是“人工智慧”。真正有品味的內容創作,應該是這樣的:你先有獨特的視角和想法(這是AI給不了的),然後用AI來幫你最佳化表達、完善結構。最後,你再用自己的經歷和情感去調色,讓內容有溫度。這就像做菜一樣。AI能告訴你菜譜,但不知道你媽媽做的那道菜為什麼特別香。那個"特別香",就是品味。選擇的藝術說到底,品味就是一種"選擇的藝術"。在AI能生成無限內容的時代,最稀缺的不是創造能力,而是篩選能力。你要能從1000個AI生成的方案裡,挑出那個最對的,你就是這個時代最厲害的人。這種能力那來?第一,見過好東西。你得知道什麼叫好,才能識別好。這需要大量的輸入和積累。我老婆是教育領域的資深PBL專家,我跟她經常聊AI時代娃的教育問題,AI時代還需要學習知識嗎?我的答案是,必須需要。但是學習的目的不一樣了,需要多看優秀的藝術作品,多讀經典的書籍,多聽好聽的音樂,多體驗不同的人文歷史。不是為了跟AI比賽,而是為了培養審美。就像練字要臨摹字帖一樣,你得先知道什麼是美的。第二,有自己的價值觀。品味本質上是價值觀的外在表達。你覺得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你喜歡什麼,討厭什麼。這些都會反映在你的選擇上,當然包括你當下讀到這裡的文字,感謝你沒有劃走。第三,敢於說不。這是最難的。當所有人都在追熱點的時候,你敢不敢不追?當所有產品都在加AI功能的時候,你敢不敢不加?大廠有太多產品,明明一開始做得很好,但架不住各種"需求",最後變得面目全非,一地雞毛。有品味的人,知道什麼時候說不。AI讓品味變得更值錢有人說,AI會讓所有人都變成創作者。我覺得恰恰相反,AI讓真正有品味的創作者更加稀缺和寶貴。為什麼?因為當生產成本趨於零的時候,產能就會暴漲,對個體而言資訊和內容篩選成本就會飛漲。想像一下,如果每個人每天都能用AI生成100篇文章、1000張圖片,你願意花時間去看那些?肯定是那些真正打動你的,有獨特視角的,有情感共鳴的。而這些東西,恰恰是AI做不到的。AI能模仿技巧,但模仿不了經歷;能模仿風格,但模仿不了靈魂。最近我在思考一個問題:未來什麼樣的人最有價值?我的答案是:那些能夠在AI的幫助下,創造出獨特價值的人。不是被AI替代的人,也不是拒絕AI的人,而是能夠與AI協作,但始終保持自己獨特品味的人。如何培養AI時代的品味?最後聊聊實用的建議。如何在AI時代培養自己的品味?1. 大量輸入優質內容這是基礎。你得知道什麼是好的,才能做出好的判斷。我的建議是:• 看經典,不只是看當下熱門的,注意不是不看新東西,是有篩選的看• 跨領域學習,設計、文學、電影、音樂都要涉獵• 關注細節,不要走馬觀花,好的東西往往體現在細節裡2. 建立自己的價值觀框架問問自己:• 我認為什麼是重要的?• 我想傳達什麼樣的情感?• 我希望給使用者帶來什麼樣的體驗?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是你品味的根基。3. 勇於做減法品味很多時候體現在"不做什麼"上。當你面臨選擇的時候,問自己:這個真的必要嗎?去掉它會不會更好?我現在做產品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一個功能不能讓使用者的生活變得更美好,就不要加。4. 保持獨立思考不要被熱點綁架,不要被資料綁架,甚至不要被使用者反饋綁架。有時候,使用者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但你要知道什麼對他們是好的。賈伯斯說過:"使用者不需要知道他們想要什麼,直到我們展示給他們看。"這不是傲慢,這是品味。寫在最後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也在思考:我憑什麼談品味?但我覺得,正因為我們都在這個時代裡摸索,才更有必要把這些思考分享出來。也許你不認同我的觀點,也許你有不同的見解,這都沒關係。重要的是,我們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在這個AI氾濫的時代裡,努力保持那份獨特和真實,證明自己是個有血有肉,且,有人性價值的人。最近我經常想起一句話:"Technology is nothing. What's important is that you have a faith in people, that they're basically good and smart, and if you give them tools, they'll do wonderful things with them."AI只是工具,真正創造奇蹟的,還是那些有品味、有溫度的人呢。 (清醒獨立的思考者)
AI很快,品味很慢
在這個世界裡,AI 可以越來越快地生成無數圖像、文字與旋律。但真正稀缺的,從來不是速度,而是選擇。從人文到科學,從公式到區塊鏈,美需要被發現,品味需要在練習與沉澱中成長賈伯斯曾說過:要主動去接觸人類所創造的最優秀的事物——可能是藝術、設計、音樂、文學,或者任何一個領域的傑作。在他看來,真正的優秀,往往帶著一種美感;而極致的優秀,更會呈現出一種美。年輕時那段臨摹字型的經歷,後來成就了蘋果產品裡優雅的排版與設計。人文之美但什麼是“美”?它並沒有唯一的答案。李澤厚在《美的歷程》中說,美是歷史與文明沉澱下來的回聲;朱光潛則認為,美不是外物單獨存在的光,而是心靈和世界相遇時的一種火花。所以,美不是被給予的,而是被發現的。品味,也正是在一次次發現中生長出來的。數學與科學之美這種“美”,不僅在人文中,在科學裡同樣存在。數學家哈代說過:“一個數學定理,如果它不美,就不可能是好的。”從歐拉公式 e^{iπ} + 1 = 0,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方程 E=mc^2,它們之所以被稱作偉大,不只是因為正確,更因為它們有一種簡潔、優雅與和諧。技術之美在今天的技術世界中,美同樣閃現。區塊鏈真正震撼世界的,並不是它複雜的演算法,而是它在金融領域展現出的“共識價值”。人們第一次發現,原來信任可以通過程式碼來達成,不必依賴某個中介。這種由共識凝聚出的信任,本身就是一種技術之美。從美到品味無論是人文、科學還是技術,真正觸動我們的美,其實都需要一雙眼睛去發現。只是,美並不會主動停在你面前,它往往藏在洪流之中。這時,品味就成了一種能力:在無限的可能裡,選擇什麼、留下什麼。品味,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在日常的練習裡培養,也需要在時間的沉澱裡慢慢生長。而當這種練習與沉澱積累到一定程度,品味就會轉化為一種能力。品味的能力姚謙寫過一句話:“所有的素材在這時尚如洪流般的時代裡,聰明的理解和精明的選擇才是王道。”是的,在資訊洪流面前,品味就是選擇。選擇看什麼、聽什麼、留下什麼,也意味著捨棄。日復一日的小選擇,拼湊出了一個人獨特的氣質與風景。當我們談“品味”,其實說的是一種能力:一雙分辨的眼睛——在嘈雜與喧囂中,識別出真正觸動心靈的東西。一種安靜的判斷——在紛繁的可能裡,懂得什麼值得追隨,什麼只是浮影。一份融合的勇氣——能把不同的靈感織在一起,讓舊的素材生出新的光回到今天AI 可以在一瞬間生成無數圖像、文字與旋律。它模仿著我們的手,卻還未學會我們的心。真正的不同,不在於你能生成多少,而在於你能選擇什麼。品味,讓我們在“無限”裡找到屬於自己的有限。最珍貴的,不是生成的速度,而是你在奔湧的洪流中,願意停下腳步,去凝視屬於自己的那一點光。 (方到)